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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广东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恒源幼儿园招聘公办幼儿园短期保育员1人公告

2026-01-06 11:29来源: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恒源幼儿园公众号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1月06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招聘岗位及人数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短期保育员1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40岁周岁以下(1986年1月5日后出生);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有1年及以上幼儿园保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3.持有保育员职业资格证、健康证;

4.身体健康,热爱幼教事业,安全意识强,有责任心,吃苦耐劳,做事踏实,服从工作调动安排。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即止。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恒源幼儿园应聘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岗位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

(6)承诺书;

(7)无犯罪证明(证明出具时间为公告发布日之后)。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按顺序合并成为一个PDF文档,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应聘职位+姓名+手机号”,投递至招聘邮箱429251408@qq.com。

4.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组织专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合格人员,通过电话方式告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有关说明

(一)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755-27088559 刘老师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恒源幼儿园负责解释。

附件

2-1.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恒源幼儿园应聘报名表

2-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2-3.承诺书

招聘岗位及人数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短期保育员1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40岁周岁以下(1986年1月5日后出生);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有1年及以上幼儿园保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3.持有保育员职业资格证、健康证;

4.身体健康,热爱幼教事业,安全意识强,有责任心,吃苦耐劳,做事踏实,服从工作调动安排。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即止。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恒源幼儿园应聘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岗位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

(6)承诺书;

(7)无犯罪证明(证明出具时间为公告发布日之后)。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按顺序合并成为一个PDF文档,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应聘职位+姓名+手机号”,投递至招聘邮箱429251408@qq.com。

4.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组织专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合格人员,通过电话方式告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有关说明

(一)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755-27088559 刘老师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恒源幼儿园负责解释。

附件

2-1.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恒源幼儿园应聘报名表

2-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2-3.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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