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5年12月胖刷母题
25年12月胖刷母题
2026-01-04 14:03来源:宾阳县人民政府
共招5人。
01月04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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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宾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6年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我镇生态护林员年度选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生态护林员选聘条件及要求
1. 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不良违法犯罪记录。
2. 人员类别为脱贫人口。
3. 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
4. 常住当地,有相应的森林资源巡护时间保障,熟悉管护责任区域的情况。
5. 每户只能选聘1人担任生态护林员。
二、生态护林员选聘名额
全镇拟选聘(续聘)生态护林员名额共 5 名。
三、选聘原则、程序及方式
(一)选聘原则
生态护林员实行“县建、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并纳入林长制管理,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作用,实现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
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坚持“精准落地、自愿公正、稳定持续、统一管理”的原则。
1.坚持精准落地。生态护林员选聘对象为宾阳县当地脱贫人口,一户至多安排一人参与护林。
2.坚持自愿公正。尊重个人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用。
3.坚持稳定持续。保持生态护林员队伍的稳定性,对符合条件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生态护林员原则上予以续聘。
4.坚持统一管理。生态护林员由各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各镇林业管理机构配合。从就近方便、节约成本考虑,不跨越乡镇聘用,原则上在本村内进行管护活动,如本村管护面积达不到要求,可就近跨村管护。
(二)选聘程序及方式
1. 申报
自愿向当地村委会或镇林业工作站申报,填写申请审批表,提交相关资料(有意愿报名者可携带精准脱贫帮扶手册、2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申报人本人的一卡(折)通账号复印件到报名指定地点领表报名)。
2. 审核
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 考察
重点考察政治素质、贫困状况及岗位适应程度。考察由镇政府组织分管领导、包村领导、村两委负责人、驻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扶贫专干、镇林业干部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
4. 评定
镇政府组织成立评审组,以村为单位,结合当地森林资源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打分排序。本着“脱贫、择优、公开”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的生态护林员。
5. 公示
镇政府对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在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
6. 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镇人民政府报县自然资源局商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审定后,由镇政府与被选聘人员签订护林劳务管护协议,并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生态护林员管护期限、补助标准及发放方式
1、生态护林员签订的管护劳务协议期限:2026年1月~日至12月31日。
2、补助标准:劳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833.33元,按月足额发放,共发12个月,每人资源管护面积相应不低于500亩。
3、劳务补助发放:每月经考核完成管护任务后通过“一卡通”的方式发放。
五、生态护林员管护范围和出勤要求:
生态护林员原则上主要管护本村范围内森林资源,管护地点面积由镇人民政府按规定规划安排。每月巡护时间不少于12天,每周巡护时间不少于3天,每次巡护时间不少于2小时,并做好巡山记录。
六、生态护林员职责:
(一)协助在林区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二)对管护责任区森林、野生动植物等资源进行巡护,掌握辖区资源的情况,对重点地块、珍稀动物、珍稀树种和古树名木要重点管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三)对管护区内发生的乱砍滥伐林木、毁坏林木及幼树、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干扰破坏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及时报告,能制止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四)对管护责任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及时报告。(五)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以及松树死亡情况及时报告。(六)对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林业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及时报告,能制止的及时制止。(七)及时上报管护责任区内山体滑坡、泥石流、冰雪灾害等自然灾害对森林资源的危害情况。(八)做好管护劳务协议规定的其他工作和临时性涉林工作。
七、报名地点及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所在村委、镇林业工作机构
报名时间: 2025年 12月31日—2026年1月6日
联系电话:0771-8413191
宾阳县陈平镇人民政府
2025年 12月 31 日
根据《宾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6年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我镇生态护林员年度选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生态护林员选聘条件及要求
1. 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不良违法犯罪记录。
2. 人员类别为脱贫人口。
3. 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
4. 常住当地,有相应的森林资源巡护时间保障,熟悉管护责任区域的情况。
5. 每户只能选聘1人担任生态护林员。
二、生态护林员选聘名额
全镇拟选聘(续聘)生态护林员名额共 5 名。
三、选聘原则、程序及方式
(一)选聘原则
生态护林员实行“县建、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并纳入林长制管理,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作用,实现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
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坚持“精准落地、自愿公正、稳定持续、统一管理”的原则。
1.坚持精准落地。生态护林员选聘对象为宾阳县当地脱贫人口,一户至多安排一人参与护林。
2.坚持自愿公正。尊重个人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用。
3.坚持稳定持续。保持生态护林员队伍的稳定性,对符合条件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生态护林员原则上予以续聘。
4.坚持统一管理。生态护林员由各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各镇林业管理机构配合。从就近方便、节约成本考虑,不跨越乡镇聘用,原则上在本村内进行管护活动,如本村管护面积达不到要求,可就近跨村管护。
(二)选聘程序及方式
1. 申报
自愿向当地村委会或镇林业工作站申报,填写申请审批表,提交相关资料(有意愿报名者可携带精准脱贫帮扶手册、2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申报人本人的一卡(折)通账号复印件到报名指定地点领表报名)。
2. 审核
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 考察
重点考察政治素质、贫困状况及岗位适应程度。考察由镇政府组织分管领导、包村领导、村两委负责人、驻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扶贫专干、镇林业干部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
4. 评定
镇政府组织成立评审组,以村为单位,结合当地森林资源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打分排序。本着“脱贫、择优、公开”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的生态护林员。
5. 公示
镇政府对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在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
6. 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镇人民政府报县自然资源局商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审定后,由镇政府与被选聘人员签订护林劳务管护协议,并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生态护林员管护期限、补助标准及发放方式
1、生态护林员签订的管护劳务协议期限:2026年1月~日至12月31日。
2、补助标准:劳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833.33元,按月足额发放,共发12个月,每人资源管护面积相应不低于500亩。
3、劳务补助发放:每月经考核完成管护任务后通过“一卡通”的方式发放。
五、生态护林员管护范围和出勤要求:
生态护林员原则上主要管护本村范围内森林资源,管护地点面积由镇人民政府按规定规划安排。每月巡护时间不少于12天,每周巡护时间不少于3天,每次巡护时间不少于2小时,并做好巡山记录。
六、生态护林员职责:
(一)协助在林区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二)对管护责任区森林、野生动植物等资源进行巡护,掌握辖区资源的情况,对重点地块、珍稀动物、珍稀树种和古树名木要重点管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三)对管护区内发生的乱砍滥伐林木、毁坏林木及幼树、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干扰破坏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及时报告,能制止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四)对管护责任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及时报告。(五)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以及松树死亡情况及时报告。(六)对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林业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及时报告,能制止的及时制止。(七)及时上报管护责任区内山体滑坡、泥石流、冰雪灾害等自然灾害对森林资源的危害情况。(八)做好管护劳务协议规定的其他工作和临时性涉林工作。
七、报名地点及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所在村委、镇林业工作机构
报名时间: 2025年 12月31日—2026年1月6日
联系电话:0771-8413191
宾阳县陈平镇人民政府
2025年 12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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