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4全国社区工作者——备考手册
2024全国社区工作者——备考手册
2026-04-13 19:27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共招3人。
04月13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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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需要,我街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3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
1.综合行政执法队协管员1名
2.经济发展与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巡查员2名
三、招聘方式及范围
采用现场报名、笔试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2.无社会不良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
3.有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条件
1.综合行政执法队协管员1名
(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2)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3)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能适应长期户外工作,需要24小时值班;
(4)会讲粤语或者有协管员工作经验的优先;
2.经济发展与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巡查员2名
(1)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3)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4)在镇(街道)、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5)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能适应长期户外工作,需要24小时值班;
(6)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法学、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上述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五、报名事项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综合行政执法队协管员:联系人:岑小姐,联系电话:020-82395713,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文船路208号6楼604室;
经济发展与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巡查员:联系人:徐小姐,联系电话:020-82377717,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文船路208号5楼504室;
(二)报名时间: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提交资料(需考生本人提交) :
1.登陆黄埔信息网下载并填写《红山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贴或打印在报名表上;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4.学历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5.学位证复印件(如有请提供,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6.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学位验证报告(如有请提供);
8.驾驶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9.中共党员需提供党籍证明资料,即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加盖公章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入党具体时间。
10.各级财政供养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另行通知参加考试。
六、考试
(一)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要求的,该职位暂不开考。
(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计算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政审考察
根据我单位开具的政审函提供政审材料。
八、体检
组织考察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自理。
九、递补方式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考生成绩自总成绩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期间当街道出现岗位空缺情况、录用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离职的,可在候选名单中安排递补或重新招聘。
十、录用和待遇
录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根据我区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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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红山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13日
根据需要,我街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3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
1.综合行政执法队协管员1名
2.经济发展与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巡查员2名
三、招聘方式及范围
采用现场报名、笔试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2.无社会不良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
3.有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条件
1.综合行政执法队协管员1名
(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2)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3)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能适应长期户外工作,需要24小时值班;
(4)会讲粤语或者有协管员工作经验的优先;
2.经济发展与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巡查员2名
(1)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3)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4)在镇(街道)、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5)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能适应长期户外工作,需要24小时值班;
(6)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法学、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上述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五、报名事项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综合行政执法队协管员:联系人:岑小姐,联系电话:020-82395713,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文船路208号6楼604室;
经济发展与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巡查员:联系人:徐小姐,联系电话:020-82377717,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文船路208号5楼504室;
(二)报名时间: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提交资料(需考生本人提交) :
1.登陆黄埔信息网下载并填写《红山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贴或打印在报名表上;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4.学历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5.学位证复印件(如有请提供,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6.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学位验证报告(如有请提供);
8.驾驶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9.中共党员需提供党籍证明资料,即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加盖公章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入党具体时间。
10.各级财政供养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另行通知参加考试。
六、考试
(一)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要求的,该职位暂不开考。
(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计算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政审考察
根据我单位开具的政审函提供政审材料。
八、体检
组织考察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自理。
九、递补方式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考生成绩自总成绩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期间当街道出现岗位空缺情况、录用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离职的,可在候选名单中安排递补或重新招聘。
十、录用和待遇
录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根据我区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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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红山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13日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