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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四川宜宾市叙州区金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协管员的10人公告

2026-02-28 15:40来源:叙州金才公众号

共招10人。

  • 1

    公告发布

    02月28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受宜宾市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宜宾市叙州区金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叙州金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工作,提升叙州区综合执法水平和效率。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综合执法协管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综合管理工作。

2.高中或高职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及以下(不满35周岁)的公民。

3.身高1.65米及以上。体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精神病史、无美尼尔氏综合症病史、肢体健全、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及其它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或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现役军人和在校学生。

4.曾因违反警务、政府部门等辅助人员纪律规定被解聘的。

5.有纹身的人员。

6.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非访、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其他不宜从事综合管理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符合以下条件享受加分(同一项加分就高不就低,多项加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4分)

1.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加2分。

2.获县(区)级以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县区级加1分,市级及以上加2分)。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1.公告发布与报名时间:招聘公告通过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发布;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至3月3日下午17:00。

2.现场资格审查与报名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应聘人员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将报名资料提交至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三江路中段2号(宜宾市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321室,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并接受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逾期提交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31-8759808。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等信息,自行下载《2026年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报名信息表》(附件),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表内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填写错误、不完整的,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5.现场报名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表原件1份(自行下载电脑填写并上传1寸照片至相应区域并双面打印);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县(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等相关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7.应聘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面试通知的,视为未通过现场资格审查。

(三)面试

1.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面试,主要考察沟通交流、逻辑思维、应变能力、法律法规。面试时间、地点由宜宾市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总成绩确定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4.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面试通过的人员由宜宾市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知体检。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包括血压、血常规、心电图、尿检等,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3.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用工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4.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递补。

(五)政审

1.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或手机下载“天府通办APP”自行开具。(绑定手机号和身份证号码—我的证照—添加证明—审核通过后扫描二维码—打印证明)

2.政审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1.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后,根据总成绩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政审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根据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聘用

1.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拟聘用人员,由宜宾市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知本人办理入职相关事宜。

2.聘用人员属编外人员,工作地点:叙州区范围内,试用期3个月(包括岗前培训)。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叙州金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间被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条件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受聘人员待遇按照区财政核定的标准执行。缴纳“五险”,即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8759808。

五、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试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特此提醒。请应聘人员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用工单位和叙州金才共同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1—8759808)。

点击查看》》附件:报名表

宜宾市叙州区金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2月26日

受宜宾市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宜宾市叙州区金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叙州金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工作,提升叙州区综合执法水平和效率。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综合执法协管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综合管理工作。

2.高中或高职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及以下(不满35周岁)的公民。

3.身高1.65米及以上。体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精神病史、无美尼尔氏综合症病史、肢体健全、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及其它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或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现役军人和在校学生。

4.曾因违反警务、政府部门等辅助人员纪律规定被解聘的。

5.有纹身的人员。

6.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非访、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其他不宜从事综合管理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符合以下条件享受加分(同一项加分就高不就低,多项加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4分)

1.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加2分。

2.获县(区)级以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县区级加1分,市级及以上加2分)。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1.公告发布与报名时间:招聘公告通过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发布;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至3月3日下午17:00。

2.现场资格审查与报名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应聘人员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将报名资料提交至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三江路中段2号(宜宾市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321室,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并接受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逾期提交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31-8759808。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等信息,自行下载《2026年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报名信息表》(附件),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表内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填写错误、不完整的,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5.现场报名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表原件1份(自行下载电脑填写并上传1寸照片至相应区域并双面打印);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县(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等相关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7.应聘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面试通知的,视为未通过现场资格审查。

(三)面试

1.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面试,主要考察沟通交流、逻辑思维、应变能力、法律法规。面试时间、地点由宜宾市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总成绩确定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4.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面试通过的人员由宜宾市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知体检。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包括血压、血常规、心电图、尿检等,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3.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用工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4.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递补。

(五)政审

1.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或手机下载“天府通办APP”自行开具。(绑定手机号和身份证号码—我的证照—添加证明—审核通过后扫描二维码—打印证明)

2.政审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1.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后,根据总成绩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政审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根据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聘用

1.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拟聘用人员,由宜宾市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知本人办理入职相关事宜。

2.聘用人员属编外人员,工作地点:叙州区范围内,试用期3个月(包括岗前培训)。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叙州金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间被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条件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受聘人员待遇按照区财政核定的标准执行。缴纳“五险”,即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8759808。

五、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试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特此提醒。请应聘人员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用工单位和叙州金才共同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1—8759808)。

点击查看》》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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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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