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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四川成都东部新区新民卫生院年编外人员招聘2人公告

2025-12-03 16:49来源:医护知音公众号

共招2人。

  • 1

    公告发布

    12月03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医院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全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竭诚欢迎符合要求的人员前来应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所有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应聘人员应当在投递简历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应聘岗位的人员。

二、点击查看》》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方式、时间: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填报《编外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及个人简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364830935@qq.com;单位根据收集简历情况分批次组织招聘(岗位招满即止)。

2.《编外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填写要求: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审查不通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①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与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学位在线认证报告》;③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④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提醒: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报考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岗位调整

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其总成绩须不低于70分,否则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五、考试

(一)考核方式

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考生需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笔试、面试的具体事宜由单位组织。

(二)成绩的计算

设有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占比按照4:6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笔试、面试主要内容

笔试根据岗位不同对专业知识进行考核;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内容为仪态举止、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技能、思维应变及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研究与发展潜力等方面。

(四)结果公布

全部面试工作结束后,于5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成绩及排名,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安排:进入体检人员按医院规定完成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我院编外拟聘用人员,将于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聘用及报到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按程序办理编外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受理部门:成都东部新区新民卫生院院办公室

受理电话:028-27824204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人事科

联系电话:15196822244

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编外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

根据医院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全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竭诚欢迎符合要求的人员前来应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所有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应聘人员应当在投递简历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应聘岗位的人员。

二、点击查看》》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方式、时间: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填报《编外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及个人简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364830935@qq.com;单位根据收集简历情况分批次组织招聘(岗位招满即止)。

2.《编外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填写要求: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审查不通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①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与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学位在线认证报告》;③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④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提醒: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报考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岗位调整

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其总成绩须不低于70分,否则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五、考试

(一)考核方式

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考生需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笔试、面试的具体事宜由单位组织。

(二)成绩的计算

设有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占比按照4:6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笔试、面试主要内容

笔试根据岗位不同对专业知识进行考核;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内容为仪态举止、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技能、思维应变及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研究与发展潜力等方面。

(四)结果公布

全部面试工作结束后,于5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成绩及排名,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安排:进入体检人员按医院规定完成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我院编外拟聘用人员,将于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聘用及报到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按程序办理编外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受理部门:成都东部新区新民卫生院院办公室

受理电话:028-27824204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人事科

联系电话:15196822244

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编外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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