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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党校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2人公告

2023-12-11 10:45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2人。

  • 1

    公告发布

    12月11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规定,结合大兴区委党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2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党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且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能够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博士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非北京生源博士毕业生须同时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条件和招聘岗位条件。

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参加本次招聘。

(四)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5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报名。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报名材料完整、清晰扫描并压缩打包后,按照“姓名-联系方式”的格式进行重命名,发送至指定报名电子邮箱(dxbgs@bjdx.gov.cn)。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党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请从本招聘公告附件下载后规范填写、打印后手写签名。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均需扫描)。

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集体户需提供加盖集体户存放单位印章的首页、本人页)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取得国(境)外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具备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大兴区委党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参加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补充相关报名材料的,不能参加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审核结果,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

(四)考核

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考核,由大兴区委党校统一组织实施。试讲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80分。试讲成绩即为应聘人员的最终考核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数1:1的比例,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未达到试讲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试讲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安排,以及试讲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发布(http://www.bjdx.gov.cn),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大兴区委党校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对于未参加体检或未通过体检的,或者考察认为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资格审核,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考核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招聘资格;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从报名、资格审核、考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考核安排、考核成绩等相关信息均会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按照公告要求参加招聘。考核前,建议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和前往路线,考核当天建议应聘人员适当提前到达考点。

(四)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如遇特殊情况,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任老师、张老师,010-61220105-22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点击查看>>>

1. 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党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

2. 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党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

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党校

2023年12月8日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规定,结合大兴区委党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2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党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且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能够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博士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非北京生源博士毕业生须同时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条件和招聘岗位条件。

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参加本次招聘。

(四)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5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报名。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报名材料完整、清晰扫描并压缩打包后,按照“姓名-联系方式”的格式进行重命名,发送至指定报名电子邮箱(dxbgs@bjdx.gov.cn)。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党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请从本招聘公告附件下载后规范填写、打印后手写签名。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均需扫描)。

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集体户需提供加盖集体户存放单位印章的首页、本人页)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取得国(境)外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具备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大兴区委党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参加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补充相关报名材料的,不能参加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审核结果,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

(四)考核

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考核,由大兴区委党校统一组织实施。试讲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80分。试讲成绩即为应聘人员的最终考核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数1:1的比例,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未达到试讲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试讲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安排,以及试讲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发布(http://www.bjdx.gov.cn),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大兴区委党校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对于未参加体检或未通过体检的,或者考察认为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资格审核,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考核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招聘资格;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从报名、资格审核、考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考核安排、考核成绩等相关信息均会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按照公告要求参加招聘。考核前,建议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和前往路线,考核当天建议应聘人员适当提前到达考点。

(四)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如遇特殊情况,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任老师、张老师,010-61220105-22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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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党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

2. 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党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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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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