四川【通版】2024下教师资格笔试-考前重要分析-中/小/幼
【通版】2024下教师资格笔试-考前重要分析-中/小/幼
2024-01-05 12:08来源:威远县人民政府
共招22人。
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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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威远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威府办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城市管理协助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在职或非在职人员,聘用后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
二、招聘名额
城市管理协助管理人员22名。其中面向退役军人公开招聘10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人。具体工作岗位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聘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口在威远县辖区的公民(含应届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协助管理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4.退役军人应具备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社会青年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2006年1月7日以后,1989年1月7日之前出生),限男性,身高170cm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信息的,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4.因违规违纪被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6.身体有明显疤痕、纹身等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协助管理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集中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至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威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工人事股(严陵镇广场巷43号)。联系电话:0832-8239937。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户口不在我县的须提供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证明),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及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现场对报考者身高等进行审核并审查以上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
5.资格复审: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合格的人员统一发放《准考证》。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任一环节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均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均为客观题。
2.笔试范围: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实务(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1月28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笔试加分政策:退役士兵在部队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者加5分,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加5分,社会青年中具有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的加5分,同时符合以上加分规定的,加分不超过10分,总分不超过100分。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进入体检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依次按照见义勇为、学历优先、同等学历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优先、非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同等学历全日制教育优先,其他条件均相同情况下同时参加体检,根据体检、政审情况由局党组研究后择优录取)。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通知应聘体检人员到县级(含)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以及体检合格又自愿放弃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及公示
(一)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工作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二)公示
经笔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签订合同及待遇
(一)合同签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受聘者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依法进行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
(二)聘用时间
首次签订用工合同的聘用时间为1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因政策调整,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三)薪资待遇
聘用期间单位按规定为受聘者购买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工资及其他待遇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助管理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照相关招聘政策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凡在招聘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人员,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32—8239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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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助管理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
威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4日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威远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威府办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城市管理协助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在职或非在职人员,聘用后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
二、招聘名额
城市管理协助管理人员22名。其中面向退役军人公开招聘10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人。具体工作岗位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聘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口在威远县辖区的公民(含应届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协助管理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4.退役军人应具备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社会青年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2006年1月7日以后,1989年1月7日之前出生),限男性,身高170cm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信息的,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4.因违规违纪被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6.身体有明显疤痕、纹身等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协助管理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集中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至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威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工人事股(严陵镇广场巷43号)。联系电话:0832-8239937。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户口不在我县的须提供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证明),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及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现场对报考者身高等进行审核并审查以上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
5.资格复审: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合格的人员统一发放《准考证》。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任一环节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均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均为客观题。
2.笔试范围: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实务(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1月28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笔试加分政策:退役士兵在部队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者加5分,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加5分,社会青年中具有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的加5分,同时符合以上加分规定的,加分不超过10分,总分不超过100分。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进入体检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依次按照见义勇为、学历优先、同等学历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优先、非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同等学历全日制教育优先,其他条件均相同情况下同时参加体检,根据体检、政审情况由局党组研究后择优录取)。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通知应聘体检人员到县级(含)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以及体检合格又自愿放弃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及公示
(一)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工作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二)公示
经笔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签订合同及待遇
(一)合同签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受聘者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依法进行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
(二)聘用时间
首次签订用工合同的聘用时间为1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因政策调整,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三)薪资待遇
聘用期间单位按规定为受聘者购买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工资及其他待遇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助管理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照相关招聘政策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凡在招聘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人员,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32—8239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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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助管理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
威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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