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5医疗招聘考试——专业要点趣学法【广东】
2025医疗招聘考试——专业要点趣学法【广东】
2025-11-18 17:27来源:深圳大学总医院
共招3人。
11月18日
待发布
待发布
待发布
待发布
待发布
深圳大学总医院(深圳大学临床医学科学院,以下简称“深大总医院”)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全额投资兴建,定位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和健康管理为一体的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研究型医院。
为加强我院⼈才队伍建设,助力医院学科发展,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大学总医院2025年11月公开选聘工作⼈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招考范围。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2.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未明确标注专业的,以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标注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论文、成绩单等)。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 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XX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2)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选择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者将岗位要求所需的全部资料原件扫描为PDF格式(按资料名称命名,如“XX身份证、博士毕业证”),文件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luxue@ szu. 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现场报名:应聘者将岗位要求所需的全部资料原件提交到深圳大学总医院行政楼311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留下原件的扫描件。
(二)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7日
(三)提交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
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或户籍本。
3.高中(中专)毕业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最高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属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
5.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6.个人专业技术能力介绍资料、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状)证书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7.工作证明:如聘用(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含养老保险)等。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应符合选聘公告有关条件及要求方可报名。
2.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我院在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报考、选聘或聘用资格。
3.应聘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核
(一)根据选聘对象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我院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我院将通过短信或邮件形式给予书面告知,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人资格。
四、面试
(一)方式和内容。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全面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
面试成绩当场发放。面试分值采用百分制,设置60分合格线。对面试通过的报考人员,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深圳大学、深圳大学总医院官网公示并由我院另行电话通知,请报名者保持电话通畅。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由我院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进入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体检结果等均由我院另行电话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认为考察人选由我院在体检结束后30日内完成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情况。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大学、深圳大学总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我院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享受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我院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有关事项说明
(一)在招考过程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公告及其附件的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报名首日)。
(三)应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四)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投诉方式: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298号。咨询电话:0755-21839916(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投诉电话:0755-21839865。
十、本公告由深圳大学总医院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深圳大学总医院
2025年11月17日
深圳大学总医院(深圳大学临床医学科学院,以下简称“深大总医院”)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全额投资兴建,定位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和健康管理为一体的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研究型医院。
为加强我院⼈才队伍建设,助力医院学科发展,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大学总医院2025年11月公开选聘工作⼈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招考范围。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2.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未明确标注专业的,以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标注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论文、成绩单等)。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 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XX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2)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选择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者将岗位要求所需的全部资料原件扫描为PDF格式(按资料名称命名,如“XX身份证、博士毕业证”),文件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luxue@ szu. 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现场报名:应聘者将岗位要求所需的全部资料原件提交到深圳大学总医院行政楼311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留下原件的扫描件。
(二)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7日
(三)提交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
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或户籍本。
3.高中(中专)毕业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最高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属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
5.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6.个人专业技术能力介绍资料、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状)证书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7.工作证明:如聘用(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含养老保险)等。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应符合选聘公告有关条件及要求方可报名。
2.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我院在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报考、选聘或聘用资格。
3.应聘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核
(一)根据选聘对象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我院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我院将通过短信或邮件形式给予书面告知,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人资格。
四、面试
(一)方式和内容。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全面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
面试成绩当场发放。面试分值采用百分制,设置60分合格线。对面试通过的报考人员,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深圳大学、深圳大学总医院官网公示并由我院另行电话通知,请报名者保持电话通畅。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由我院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进入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体检结果等均由我院另行电话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认为考察人选由我院在体检结束后30日内完成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情况。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大学、深圳大学总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我院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享受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我院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有关事项说明
(一)在招考过程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公告及其附件的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报名首日)。
(三)应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四)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投诉方式: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298号。咨询电话:0755-21839916(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投诉电话:0755-21839865。
十、本公告由深圳大学总医院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深圳大学总医院
2025年11月17日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