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24陕西军转安置-考前划重点
2024陕西军转安置-考前划重点
2023-12-04 14:08来源:横山区人民政府
共招0人。
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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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征兵工作已经开启,在此我们向响应国家号召、踊跃报名参军的全区广大适龄青年表示热烈欢迎!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强大的国防,一流的军队,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望全区广大居民积极行动起来,协助做好宣传,鼓励适龄青年参军报国,不负韶华。
一、方法程序
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参加报名预征,按照网上报名、初审初检、体检政考、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张榜公示、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报名及咨询电话:
报名及咨询电话:
0912-3489308 0912-3489306,
13429798881 13119287616
二、征集对象及条件
1、报名时间
上半年:
2023年12月1日-2024年2月10日18时
下半年:
2023年12月1日-2024年8月10日18时
2、报名对象
男青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生,年满18至24周岁(2000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年满18至20周岁;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上半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3周岁。大学生毕业生优先征集。
三、入伍优待政策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榆办字〔2022〕5号)精神。
1.公务员招录计划,根据中、省、市上有关政策规定,按照不低于招录数量10%的比例设置岗位,用于定向招录从榆林市横山区参军入伍且服役满五年的大学生本科退役士兵;
2.事业单位招聘,根据中、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按照不低于招聘数量20%的比例设置招聘岗位,用于招聘从榆林市横山区参军入伍且服役满2年的退役大学生本科毕业生士兵;
3.区属国有企业招聘,引导动员企业按照不低于招聘数量20%的比例,择优定向招聘从榆林市横山区参军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4.创业就业支持,人社部门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创业贷款。
(二)原则同意区人武部关于横山籍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政策的意见,退伍大学生经审查合格后(主要审查户籍、学历、在部队期间现实表现等),由人社部门按照区级公益性岗位统一予以安置。
1.入伍前具有横山区户籍户口,由横山区征兵办批准入伍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大学生(包含在校生及新生),正常退出现役且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由人社部门按照区级公益性岗位统一予以安置,
2.入伍前具有横山区户籍户口,由横山区征兵办批准入伍的非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正常退出现役后,由人社部门按照区级公益性岗位统一予以安置,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适用上述优待政策。(1)未服满兵役满2年的;(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3)自部队批准退役之日起超过30日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4)本人自愿放弃的。
4.以上安置人员工资及其他待遇参照同期区级公益性岗位执行,本政策从2022年1月起执行。
(三)义务兵经济奖励和津贴
1.部队津贴:以部队发放为准(一般1000-1100不等,高山海岛、艰苦边远地区等补助)。
2.家庭优待金:本科以上3500元/月,本科3000元/月,大专、高职2500元/月,高中2000元/月,初中1500元/月.
3.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全日制高校在校生(高校新生)6000元;专科毕业生10000元;本科毕业生12000元;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军入伍,分别按每人15000、20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
4.学费减免与补偿: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5.艰苦边远地区服役奖励金:“高原条件兵”,每人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万元。
6.一次性退伍费9000元,职业年金20000元。
7.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为46458元/人,资金由省、设区市和县市区财政共同承担。
(四)升学优惠政策
1.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由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400余所普通高校承担。
4.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文化课考试申请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5.经学校同意,退役入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6.退役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可直接获得学分。
(五)部队培养
1.首次选取士官高定:义务兵服役期满后优先选取士官,在校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其中,大专毕业生授予中士第1年,本科毕业生,授予中士第2年;再次入伍的,以往服役年数视同服役时间一并计算确定士官级别。
2.报考军校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
3.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直接提干。
4.获得1次二等功或2次三等功奖励可以保送入学。
(六)就业服务
1.安置工作:服役满12年或者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2.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加分:(1)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2)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3)每超期服役一年加1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
3.自主就业创业优惠:(1)税收优惠;(2)创业担保贷款;(3)创业孵化;(4)免费职业教育培训;(5)创业补贴。
2024年征兵工作已经开启,在此我们向响应国家号召、踊跃报名参军的全区广大适龄青年表示热烈欢迎!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强大的国防,一流的军队,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望全区广大居民积极行动起来,协助做好宣传,鼓励适龄青年参军报国,不负韶华。
一、方法程序
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参加报名预征,按照网上报名、初审初检、体检政考、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张榜公示、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报名及咨询电话:
报名及咨询电话:
0912-3489308 0912-3489306,
13429798881 13119287616
二、征集对象及条件
1、报名时间
上半年:
2023年12月1日-2024年2月10日18时
下半年:
2023年12月1日-2024年8月10日18时
2、报名对象
男青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生,年满18至24周岁(2000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年满18至20周岁;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上半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3周岁。大学生毕业生优先征集。
三、入伍优待政策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榆办字〔2022〕5号)精神。
1.公务员招录计划,根据中、省、市上有关政策规定,按照不低于招录数量10%的比例设置岗位,用于定向招录从榆林市横山区参军入伍且服役满五年的大学生本科退役士兵;
2.事业单位招聘,根据中、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按照不低于招聘数量20%的比例设置招聘岗位,用于招聘从榆林市横山区参军入伍且服役满2年的退役大学生本科毕业生士兵;
3.区属国有企业招聘,引导动员企业按照不低于招聘数量20%的比例,择优定向招聘从榆林市横山区参军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4.创业就业支持,人社部门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创业贷款。
(二)原则同意区人武部关于横山籍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政策的意见,退伍大学生经审查合格后(主要审查户籍、学历、在部队期间现实表现等),由人社部门按照区级公益性岗位统一予以安置。
1.入伍前具有横山区户籍户口,由横山区征兵办批准入伍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大学生(包含在校生及新生),正常退出现役且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由人社部门按照区级公益性岗位统一予以安置,
2.入伍前具有横山区户籍户口,由横山区征兵办批准入伍的非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正常退出现役后,由人社部门按照区级公益性岗位统一予以安置,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适用上述优待政策。(1)未服满兵役满2年的;(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3)自部队批准退役之日起超过30日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4)本人自愿放弃的。
4.以上安置人员工资及其他待遇参照同期区级公益性岗位执行,本政策从2022年1月起执行。
(三)义务兵经济奖励和津贴
1.部队津贴:以部队发放为准(一般1000-1100不等,高山海岛、艰苦边远地区等补助)。
2.家庭优待金:本科以上3500元/月,本科3000元/月,大专、高职2500元/月,高中2000元/月,初中1500元/月.
3.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全日制高校在校生(高校新生)6000元;专科毕业生10000元;本科毕业生12000元;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军入伍,分别按每人15000、20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
4.学费减免与补偿: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5.艰苦边远地区服役奖励金:“高原条件兵”,每人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万元。
6.一次性退伍费9000元,职业年金20000元。
7.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为46458元/人,资金由省、设区市和县市区财政共同承担。
(四)升学优惠政策
1.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由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400余所普通高校承担。
4.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文化课考试申请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5.经学校同意,退役入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6.退役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可直接获得学分。
(五)部队培养
1.首次选取士官高定:义务兵服役期满后优先选取士官,在校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其中,大专毕业生授予中士第1年,本科毕业生,授予中士第2年;再次入伍的,以往服役年数视同服役时间一并计算确定士官级别。
2.报考军校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
3.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直接提干。
4.获得1次二等功或2次三等功奖励可以保送入学。
(六)就业服务
1.安置工作:服役满12年或者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2.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加分:(1)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2)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3)每超期服役一年加1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
3.自主就业创业优惠:(1)税收优惠;(2)创业担保贷款;(3)创业孵化;(4)免费职业教育培训;(5)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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