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湖南医疗卫生招聘结构化面试资料包
湖南医疗卫生招聘结构化面试资料包
2025-11-19 18:10来源:石门县人民政府
共招27人。
11月19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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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石门县卫健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27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共招聘专业技术人才27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详见《2025年石门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条件及数量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岗位表》。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7.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石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即: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均含拟制血亲关系)等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将招聘信息通过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的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4日8:00-11月26日17:00。
网上报名者须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处下载并填写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在表中相应位置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将应聘资料(含报名表)投递至各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进行网上登记,并与各招聘单位联系人电话咨询相关事宜,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提交相应材料。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三)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11月27日-11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石门县人力资源市场(县政务中心1号楼1层西侧,可乘坐2路公交车至市民之家下车)。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和专业证书);
④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⑥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5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⑦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⑧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以上材料(不含原件)按①-⑦的顺序整理好后,在左上角用一口订书针订好。应聘人员提交的各种资料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确保诚信参考。现场资格审核由县卫生健康局和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后的报考人员,每人收取报名费50元。
(四)确定开考岗位。原则上按照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岗位,考试各环节设置合格分数线,各环节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五)准考证领取。2025年12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在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局1号楼2楼205)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应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初定为2025年12月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公告。
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如再相同者,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七)体检。由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计划按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并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在县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应出具体检结论。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湖南省面向残疾人定向招录公务员职位体检条件(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八)考察。根据体检合格人员情况,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九)递补。面试后,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十)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及县卫生健康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拟聘对象名单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后,连同“拟聘用人员公示情况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用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聘用,并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须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考试聘用工作进程,注意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考试聘用相关信息,以免贻误。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36-5323202(石门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736-5157329(石门县卫生健康局)
其他有关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shime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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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石门县卫健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27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共招聘专业技术人才27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详见《2025年石门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条件及数量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岗位表》。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7.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石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即: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均含拟制血亲关系)等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将招聘信息通过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的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4日8:00-11月26日17:00。
网上报名者须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处下载并填写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在表中相应位置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将应聘资料(含报名表)投递至各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进行网上登记,并与各招聘单位联系人电话咨询相关事宜,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提交相应材料。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三)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11月27日-11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石门县人力资源市场(县政务中心1号楼1层西侧,可乘坐2路公交车至市民之家下车)。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和专业证书);
④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⑥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5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⑦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⑧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以上材料(不含原件)按①-⑦的顺序整理好后,在左上角用一口订书针订好。应聘人员提交的各种资料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确保诚信参考。现场资格审核由县卫生健康局和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后的报考人员,每人收取报名费50元。
(四)确定开考岗位。原则上按照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岗位,考试各环节设置合格分数线,各环节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五)准考证领取。2025年12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在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局1号楼2楼205)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应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初定为2025年12月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公告。
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如再相同者,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七)体检。由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计划按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并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在县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应出具体检结论。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湖南省面向残疾人定向招录公务员职位体检条件(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八)考察。根据体检合格人员情况,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九)递补。面试后,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十)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及县卫生健康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拟聘对象名单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后,连同“拟聘用人员公示情况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用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聘用,并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须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考试聘用工作进程,注意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考试聘用相关信息,以免贻误。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36-5323202(石门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736-5157329(石门县卫生健康局)
其他有关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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