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5江苏名校优生公告解读峰会
2025江苏名校优生公告解读峰会
2023-12-13 17:43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共招58人。
12月13日
12月12日-01月31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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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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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化年轻干部“5500”计划工作要求,增强人才供给质量,推动人才引育与地方产业发展的有效融合,经研究,决定面向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选调2024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全市总计划选调58人。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等详见《2024年张家港市选调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 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选调志向明确,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专业素养好,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好;
4. 服从组织分配,愿意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5.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和毕业后申请第二学位的毕业生),且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6. 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要求其他学段(本科、硕士)毕业学校均属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147所);
7. 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8.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存在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条件
报考者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四项条件之一(其中,2-4需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
1.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 担任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 获得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或优秀党、团员等荣誉称号;
4. 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三、选调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能力素质评价、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证书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 报名网址: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选调网上报名系统(https://12333.zjg.gov.cn:3443/wsbm)。
3.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00至2024年1月31日16:00。
4.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00至2024年2月1日16:00。
5. 相关要求:
(1)信息录入: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荣誉和实习实践经历等。
(2)照片上传:近期电子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要求35×45毫米,JPG格式,30KB以下。
(3)材料上传:上传材料将作为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16:00。证书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图片后上传,要求清晰、位正,且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照片及材料上传等具体要求以报名系统提示为准。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②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③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学生证;⑤高等教育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⑦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的各类奖励证书、担任学生干部、发表论文情况、资格证书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4)录入的报名信息和上传的证书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特别是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上的字样完全一致。
6. 开考比例:各岗位最低开考比例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
(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评价依据考生上传的证书材料(未上传佐证资料的项目不计分),从在校期间表现、获得奖励荣誉和实践实习经历等方面综合打分。评价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选调计划数不高于1:8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比例),不足确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面试前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公告。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本人至现场,提供报名时上传全部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经复审,不具备选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考试。面试地点安排在张家港市,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往返路费给予定额补贴,并统一安排食宿。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视情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75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组织加试。
面试结束当天公布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情况,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当场填写体检表。
(五)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面试结束后集中组织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故逾期未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政审)。由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储备培养工作小组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公示和聘用。从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聘用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部门可以在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选调各环节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经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储备培养工作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相应岗位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文件发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相关政策
(一)人事关系。录用后全部聘任到市委组织部下属张家港市人才创新创业发展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培养锻炼。选调人员作为张家港市党政干部储备人才,由市委组织部按照“定向选派、动态管理、专题培养、专项使用”原则统一培养管理,选派到重点区镇和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多岗位锻炼。
(三)选拔使用。选调人员中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按照“成熟一个、使用一个”的原则,及时提拔使用,提拔至副科职领导岗位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调任公务员。
(四)人才待遇。选调人员除按规定享受工资待遇外,工作前三年免费入住张家港市人才公寓,同时发放安家费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15万、硕士研究生10万、本科生5万,按月发放,分5年发放到位。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选调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8173512。
六、本公告由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储备培养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5390636,5817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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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储备培养工作小组
2023年12月11日
为全面深化年轻干部“5500”计划工作要求,增强人才供给质量,推动人才引育与地方产业发展的有效融合,经研究,决定面向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选调2024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全市总计划选调58人。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等详见《2024年张家港市选调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 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选调志向明确,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专业素养好,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好;
4. 服从组织分配,愿意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5.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和毕业后申请第二学位的毕业生),且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6. 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要求其他学段(本科、硕士)毕业学校均属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147所);
7. 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8.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存在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条件
报考者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四项条件之一(其中,2-4需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
1.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 担任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 获得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或优秀党、团员等荣誉称号;
4. 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三、选调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能力素质评价、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证书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 报名网址: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选调网上报名系统(https://12333.zjg.gov.cn:3443/wsbm)。
3.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00至2024年1月31日16:00。
4.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00至2024年2月1日16:00。
5. 相关要求:
(1)信息录入: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荣誉和实习实践经历等。
(2)照片上传:近期电子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要求35×45毫米,JPG格式,30KB以下。
(3)材料上传:上传材料将作为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16:00。证书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图片后上传,要求清晰、位正,且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照片及材料上传等具体要求以报名系统提示为准。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②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③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学生证;⑤高等教育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⑦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的各类奖励证书、担任学生干部、发表论文情况、资格证书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4)录入的报名信息和上传的证书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特别是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上的字样完全一致。
6. 开考比例:各岗位最低开考比例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
(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评价依据考生上传的证书材料(未上传佐证资料的项目不计分),从在校期间表现、获得奖励荣誉和实践实习经历等方面综合打分。评价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选调计划数不高于1:8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比例),不足确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面试前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公告。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本人至现场,提供报名时上传全部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经复审,不具备选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考试。面试地点安排在张家港市,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往返路费给予定额补贴,并统一安排食宿。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视情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75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组织加试。
面试结束当天公布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情况,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当场填写体检表。
(五)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面试结束后集中组织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故逾期未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政审)。由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储备培养工作小组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公示和聘用。从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聘用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部门可以在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选调各环节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经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储备培养工作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相应岗位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文件发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相关政策
(一)人事关系。录用后全部聘任到市委组织部下属张家港市人才创新创业发展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培养锻炼。选调人员作为张家港市党政干部储备人才,由市委组织部按照“定向选派、动态管理、专题培养、专项使用”原则统一培养管理,选派到重点区镇和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多岗位锻炼。
(三)选拔使用。选调人员中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按照“成熟一个、使用一个”的原则,及时提拔使用,提拔至副科职领导岗位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调任公务员。
(四)人才待遇。选调人员除按规定享受工资待遇外,工作前三年免费入住张家港市人才公寓,同时发放安家费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15万、硕士研究生10万、本科生5万,按月发放,分5年发放到位。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选调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8173512。
六、本公告由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储备培养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5390636,5817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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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青年党政人才储备培养工作小组
2023年12月11日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