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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广东东莞市国资委招聘1人公告

2026-01-21 16:32来源: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1月21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国资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按规定与第三方有资质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有志于从事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沟通协调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6日之后出生);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资料用“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名字”命名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gzwbgs@dg.gov.cn邮箱。

报名提交的资料(pdf扫描件):

东莞市国资委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东莞市国资委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简表(附件3);

(3)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职称、技能资格证书;

(5)工作经验证明(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等证明材料);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其他材料(外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社保参保证明(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

3.拟定报名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1月23日(5个工作日)。

(二)资格审查及考试

具体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根据招聘条件,由市国资委党建工作科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通过笔试择优选择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国资委党建工作科负责组织,在面试结束后组织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国资委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将拟聘人员情况提请委党委审议。委党委审议通过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国资委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安排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第三方有资质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有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2.因拟聘人员在公示中被发现影响聘用问题、个人自愿放弃聘用机会等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市国资委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3.考试成绩自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保留6个月,期间如该次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经市国资委研究决定后可以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223155

点击查看>>>

1.东莞市国资委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docx

2.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3.东莞市国资委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简表.xlsx

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国资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按规定与第三方有资质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有志于从事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沟通协调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6日之后出生);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资料用“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名字”命名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gzwbgs@dg.gov.cn邮箱。

报名提交的资料(pdf扫描件):

东莞市国资委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东莞市国资委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简表(附件3);

(3)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职称、技能资格证书;

(5)工作经验证明(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等证明材料);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其他材料(外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社保参保证明(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

3.拟定报名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1月23日(5个工作日)。

(二)资格审查及考试

具体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根据招聘条件,由市国资委党建工作科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通过笔试择优选择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国资委党建工作科负责组织,在面试结束后组织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国资委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将拟聘人员情况提请委党委审议。委党委审议通过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国资委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安排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第三方有资质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有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2.因拟聘人员在公示中被发现影响聘用问题、个人自愿放弃聘用机会等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市国资委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3.考试成绩自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保留6个月,期间如该次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经市国资委研究决定后可以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223155

点击查看>>>

1.东莞市国资委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docx

2.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3.东莞市国资委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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