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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浙江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温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招聘40人公告

2026-04-13 09:54来源: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共18个职位,招40人。

  • 1

    公告发布

    04月13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职位列表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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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教科研岗 浙江 -温州市 3 职位详情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全省浙南作物育种重点实验室教科研岗 浙江 -温州市 3 职位详情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园林与水利工程学院教科研岗 浙江 -温州市 3 职位详情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动物科学学院教科研岗 浙江 -温州市 3 职位详情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智慧农业工程学院农业机械学科带头人 浙江 -温州市 1 职位详情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智慧农业工程学院教科研岗1 浙江 -温州市 3 职位详情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智慧农业工程学院教科研岗2 浙江 -温州市 1 职位详情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智慧农业工程学院教科研岗3 浙江 -温州市 1 职位详情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数字经济学院教科研岗 浙江 -温州市 1 职位详情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数智技术学院教科研岗1 浙江 -温州市 3 职位详情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数智技术学院教科研岗2 浙江 -温州市 2 职位详情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学院)教科研岗1 浙江 -温州市 2 职位详情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学院)教科研岗2 浙江 -温州市 3 职位详情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学院)教科研岗3 浙江 -温州市 1 职位详情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分析测试中心教科研岗 浙江 -温州市 1 职位详情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教科研岗 浙江 -温州市 1 职位详情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辅导员(男) 浙江 -温州市 6 职位详情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后勤处工程管理岗 浙江 -温州市 2 职位详情

为积极推进创新温州建设和人才强市战略部署,服务“5+5+N”现代产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温州做强“一圈一极一中心”提供有力人才支撑。经研究,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决定面向国内外公开招引优秀硕博人才。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同时挂温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牌子,学校传承浙江省立温州农业技术学校和温州专区农业科学研究所的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科研的优良传统,具有75年的办学历史。我校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温州市人民政府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共建单位,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单位,高职院校学生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首批教育部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单位,首批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全国中德农民培训合作试点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科研工作先进单位,浙江省全省高校党建项目培育创建示范高校,首批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浙江省高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单位,浙江省高等学校5A级平安校园,浙江省园林式单位,浙江省节水型单位,首批温州市文明校园。

根据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知名企业招引优秀硕博人才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对象

本次计划引进录用40个招聘计划数(在编人员)。

(一)引进对象

1.全国普通高校和国(境)外高校的博士研究生;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附件1)、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本科院校和5所省、部市共建共商高校(附件2)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世界大学榜单排名前200位高校(附件3)的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本科阶段为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毕业生,以及已被温州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二)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国内高校2026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同时于2027年1月31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包含各学历层次)。

7.与引进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8.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引进岗位的专业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进行审查认定。上述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学校按照“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

二、引进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3日9时—4月28日17时。

2.报名方式:登录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wenzhou.gov.cn/),点击进入“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和知名企业公开招引优秀硕博人才专栏”。应聘人员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个人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二寸免冠电子照片、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的还需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根据岗位条件及报名表内容提供其他相应的佐证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在校期间获得荣誉和奖励证书、大学英语水平等级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等),选择对应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4月30日前完成资格审核。

(三)初试和综合比选

初审通过者须携带网上提交的相关材料及所需材料原件参加我校初试。参加初试人数与计划招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学历层次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可不受比例限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初试的(另行通知),视作自动放弃。初试和综合比选具体考核内容、方式由学校根据岗位需求实际研究确定,根据初试和综合比选情况,一般按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择优确定下一环节复试、考核对象。

(四)复试、考核

学校根据岗位需求特点制定考试、考核方案,方案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实施。参加考试、考核人数不足1:3比例的,考试、考核方案与应聘人员基本情况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理由不充分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考试、考核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考核成绩相同,根据初试和综合比选情况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其中非教学、科研类岗位可申请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命题或委托面试考核。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专栏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如属在职人员,须在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报考的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放弃。

