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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新疆布尔津县林业和草原局招聘管护员(辅助管理员)5人公告

2026-03-17 16:34来源:布尔津县人民政府

共招5人。

  • 1

    公告发布

    03月17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充实基层管护力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护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管护员(辅助管理人员)5名,主要从事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火、资源巡查、野生动植物保护、病虫害监测、政策宣传及日常管护等工作,工作地点为全县各林区、草原区、湿地管护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热爱林草事业,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族别不限,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长期户外巡护、野外作业及偏远地区工作。

(3)具有林业或相关专业知识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本科学历优先考虑;熟悉本地情况、有林草管护、森林防火、驾驶等相关经验者优先;能熟练使用ArcGIS软件的优先考虑;有一定文字处理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4)具备基本的国家通用语言沟通及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开展工作,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个人征信体系显示不良或者信用指数不达标的;

(4)其他事项:如有意隐瞒以上内容的,录用后一经发现,直接解除劳动聘用关系。

三、岗位职责

(一)负责责任区内森林、草原、湿地日常巡查管护,及时制止乱砍滥伐、乱采滥挖、非法放牧、非法猎捕等违法行为。

(二)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隐患排查、火情监测及初期处置,做好巡查记录。

(三)协助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修复等工作。

(四)完成县林草局及管护站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1800元,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月工资50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意外伤害保险)。薪酬标准如有调整,按新方案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8日—2026年3月27日。

(2)报名地点:布尔津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地址:布尔津县津东路405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526办公室)。

(3)报名材料:需提交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保缴纳记录等)及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县林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因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906-6511008(林草局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充实基层管护力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护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管护员(辅助管理人员)5名,主要从事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火、资源巡查、野生动植物保护、病虫害监测、政策宣传及日常管护等工作,工作地点为全县各林区、草原区、湿地管护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热爱林草事业,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族别不限,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长期户外巡护、野外作业及偏远地区工作。

(3)具有林业或相关专业知识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本科学历优先考虑;熟悉本地情况、有林草管护、森林防火、驾驶等相关经验者优先;能熟练使用ArcGIS软件的优先考虑;有一定文字处理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4)具备基本的国家通用语言沟通及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开展工作,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个人征信体系显示不良或者信用指数不达标的;

(4)其他事项:如有意隐瞒以上内容的,录用后一经发现,直接解除劳动聘用关系。

三、岗位职责

(一)负责责任区内森林、草原、湿地日常巡查管护,及时制止乱砍滥伐、乱采滥挖、非法放牧、非法猎捕等违法行为。

(二)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隐患排查、火情监测及初期处置,做好巡查记录。

(三)协助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修复等工作。

(四)完成县林草局及管护站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1800元,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月工资50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意外伤害保险)。薪酬标准如有调整,按新方案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8日—2026年3月27日。

(2)报名地点:布尔津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地址:布尔津县津东路405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526办公室)。

(3)报名材料:需提交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保缴纳记录等)及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县林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因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906-6511008(林草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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