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事业部中公妙学公考【全年直播版-无回放】
中公妙学公考【全年直播版-无回放】
2026-03-11 12:35来源:波密县人社局公众号
共招2人。
03月11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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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司法警务保障力量,规范警务辅助人员招录管理工作,提升机关安全保卫、检察警务、应急处置等工作质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岗位及职责
(一)招录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2名(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岗位职责
1. 参与值班备勤、安全保卫等工作;
2.协助司法警察开展押解、看管、法庭秩序维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3. 信访维稳、文书送达、公务协助等工作;
4. 完成院党组及司法警察大队交办的其他警务辅助任务。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报考人员为波密县户籍。
3.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务实,无不良嗜好,责任心强;
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6年至2008年期间出生),退役士兵、警校毕业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5.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6. 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符合警务辅助岗位体能及体检标准;
7. 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遵守检察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
8.自愿与波密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优先录用条件
1. 退役士兵、人民警察院校、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2. 中共党员、优秀共青团员、受到各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三)不得报考情形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的;
2. 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3. 有吸毒史、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行低劣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网信波密、波密县人民检察院、波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发布招录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电话报名。
2. 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3日(工作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3. 报名地点:波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综合部。(检察院业务楼2楼)
4. 提交材料:
(1)《波密县人民检察院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退役证、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6)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各1份。
5. 资格审查:招录工作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与复审,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体能测试
1.时间:3月16日(拟定)
2.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参照公安机关辅警体能测试标准执行。项目:纵跳摸高、长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俯卧撑、4*10米往返跑;体能测试采取得分制,全部达标为合格,其中一项以上不达标的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笔试
1.时间:3月18日(拟定)
2.地点:波密县人民检察院六楼会议室
3.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笔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主要以: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等内容。按招录人数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
(五)面试
1.时间:3月20日(拟定)
2.地点:波密县人民检察院三楼党组会议室
3.根据体能测试考核通过及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为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测试以及对安保工作的认识等,总分100分。
(六)体检
1.时间:(待定)
2.地点:(波密县人民医院、波密县普济医院)
3.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辅警岗位特殊要求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政治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全面审查本人及家庭成员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征信状况、信访记录、社会评价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波密县人民检察院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岗位职责、薪酬待遇、保密义务、纪律要求及合同解除条款。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波密县检察院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执行,按月足额发放;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年休假、婚丧假、陪产假、育儿假、统一服装等保障待遇。
五、纪律监督
1.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招录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主动回避。
2. 严禁在招录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试题、违规操作,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扰乱招录秩序的,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报考本院任何岗位。
4. 招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监督。
六、其他事项
1. 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行承担。
2. 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 本方案由波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综合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咨询电话
检察综合部:0894-5422159
检察综合部主任:18189941401
八、监督举报电话:
0894-5665664(波密县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司法警务保障力量,规范警务辅助人员招录管理工作,提升机关安全保卫、检察警务、应急处置等工作质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岗位及职责
(一)招录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2名(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岗位职责
1. 参与值班备勤、安全保卫等工作;
2.协助司法警察开展押解、看管、法庭秩序维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3. 信访维稳、文书送达、公务协助等工作;
4. 完成院党组及司法警察大队交办的其他警务辅助任务。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报考人员为波密县户籍。
3.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务实,无不良嗜好,责任心强;
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6年至2008年期间出生),退役士兵、警校毕业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5.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6. 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符合警务辅助岗位体能及体检标准;
7. 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遵守检察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
8.自愿与波密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优先录用条件
1. 退役士兵、人民警察院校、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2. 中共党员、优秀共青团员、受到各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三)不得报考情形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的;
2. 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3. 有吸毒史、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行低劣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网信波密、波密县人民检察院、波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发布招录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电话报名。
2. 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3日(工作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3. 报名地点:波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综合部。(检察院业务楼2楼)
4. 提交材料:
(1)《波密县人民检察院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退役证、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6)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各1份。
5. 资格审查:招录工作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与复审,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体能测试
1.时间:3月16日(拟定)
2.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参照公安机关辅警体能测试标准执行。项目:纵跳摸高、长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俯卧撑、4*10米往返跑;体能测试采取得分制,全部达标为合格,其中一项以上不达标的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笔试
1.时间:3月18日(拟定)
2.地点:波密县人民检察院六楼会议室
3.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笔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主要以: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等内容。按招录人数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
(五)面试
1.时间:3月20日(拟定)
2.地点:波密县人民检察院三楼党组会议室
3.根据体能测试考核通过及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为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测试以及对安保工作的认识等,总分100分。
(六)体检
1.时间:(待定)
2.地点:(波密县人民医院、波密县普济医院)
3.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辅警岗位特殊要求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政治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全面审查本人及家庭成员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征信状况、信访记录、社会评价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波密县人民检察院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岗位职责、薪酬待遇、保密义务、纪律要求及合同解除条款。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波密县检察院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执行,按月足额发放;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年休假、婚丧假、陪产假、育儿假、统一服装等保障待遇。
五、纪律监督
1.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招录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主动回避。
2. 严禁在招录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试题、违规操作,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扰乱招录秩序的,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报考本院任何岗位。
4. 招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监督。
六、其他事项
1. 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行承担。
2. 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 本方案由波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综合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咨询电话
检察综合部:0894-5422159
检察综合部主任:18189941401
八、监督举报电话:
0894-5665664(波密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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