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察。

如有在体检、考察阶段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学校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可根据复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超期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认证书)的,或未按与引进单位约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引优秀硕博人才工作不向应聘对象收取报名和考试费用。

2.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和知名企业公开招引优秀硕博人才专栏”和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官网人才需求栏是发布招录相关信息的主渠道。

3.资格审核将贯穿招引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招引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本单位招引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

5.咨询电话

(1)岗位及专业信息可联系《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优秀硕博人才招引岗位需求表》中的对应联系人。

(2)学校咨询电话:0577-88423592(人事处)

(3)学校监督电话:0577-88417726(纪检监察室)

(4)招引工作咨询电话:0577-89090125,89090123。

(5)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7-88853190,13616614180。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和温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积极推进创新温州建设和人才强市战略部署,服务“5+5+N”现代产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温州做强“一圈一极一中心”提供有力人才支撑。经研究,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决定面向国内外公开招引优秀硕博人才。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同时挂温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牌子,学校传承浙江省立温州农业技术学校和温州专区农业科学研究所的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科研的优良传统,具有75年的办学历史。我校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温州市人民政府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共建单位,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单位,高职院校学生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首批教育部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单位,首批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全国中德农民培训合作试点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科研工作先进单位,浙江省全省高校党建项目培育创建示范高校,首批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浙江省高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单位,浙江省高等学校5A级平安校园,浙江省园林式单位,浙江省节水型单位,首批温州市文明校园。

根据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知名企业招引优秀硕博人才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对象

本次计划引进录用40个招聘计划数(在编人员)。

(一)引进对象

1.全国普通高校和国(境)外高校的博士研究生;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附件1)、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本科院校和5所省、部市共建共商高校(附件2)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世界大学榜单排名前200位高校(附件3)的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本科阶段为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毕业生,以及已被温州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二)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国内高校2026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同时于2027年1月31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包含各学历层次)。

7.与引进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8.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引进岗位的专业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进行审查认定。上述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学校按照“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

二、引进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3日9时—4月28日17时。

2.报名方式:登录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wenzhou.gov.cn/),点击进入“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和知名企业公开招引优秀硕博人才专栏”。应聘人员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个人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二寸免冠电子照片、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的还需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根据岗位条件及报名表内容提供其他相应的佐证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在校期间获得荣誉和奖励证书、大学英语水平等级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等),选择对应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4月30日前完成资格审核。

(三)初试和综合比选

初审通过者须携带网上提交的相关材料及所需材料原件参加我校初试。参加初试人数与计划招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学历层次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可不受比例限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初试的(另行通知),视作自动放弃。初试和综合比选具体考核内容、方式由学校根据岗位需求实际研究确定,根据初试和综合比选情况,一般按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择优确定下一环节复试、考核对象。

(四)复试、考核

学校根据岗位需求特点制定考试、考核方案,方案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实施。参加考试、考核人数不足1:3比例的,考试、考核方案与应聘人员基本情况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理由不充分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考试、考核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考核成绩相同,根据初试和综合比选情况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其中非教学、科研类岗位可申请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命题或委托面试考核。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专栏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如属在职人员,须在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报考的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放弃。

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察。

如有在体检、考察阶段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学校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可根据复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超期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认证书)的,或未按与引进单位约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引优秀硕博人才工作不向应聘对象收取报名和考试费用。

2.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和知名企业公开招引优秀硕博人才专栏”和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官网人才需求栏是发布招录相关信息的主渠道。

3.资格审核将贯穿招引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招引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本单位招引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

5.咨询电话

(1)岗位及专业信息可联系《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优秀硕博人才招引岗位需求表》中的对应联系人。

(2)学校咨询电话:0577-88423592(人事处)

(3)学校监督电话:0577-88417726(纪检监察室)

(4)招引工作咨询电话:0577-89090125,89090123。

(5)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7-88853190,13616614180。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和温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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