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基础知识-中小学教育基础知识
教育基础知识-中小学教育基础知识
2026-04-13 22:06来源:阳江市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131人。
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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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阳春市2026年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4.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或辞职不满2年(所涉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广东省内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但承诺服务期限未满人员、还在报考限制期内的违约人员;
4.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肄业生、现役军人;
6.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毕业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资格条件
1.执业资格证书要求:须具备与报名岗位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所有拟聘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学历学位要求: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在职)、学士及以上学位。以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士学历学位。
2026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关资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的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口。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其专业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阳春市2026年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
4.年龄要求: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20日后出生);报考退役军人专岗的或硕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20日后出生);具有教育类副高以上职称的或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20日后出生)。
四、招聘形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
此次教师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8:30至4月24日17:30。
报名网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001),考生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三)报名确认
考生请于2026年5月6日至5月7日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不成功。
确认参加笔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阳江市”——确认参加笔试。
(四)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仔细对照所学专业及招考专业,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指定报名网址,在网上填写好相关资料并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
1.上传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
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退役军人专岗的,须提供退役证或退役证明。
4.报考残疾人专岗的,须提供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考生报名后,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初审(不再进行人工初审),通过报名系统初审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真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单位根据用人需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对各岗位进行了学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的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口。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其专业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在考生提交材料后,最终由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相符。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组)报名,报考多个岗位(岗位组)的,取消报考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真实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如年龄、学历等)。
(六)笔试
1.笔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和教育综合知识。其他岗位统一采用教师类综合卷《教育综合知识》进行考试,内容包括:时政知识、教育教学改革与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规政策与职业道德。
2.笔试时间:笔试于2026年上半年举行,具体时间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公告。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001)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公告。
(七)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岗位组)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为试讲,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包括:板书、教学思路、教学设计、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成绩
1.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
3.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
(九)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本人在面试前(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带齐资格审核资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面试名单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
1.阳春市2026年教师招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导出并用A4纸双面彩色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完整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或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5.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
6.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
7.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8.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本人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在考生提交材料后,最终由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相符。
9.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资格审核资料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查验原件后,证件原件退回本人,但证明材料需收原件。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在资格复审期间,若有考生没有按时参加资格审核、自愿放弃、条件不符等情况,将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按同岗位(岗位组)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五、体检、考察、递补和择岗
(一)体检。根据考生考试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
(二)考察。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按规定进行考察。
(三)递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四)择岗。按所报考的岗位组,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名次从高至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具体的岗位。具体择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服务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乡镇学校间交流。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聘用人员需到乡镇学校锻炼2年。
七、组织纪律
招聘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如有涉及与报考人员为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情况的,应当回避。教师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示情况可登录阳春市人民政府网查询。
(二)笔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培训机构。
(四)咨询、监督、投诉电话: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662-7715699;
阳春市教育局人事股:0662-7658312。
九、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春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春市教育局
2026年4月13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阳春市2026年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4.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或辞职不满2年(所涉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广东省内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但承诺服务期限未满人员、还在报考限制期内的违约人员;
4.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肄业生、现役军人;
6.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毕业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资格条件
1.执业资格证书要求:须具备与报名岗位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所有拟聘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学历学位要求: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在职)、学士及以上学位。以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士学历学位。
2026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关资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的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口。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其专业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阳春市2026年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
4.年龄要求: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20日后出生);报考退役军人专岗的或硕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20日后出生);具有教育类副高以上职称的或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20日后出生)。
四、招聘形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
此次教师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8:30至4月24日17:30。
报名网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001),考生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三)报名确认
考生请于2026年5月6日至5月7日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不成功。
确认参加笔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阳江市”——确认参加笔试。
(四)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仔细对照所学专业及招考专业,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指定报名网址,在网上填写好相关资料并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
1.上传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
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退役军人专岗的,须提供退役证或退役证明。
4.报考残疾人专岗的,须提供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考生报名后,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初审(不再进行人工初审),通过报名系统初审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真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单位根据用人需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对各岗位进行了学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的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口。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其专业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在考生提交材料后,最终由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相符。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组)报名,报考多个岗位(岗位组)的,取消报考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真实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如年龄、学历等)。
(六)笔试
1.笔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和教育综合知识。其他岗位统一采用教师类综合卷《教育综合知识》进行考试,内容包括:时政知识、教育教学改革与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规政策与职业道德。
2.笔试时间:笔试于2026年上半年举行,具体时间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公告。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001)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公告。
(七)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岗位组)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为试讲,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包括:板书、教学思路、教学设计、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成绩
1.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
3.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
(九)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本人在面试前(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带齐资格审核资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面试名单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
1.阳春市2026年教师招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导出并用A4纸双面彩色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完整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或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5.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
6.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
7.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8.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本人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在考生提交材料后,最终由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相符。
9.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资格审核资料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查验原件后,证件原件退回本人,但证明材料需收原件。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在资格复审期间,若有考生没有按时参加资格审核、自愿放弃、条件不符等情况,将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按同岗位(岗位组)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五、体检、考察、递补和择岗
(一)体检。根据考生考试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
(二)考察。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按规定进行考察。
(三)递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四)择岗。按所报考的岗位组,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名次从高至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具体的岗位。具体择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服务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乡镇学校间交流。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聘用人员需到乡镇学校锻炼2年。
七、组织纪律
招聘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如有涉及与报考人员为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情况的,应当回避。教师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示情况可登录阳春市人民政府网查询。
(二)笔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培训机构。
(四)咨询、监督、投诉电话: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662-7715699;
阳春市教育局人事股:0662-7658312。
九、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春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春市教育局
2026年4月13日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