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4全国社区工作者——备考手册
2024全国社区工作者——备考手册
2026-02-26 17:56来源:潮州市民政局
共招1人。
02月26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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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通知》(粤民发〔2020〕142号)、《关于印发“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21〕3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1〕278号)、《关于印发潮州市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潮民联〔2021〕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潮州市2026年“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称“双百工程”)督导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人数及地点
岗位:潮州市“双百工程”督导
人数:1人
工作地点:潮州市
二、岗位职责
具体“双百工程”督导内容见附件2。
三、任职资格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持有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所督导领域的专业技能和有关政策法规知识。
3.具备相应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4.具有“双百工程”领域5年及以上的实务经验。
5.有进取心和责任心,具有较强的学习、沟通、协调、行动研究和执行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能接受并适应经常性出差。
对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获得全国及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被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评选(受省民政厅委托)为“优秀社工”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督导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及待遇
按照潮州市民政局关于“双百工程”专职督导人员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
市民政局(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枫春路249号)6楼社工督导中心,联系电话:0768-2279358。
2.报名时间:
3月2日-4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下载《2026年潮州市公开招聘“双百工程”督导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如实填写。
报名时应带齐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社工职业资格证书、本人获得奖励、奖项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1寸彩色近照1张。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如应聘人员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委托其他人代理,代理人应携带以上资料和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按照本公告提出的任职资格及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笔试
1.笔试成绩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闭卷考试,由应聘人员现场按试卷要求撰写一篇有关社会工作内容的文章;第二部分为本人在县级及以上媒体、报刊公开发表的有关社会工作的署名文章(每人挑选提交不超过3篇,要有链接可查,或在报刊发表文章的扫描件或者照片),该材料电子版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打包发送至邮箱:shuangbaicz@163.com,邮件标题请以“潮州市应聘督导+姓名+发表文章”命名。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3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潮州市福利院(湘桥区凤新街道外环北路497号北斗颐养院内入门左侧潮州市养老服务运营管理中心)。
参加笔试时本人应携带身份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第一部分闭卷考试占90%,第二部分提交文章占10%。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与面试入围人员,若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面试
1.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督导能力、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意识与技巧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及证明
1.体检人选。即拟聘人员。
2.体检要求。体检人员应在潮州市民政局要求的时限内,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费用自理;不按要求进行体检或体检不达标的,取消本次录用资格。
3.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没有按潮州市民政局要求的时限内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视为放弃录用。
因上述原因造成拟聘人员空缺的,或其他原因造成潮州市“双百工程”原有督导人数空缺的,名额将按面试成绩(本次招聘的面试成绩保留6个月内有效)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对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拟聘人员名单在“潮州民政”的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各为3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潮州市城市人力资本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该公司以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到潮州市民政局参加“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工作;拟聘用人员与潮州市城市人力资本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前,应终止与其他单位的劳动或者劳务关系,且无纠纷;若签订合同后发现存在前述情况,潮州市城市人力资本有限公司将有权立即终止聘用合同。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无关。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考试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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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 2026 年潮州市公开招聘“双百工程”督导人员报名表.docx
2.附件2 “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内容.docx
潮州市民政局
2026年2月26日
根据《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通知》(粤民发〔2020〕142号)、《关于印发“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21〕3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1〕278号)、《关于印发潮州市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潮民联〔2021〕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潮州市2026年“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称“双百工程”)督导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人数及地点
岗位:潮州市“双百工程”督导
人数:1人
工作地点:潮州市
二、岗位职责
具体“双百工程”督导内容见附件2。
三、任职资格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持有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所督导领域的专业技能和有关政策法规知识。
3.具备相应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4.具有“双百工程”领域5年及以上的实务经验。
5.有进取心和责任心,具有较强的学习、沟通、协调、行动研究和执行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能接受并适应经常性出差。
对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获得全国及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被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评选(受省民政厅委托)为“优秀社工”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督导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及待遇
按照潮州市民政局关于“双百工程”专职督导人员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
市民政局(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枫春路249号)6楼社工督导中心,联系电话:0768-2279358。
2.报名时间:
3月2日-4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下载《2026年潮州市公开招聘“双百工程”督导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如实填写。
报名时应带齐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社工职业资格证书、本人获得奖励、奖项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1寸彩色近照1张。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如应聘人员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委托其他人代理,代理人应携带以上资料和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按照本公告提出的任职资格及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笔试
1.笔试成绩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闭卷考试,由应聘人员现场按试卷要求撰写一篇有关社会工作内容的文章;第二部分为本人在县级及以上媒体、报刊公开发表的有关社会工作的署名文章(每人挑选提交不超过3篇,要有链接可查,或在报刊发表文章的扫描件或者照片),该材料电子版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打包发送至邮箱:shuangbaicz@163.com,邮件标题请以“潮州市应聘督导+姓名+发表文章”命名。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3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潮州市福利院(湘桥区凤新街道外环北路497号北斗颐养院内入门左侧潮州市养老服务运营管理中心)。
参加笔试时本人应携带身份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第一部分闭卷考试占90%,第二部分提交文章占10%。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与面试入围人员,若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面试
1.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督导能力、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意识与技巧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及证明
1.体检人选。即拟聘人员。
2.体检要求。体检人员应在潮州市民政局要求的时限内,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费用自理;不按要求进行体检或体检不达标的,取消本次录用资格。
3.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没有按潮州市民政局要求的时限内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视为放弃录用。
因上述原因造成拟聘人员空缺的,或其他原因造成潮州市“双百工程”原有督导人数空缺的,名额将按面试成绩(本次招聘的面试成绩保留6个月内有效)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对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拟聘人员名单在“潮州民政”的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各为3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潮州市城市人力资本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该公司以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到潮州市民政局参加“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工作;拟聘用人员与潮州市城市人力资本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前,应终止与其他单位的劳动或者劳务关系,且无纠纷;若签订合同后发现存在前述情况,潮州市城市人力资本有限公司将有权立即终止聘用合同。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无关。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考试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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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 2026 年潮州市公开招聘“双百工程”督导人员报名表.docx
2.附件2 “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内容.docx
潮州市民政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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