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4全国社区工作者——备考手册
2024全国社区工作者——备考手册
2026-02-28 19:41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瑞宝街道办事处
共招16人。
02月28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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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雇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1.招聘管理辅助类、执法辅助类雇员16名,主要从事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辅助等工作,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2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能力,具体工作岗位服从街道统筹安排。
2.能上深夜班,能接受晚上或节假日上门巡查加班的工作任务,服从上级临时调配工作安排。
3.同等条件下,持有社工证、复退军人优先录取。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276号百安商务中心3楼302室。
报名咨询电话020-80926305。
2.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4日(9:30-11:30;14:30-17:30)。
3.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如有)、工作经历证明、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考生报名成功且初审通过,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确认参加考试后仍缺考的,不得报考本单位下一批次的雇员招聘)。
(二)考试(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将以邮件、短信或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具体内容由用人单位确定。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以邮件、短信或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若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按岗位招聘条件中,对符合同等条件下具备优先条件的考生进行优先录用,若优先条件仍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考生自身原因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等,造成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已无可递补的情况,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招聘公告设定的条件和进入面试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再次组织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将按照有关规定由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瑞宝街道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
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20-89639971,咨询时间:2026年3月2日至3月4日9:30—11:30、14:30—17:30。
本公告由瑞宝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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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瑞宝街道办事处
2026年2月28日
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雇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1.招聘管理辅助类、执法辅助类雇员16名,主要从事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辅助等工作,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2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能力,具体工作岗位服从街道统筹安排。
2.能上深夜班,能接受晚上或节假日上门巡查加班的工作任务,服从上级临时调配工作安排。
3.同等条件下,持有社工证、复退军人优先录取。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276号百安商务中心3楼302室。
报名咨询电话020-80926305。
2.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4日(9:30-11:30;14:30-17:30)。
3.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如有)、工作经历证明、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考生报名成功且初审通过,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确认参加考试后仍缺考的,不得报考本单位下一批次的雇员招聘)。
(二)考试(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将以邮件、短信或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具体内容由用人单位确定。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以邮件、短信或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若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按岗位招聘条件中,对符合同等条件下具备优先条件的考生进行优先录用,若优先条件仍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考生自身原因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等,造成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已无可递补的情况,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招聘公告设定的条件和进入面试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再次组织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将按照有关规定由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瑞宝街道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
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20-89639971,咨询时间:2026年3月2日至3月4日9:30—11:30、14:30—17:30。
本公告由瑞宝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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