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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1人公告(广东)

2026-03-17 08:59来源: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3月17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学校负责统筹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的党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学校涉外规章制度,制定和实施学校国际暨港澳台发展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学校涉外事务,指导校内各二级单位开展国际暨港澳台合作与交流工作。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与职责

(一)招聘岗位

国际交流及港澳台交流相关岗位。

(二)岗位职责

协助处室完成日常行政办公事务、对外交流相关业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犯罪和违规违纪记录;

2.身心健康,工作踏实,有吃苦耐劳精神;

3.纪律观念强、服务意识强,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5.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学历、能力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英语、管理类等相关专业或具有海外学历学位教育背景;

2.具备较好的英语水平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3.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和文档处理能力,熟练使用Excel、Word、PowerPoint等各种常用办公软件;

4.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公文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以下链接:https://yunbiz.wps.cn/c/collect/cS8iiKDYqSj

报名材料包括:

①《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word版及手写签名后扫描的pdf版(见附件);

②个人简历;

③大学起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④身份证(正反)扫描件;

⑤个人近期一寸彩色电子证件照;

⑥个人重要证书及奖状的扫描件电子版(不超过三份);

⑦工作经历证明(如有)。

其中②③④⑤⑥⑦请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再上传。

2.扫描二维码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点击查看详情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与本岗位具体要求进行岗位匹配,确定综合考核人员名单。考核相关事宜在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官网发布通知。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素质及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和个人职业规划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确定聘用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招聘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者,在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若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用后在资格复核、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学校将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管理与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12〕78号)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兑现相关待遇。

六、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二)本公告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四)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信工具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5093

国际交流合作处官网:https://io.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6年3月13日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与本岗位具体要求进行岗位匹配,确定综合考核人员名单。考核相关事宜在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官网发布通知。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素质及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和个人职业规划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确定聘用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招聘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者,在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若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用后在资格复核、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学校将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管理与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12〕78号)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兑现相关待遇。

六、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二)本公告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四)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信工具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5093

国际交流合作处官网:https://io.s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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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6年3月13日

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学校负责统筹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的党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学校涉外规章制度,制定和实施学校国际暨港澳台发展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学校涉外事务,指导校内各二级单位开展国际暨港澳台合作与交流工作。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与职责

(一)招聘岗位

国际交流及港澳台交流相关岗位。

(二)岗位职责

协助处室完成日常行政办公事务、对外交流相关业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犯罪和违规违纪记录;

2.身心健康,工作踏实,有吃苦耐劳精神;

3.纪律观念强、服务意识强,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5.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学历、能力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英语、管理类等相关专业或具有海外学历学位教育背景;

2.具备较好的英语水平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3.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和文档处理能力,熟练使用Excel、Word、PowerPoint等各种常用办公软件;

4.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公文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以下链接:https://yunbiz.wps.cn/c/collect/cS8iiKDYqSj

报名材料包括:

①《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word版及手写签名后扫描的pdf版(见附件);

②个人简历;

③大学起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④身份证(正反)扫描件;

⑤个人近期一寸彩色电子证件照;

⑥个人重要证书及奖状的扫描件电子版(不超过三份);

⑦工作经历证明(如有)。

其中②③④⑤⑥⑦请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再上传。

2.扫描二维码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点击查看详情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与本岗位具体要求进行岗位匹配,确定综合考核人员名单。考核相关事宜在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官网发布通知。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素质及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和个人职业规划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确定聘用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招聘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者,在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若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用后在资格复核、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学校将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管理与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12〕78号)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兑现相关待遇。

六、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二)本公告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四)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信工具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5093

国际交流合作处官网:https://io.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6年3月13日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与本岗位具体要求进行岗位匹配,确定综合考核人员名单。考核相关事宜在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官网发布通知。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素质及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和个人职业规划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确定聘用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招聘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者,在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若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用后在资格复核、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学校将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管理与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12〕78号)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兑现相关待遇。

六、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二)本公告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四)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信工具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5093

国际交流合作处官网:https://io.s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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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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