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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名公告

2025-11-19 17:22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招3人。

  • 1

    公告发布

    11月19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单位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48年,隶属于河北省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六所公办全日制女性教育高等院校之一,是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河北省重点建设的女性教育示范校、河北省学前教育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河北省家政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河北省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学院主校区位于石家庄市南二环汇新路,辛集校区正在建设过程中。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拟选聘博士研究生3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学院辛集校区投入使用后,需要到辛集校区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为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提高教师队伍学历层次,加快学校建设发展,拟选聘一批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hebnzx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通过学院组织人事部电子邮箱(nyxpbm2025@126.com)接收报名。

(2)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下午17:00前。

(3)报名材料

①《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报名表》(附件2);

② 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扫描件;

③ 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④ 报名表中填写的近5年代表性科研业绩成果材料;

⑤ 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需要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科专业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需要提供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

⑥ 以上材料需保存在同一个文件夹中提交,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

2.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结果由用人单位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测评考核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核报名材料的原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报名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测评考核

学校邀请相关专家组成测评考核组,对应聘人员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专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教学能力、适应工作的综合能力等情况进行测评、考核。

每位评委独立打分,总分采取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总成绩未达到70分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对其档案进行审核,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ebnzx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员确定后,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9630696(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5135268(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咨询、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附件1.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1月19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单位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48年,隶属于河北省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六所公办全日制女性教育高等院校之一,是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河北省重点建设的女性教育示范校、河北省学前教育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河北省家政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河北省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学院主校区位于石家庄市南二环汇新路,辛集校区正在建设过程中。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拟选聘博士研究生3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学院辛集校区投入使用后,需要到辛集校区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为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提高教师队伍学历层次,加快学校建设发展,拟选聘一批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hebnzx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通过学院组织人事部电子邮箱(nyxpbm2025@126.com)接收报名。

(2)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下午17:00前。

(3)报名材料

①《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报名表》(附件2);

② 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扫描件;

③ 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④ 报名表中填写的近5年代表性科研业绩成果材料;

⑤ 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需要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科专业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需要提供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

⑥ 以上材料需保存在同一个文件夹中提交,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

2.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结果由用人单位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测评考核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核报名材料的原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报名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测评考核

学校邀请相关专家组成测评考核组,对应聘人员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专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教学能力、适应工作的综合能力等情况进行测评、考核。

每位评委独立打分,总分采取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总成绩未达到70分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对其档案进行审核,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ebnzx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员确定后,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9630696(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5135268(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咨询、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附件1.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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