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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河北石家庄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选聘事业单位人员12人公告

2026-02-28 09:15来源: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12人。

  • 1

    公告发布

    02月28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加强评审评估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项目评审评估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25〕10号)有关要求,现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提高人员素质。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选聘条件详见《石家庄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至38周岁(1987年3月2日至2008年3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8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2日及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国(境)外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具有本专业工作经历,凡涉及工作经历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6年3月。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6年3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收取考务费用,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由石家庄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9:00至3月6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3月2日9:00至3月7日12:00

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程序: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选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选聘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考生无需重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看审核结果。

5.查看岗位核减情况。本次选聘开考比例为3:1,即报名且审核通过人数与选聘岗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选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选聘岗位如有核减情况,将于3月7日下午在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发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3月8日9:00至13:00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8日9:00至17: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3月8日17: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三)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在3月15日9:00至3月16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请考生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免影响参加笔试。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考1个科目,内容为专业知识,时间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3月19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相关考试要求,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4月2日前,考生可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查询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5.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聘人数未达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有作弊或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石家庄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负责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有关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审核,携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须同时提供与毕业证内容相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学位证内容相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内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具体安排在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另行通知,请考生按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是否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匹配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查看个人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A-H岗位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同时具有一级造价师和高级工程师证书者,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工作经历较长者; I岗位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工作经历较长者。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进行加试。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审档

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事业单位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选聘岗位资格条件有关问题拨打石家庄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咨询电话(0311-66783232;0311-66783230)。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311-89631762。

2.本次选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考生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内容,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选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选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选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4.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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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

石家庄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

2026年2月27日

为加强评审评估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项目评审评估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25〕10号)有关要求,现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提高人员素质。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选聘条件详见《石家庄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至38周岁(1987年3月2日至2008年3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8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2日及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国(境)外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具有本专业工作经历,凡涉及工作经历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6年3月。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6年3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收取考务费用,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由石家庄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9:00至3月6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3月2日9:00至3月7日12:00

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程序: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选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选聘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考生无需重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看审核结果。

5.查看岗位核减情况。本次选聘开考比例为3:1,即报名且审核通过人数与选聘岗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选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选聘岗位如有核减情况,将于3月7日下午在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发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3月8日9:00至13:00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8日9:00至17: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3月8日17: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三)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在3月15日9:00至3月16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请考生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免影响参加笔试。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考1个科目,内容为专业知识,时间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3月19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相关考试要求,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4月2日前,考生可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查询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5.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聘人数未达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有作弊或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石家庄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负责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有关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审核,携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须同时提供与毕业证内容相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学位证内容相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内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具体安排在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另行通知,请考生按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是否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匹配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查看个人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A-H岗位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同时具有一级造价师和高级工程师证书者,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工作经历较长者; I岗位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工作经历较长者。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进行加试。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审档

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事业单位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选聘岗位资格条件有关问题拨打石家庄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咨询电话(0311-66783232;0311-66783230)。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311-89631762。

2.本次选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考生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内容,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选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选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选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4.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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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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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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