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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浙江嘉兴平湖市精神卫生中心赴杭州医学院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人公告

2026-04-17 13:25来源:平湖精神卫生中心公众号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4月17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 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用人需求,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就平湖市精神卫生中心赴杭州医学院公开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点击查看》》(详见对应岗位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一般为 18 周岁以上、38 周岁以下(1987 年 4 月 3 日至 2008 年 4 月 3 日期间出生),对于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 43 周岁以下(1982 年 4 月 3 日以后出生)。

(三)普通高校 2026 届应届毕业生(须在 2026 年 7 月 31 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实施公开招聘。

(一)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网上预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 16:00 前。

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文件名为 “应聘单位 + 应聘岗位 + 应聘者姓名”)发送至平湖市精神卫生中心报名邮箱:phsjswszx@163.com。

网上预报名人员须参加现场确认,否则视作放弃。

联系电话:0573-85829515

现场确认和报名

报名时间:2026 年 4 月 19 日(周日)9:30—11:30

报名地点:杭州医学院临安校区田径场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26 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已实施网签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026 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一式 2 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 2 张;

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点击查看》》可扫描二维码下载《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为 75 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 1∶1 比例确定录用意向。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在考试现场放弃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决定是否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参加体检。体检按照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 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公示 7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所报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 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年)》等设置及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对于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目录中,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专业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原则审查。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在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少于 5 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年限内不能办理专业技术人员交流调动手续。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培合格当年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五、联系方式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73-85023587

平湖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 联系电话:0573-85829515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 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用人需求,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就平湖市精神卫生中心赴杭州医学院公开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点击查看》》(详见对应岗位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一般为 18 周岁以上、38 周岁以下(1987 年 4 月 3 日至 2008 年 4 月 3 日期间出生),对于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 43 周岁以下(1982 年 4 月 3 日以后出生)。

(三)普通高校 2026 届应届毕业生(须在 2026 年 7 月 31 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实施公开招聘。

(一)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网上预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 16:00 前。

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文件名为 “应聘单位 + 应聘岗位 + 应聘者姓名”)发送至平湖市精神卫生中心报名邮箱:phsjswszx@163.com。

网上预报名人员须参加现场确认,否则视作放弃。

联系电话:0573-85829515

现场确认和报名

报名时间:2026 年 4 月 19 日(周日)9:30—11:30

报名地点:杭州医学院临安校区田径场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26 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已实施网签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026 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一式 2 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 2 张;

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点击查看》》可扫描二维码下载《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为 75 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 1∶1 比例确定录用意向。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在考试现场放弃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决定是否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参加体检。体检按照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 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公示 7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所报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 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年)》等设置及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对于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目录中,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专业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原则审查。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在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少于 5 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年限内不能办理专业技术人员交流调动手续。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培合格当年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五、联系方式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73-85023587

平湖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 联系电话:0573-8582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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