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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贵州铜仁地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8人)

2024-01-03 10:20来源:印江县人民政府

共招8人。

  • 1

    公告发布

    01月03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增强印江自治县火灾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满足全县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日益需求,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印江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充实消防救援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将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能力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及心理测试、政治审查、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

本次计划招聘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4人,通讯员2人,执勤专职消防员1人,非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1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和计划详见《印江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截止报名首日执勤岗位年龄为18至26周岁的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毕业生(截止资格审查首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非执勤岗位年龄为18至30周岁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截止资格审查首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相应岗位工作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三)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录取为消防员而未报到或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受行政、党内处分未满处分期的;被除名、开除或辞退的;

(四)不符合岗位的招聘对象条件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如: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者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期限截止之前通过填写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附件3)发至QQ邮箱302814833@qq.com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08:00-2023年1月27日19:00。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限截止后大队随即组织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设在印江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司法路),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1.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其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如:退伍证、其他相关技能证书、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能测试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现场通知。执勤岗位类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上一年度消防员招录中《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4个科目,1000米跑为必考科目;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二选一,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二选一,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二选一,前一科目达不到最低分值的不再进行下一环节的测试。

非执勤岗位类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项目为: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除立定跳远项目每人可测试2次、取其中最好成绩作为本人最终成绩外,其他项目每人仅限测试1次。任一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试评定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进入能力测试环节,体能测试有效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任何一项不达标,则体能测试为不合格;所有项目均达标者为合格,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试相关要求见附件2。

六、能力测试

(一)执勤岗位类能力测试严格按照上一年度消防员招录中《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4个科目,依次为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前一科目达不到“一般”标准的不再进行下一环节的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身体协调能力、空间位置感知以及对高空、黑暗环境的心理适应度,必要时应增考相应的实际操作能力或专业能力,岗位适应性考核成绩现场向考生公布确认。考核现场的录像至少保存3个月。岗位适应性测试相关要求见附件2。

(二)非执勤岗位类能力测试由大队依据设定的职位情况,参照本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命题并采取闭卷笔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情况和综合应用分析能力;笔试试卷现场密封装订后交由第三方机构阅卷,最终由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统计汇总并向考生公布;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报考人数、职位设定、后续环节淘汰率等因素综合考量,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分数线者为不合格,合格人员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面试

面试人员为通过体能测试、能力测试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和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为分类命题或者综合命题,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自我控制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分数线者为不合格。面试采取“双盲”面试,成绩现场向考生公布确认。

八、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执勤岗位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非执勤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九、体格检查及心理测试

按照消防员招录中心理测试方法或者医院征兵心理测试进行,心理测试结果及时向考生公布。

从心理测试合格考生中,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分数相同,执勤岗位按照体能分数高的进入体检,如果依然相同则另作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格检查由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在县人民医院进行,执勤岗位类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可以提出1次复检申请。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应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大队将安排专人全程陪同,坚决防止他人代检的情况发生,确保体检真实有效。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在体检及后续环节如有考生因放弃、录用后未报到、入职培训期间退出、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被取消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录。

十、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治审核对象。政治审查工作主要采取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有无流氓偷窃等行为习惯、有无犯罪记录(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

招录工作实行全程淘汰制,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能力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任有一项不合格的不予招录,对通过所有环节的招录对象择优提出拟录用人选,面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日。

十二、录用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选。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公开招聘的专职消防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制进行管理,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平时表现和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

十三、工资及待遇

执勤岗位专职消防员工薪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组成。

(一)基本工资:执勤岗位基本工资为每月2600元,单位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只领取基本工资,试用期结束后享受每月绩效奖金500元及岗位补助。

(二)每年的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时,在职专职消防员表现优异的人员,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且从事专职消防员时间计算为队伍工作年限。

(三)执勤岗位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从入职第二个月起每人每月享受6天轮休。

(四)每年免费体检1次。

(五)享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编人员同等住宿条件、伙食标准及服装保障。

(六)通讯员享受每月岗位补助180元、财务文员享受每月岗位补助500元,表现优异的专职消防员年底予以颁发奖章发放相应奖金,所有专职消防员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休假疗养等优抚优待。

十四、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并核实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随时解除其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并按照有关规定追回所得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本次招聘有关政策信息由印江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许指导0856-6237366。(工作日8:30-11:30、14:30-17:30受理电话咨询,其余时间段勿扰)

查看附件:

