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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广东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航星幼儿园招聘4人公告

2026-04-03 15:39来源:航星幼儿园公众号

共招4人。

  • 1

    公告发布

    04月03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保育员(2名)

(1)年龄40周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3)持有保育员上岗证;

(4)具有一定的育儿知识,有公办幼儿园保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5)热爱幼儿教育事业,乐观积极,吃苦耐劳,认真细致。

2.短期保育员(1名)

(1)年龄43周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3)持有保育员上岗证;

(4)具有一定的育儿知识,有公办幼儿园保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5)热爱幼儿教育事业,乐观积极,吃苦耐劳,认真细致。

3.水电工(1名)

(1)年龄42周岁以下;

(2)接受过国家有关部门的专业培训,持电工上岗证;

(3)有两年及以上幼儿园水电工工作经验,熟悉幼儿园水路、电路,掌握电气设备工作原理及安全操作规程。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6日(含6日)为止。

2.报名材料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模板);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对应岗位的上岗证、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无犯罪证明;

(7)承诺书(模板)。

3.报名方式

(1)请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按顺序合并成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手机号”,投递至招聘邮箱464888936@qq.com。

(2)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后进行,届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7)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现场面试。请在参加面试时携带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将查验原件并收复印件。

(三)面试

1.时间、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宝安区航城街道黄田林屋路23号、25号和27号航城航星幼儿园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薪资待遇

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指引》相关文件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周末双休、带薪寒暑假、工会活动及福利。

有关说明

1.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对招聘政策有疑问,请于工作日8:30-12:00,14:30-17:30,致电邓老师0755-23222088。

2.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航星幼儿园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报名表及模板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保育员(2名)

(1)年龄40周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3)持有保育员上岗证;

(4)具有一定的育儿知识,有公办幼儿园保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5)热爱幼儿教育事业,乐观积极,吃苦耐劳,认真细致。

2.短期保育员(1名)

(1)年龄43周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3)持有保育员上岗证;

(4)具有一定的育儿知识,有公办幼儿园保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5)热爱幼儿教育事业,乐观积极,吃苦耐劳,认真细致。

3.水电工(1名)

(1)年龄42周岁以下;

(2)接受过国家有关部门的专业培训,持电工上岗证;

(3)有两年及以上幼儿园水电工工作经验,熟悉幼儿园水路、电路,掌握电气设备工作原理及安全操作规程。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6日(含6日)为止。

2.报名材料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模板);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对应岗位的上岗证、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无犯罪证明;

(7)承诺书(模板)。

3.报名方式

(1)请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按顺序合并成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手机号”,投递至招聘邮箱464888936@qq.com。

(2)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后进行,届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7)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现场面试。请在参加面试时携带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将查验原件并收复印件。

(三)面试

1.时间、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宝安区航城街道黄田林屋路23号、25号和27号航城航星幼儿园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薪资待遇

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指引》相关文件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周末双休、带薪寒暑假、工会活动及福利。

有关说明

1.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对招聘政策有疑问,请于工作日8:30-12:00,14:30-17:30,致电邓老师0755-23222088。

2.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航星幼儿园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报名表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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