1.印江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信息表.xlsx

2.印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3.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docx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月2日

为增强印江自治县火灾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满足全县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日益需求,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印江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充实消防救援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将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能力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及心理测试、政治审查、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

本次计划招聘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4人,通讯员2人,执勤专职消防员1人,非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1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和计划详见《印江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截止报名首日执勤岗位年龄为18至26周岁的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毕业生(截止资格审查首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非执勤岗位年龄为18至30周岁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截止资格审查首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相应岗位工作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三)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录取为消防员而未报到或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受行政、党内处分未满处分期的;被除名、开除或辞退的;

(四)不符合岗位的招聘对象条件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如: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者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期限截止之前通过填写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附件3)发至QQ邮箱302814833@qq.com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08:00-2023年1月27日19:00。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限截止后大队随即组织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设在印江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司法路),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1.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其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如:退伍证、其他相关技能证书、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能测试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现场通知。执勤岗位类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上一年度消防员招录中《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4个科目,1000米跑为必考科目;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二选一,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二选一,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二选一,前一科目达不到最低分值的不再进行下一环节的测试。

非执勤岗位类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项目为: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除立定跳远项目每人可测试2次、取其中最好成绩作为本人最终成绩外,其他项目每人仅限测试1次。任一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试评定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进入能力测试环节,体能测试有效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任何一项不达标,则体能测试为不合格;所有项目均达标者为合格,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试相关要求见附件2。

六、能力测试

(一)执勤岗位类能力测试严格按照上一年度消防员招录中《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4个科目,依次为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前一科目达不到“一般”标准的不再进行下一环节的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身体协调能力、空间位置感知以及对高空、黑暗环境的心理适应度,必要时应增考相应的实际操作能力或专业能力,岗位适应性考核成绩现场向考生公布确认。考核现场的录像至少保存3个月。岗位适应性测试相关要求见附件2。

(二)非执勤岗位类能力测试由大队依据设定的职位情况,参照本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命题并采取闭卷笔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情况和综合应用分析能力;笔试试卷现场密封装订后交由第三方机构阅卷,最终由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统计汇总并向考生公布;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报考人数、职位设定、后续环节淘汰率等因素综合考量,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分数线者为不合格,合格人员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面试

面试人员为通过体能测试、能力测试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和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为分类命题或者综合命题,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自我控制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分数线者为不合格。面试采取“双盲”面试,成绩现场向考生公布确认。

八、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执勤岗位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非执勤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九、体格检查及心理测试

按照消防员招录中心理测试方法或者医院征兵心理测试进行,心理测试结果及时向考生公布。

从心理测试合格考生中,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分数相同,执勤岗位按照体能分数高的进入体检,如果依然相同则另作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格检查由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在县人民医院进行,执勤岗位类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可以提出1次复检申请。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应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大队将安排专人全程陪同,坚决防止他人代检的情况发生,确保体检真实有效。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在体检及后续环节如有考生因放弃、录用后未报到、入职培训期间退出、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被取消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录。

十、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治审核对象。政治审查工作主要采取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有无流氓偷窃等行为习惯、有无犯罪记录(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

招录工作实行全程淘汰制,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能力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任有一项不合格的不予招录,对通过所有环节的招录对象择优提出拟录用人选,面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日。

十二、录用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选。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公开招聘的专职消防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制进行管理,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平时表现和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

十三、工资及待遇

执勤岗位专职消防员工薪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组成。

(一)基本工资:执勤岗位基本工资为每月2600元,单位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只领取基本工资,试用期结束后享受每月绩效奖金500元及岗位补助。

(二)每年的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时,在职专职消防员表现优异的人员,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且从事专职消防员时间计算为队伍工作年限。

(三)执勤岗位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从入职第二个月起每人每月享受6天轮休。

(四)每年免费体检1次。

(五)享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编人员同等住宿条件、伙食标准及服装保障。

(六)通讯员享受每月岗位补助180元、财务文员享受每月岗位补助500元,表现优异的专职消防员年底予以颁发奖章发放相应奖金,所有专职消防员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休假疗养等优抚优待。

十四、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并核实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随时解除其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并按照有关规定追回所得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本次招聘有关政策信息由印江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许指导0856-6237366。(工作日8:30-11:30、14:30-17:30受理电话咨询,其余时间段勿扰)

查看附件:

1.印江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信息表.xlsx

2.印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3.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docx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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