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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浙江金华兰溪市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毕业生招聘34人公告

2025-10-24 13:18来源:兰溪市人民政府

共30个职位,招34人。

  • 1

    公告发布

    10月24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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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我局将于2025年11月9日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公办事业编制教师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专业要求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兰溪市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2026届毕业生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2026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品行端正,有志于教育事业;

2.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匹配,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户籍不限;

5.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不能报考;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浙师大现场报名与考试的方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23幢教学楼105教室;

2.报名时间:11月9日上午8:00-10:00;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意向岗位,不得报多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我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兰溪市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2026届毕业生招聘报名表》(附件2,须有个人承诺签名并贴上免冠一寸彩照);

2.学历、学位证书:2025届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6届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印发并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资格相关佐证材料,有师范类要求的,需提供师范类证明(附件3,若成绩单或是学籍证明中有体现师范类,此证明可不提供);

5.高校期间本专业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

6.各类荣誉、比赛及奖项材料,担任学生会干部、班(团)干部等其他证明材料;

7.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非党员可不提供);

8.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

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供以上相应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原件验证后退还,证明材料的原件不退还)和复印件一份。报名资料按序装订(夹)后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三)考试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比例要求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高中紧缺学科岗位可不受此比例限制)。我局将综合应聘者学习成绩、所获荣誉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按1:3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并于11月9日当天现场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为模拟上课,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能力水平,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满分100分,为专业能力测试成绩80%+综合面试成绩20%。

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未达7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进行选岗并签订就业协议(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总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相同的,以量化考核分数高的排位在前)。考试成绩将于11月10日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公示。

考试入围并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人员须在成绩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兰溪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逾期将视为放弃。

应聘者在应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签约、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体检

按聘用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六)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不宜聘用为教师的不予录用,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酌情延期转正或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兰溪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要求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可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放弃聘用资格,或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而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按本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空余名额,无法递补的空额留在后续招聘中使用。

(三)拟聘人员(2026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2026届毕业生须在202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5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已取得拟聘用资格人员(含放弃签约的)不得报考后续场次的招聘。

(五)联系方式

地址:兰溪市丹溪大道333号兰溪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579-89010087、88821127

网址:http://www.lanxi.gov.cn/col/col1229287621/index.html

本次招聘遵循择优录取原则,如无合适人选,可将招聘剩余名额用于后续招聘。未尽事宜,由兰溪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兰溪市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2026届毕业生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兰溪市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2026届毕业生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兰溪市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2026届毕业生招聘证明材料.docx

兰溪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24日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我局将于2025年11月9日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公办事业编制教师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专业要求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兰溪市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2026届毕业生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2026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品行端正,有志于教育事业;

2.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匹配,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户籍不限;

5.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不能报考;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浙师大现场报名与考试的方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23幢教学楼105教室;

2.报名时间:11月9日上午8:00-10:00;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意向岗位,不得报多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我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兰溪市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2026届毕业生招聘报名表》(附件2,须有个人承诺签名并贴上免冠一寸彩照);

2.学历、学位证书:2025届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6届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印发并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资格相关佐证材料,有师范类要求的,需提供师范类证明(附件3,若成绩单或是学籍证明中有体现师范类,此证明可不提供);

5.高校期间本专业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

6.各类荣誉、比赛及奖项材料,担任学生会干部、班(团)干部等其他证明材料;

7.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非党员可不提供);

8.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

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供以上相应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原件验证后退还,证明材料的原件不退还)和复印件一份。报名资料按序装订(夹)后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三)考试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比例要求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高中紧缺学科岗位可不受此比例限制)。我局将综合应聘者学习成绩、所获荣誉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按1:3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并于11月9日当天现场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为模拟上课,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能力水平,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满分100分,为专业能力测试成绩80%+综合面试成绩20%。

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未达7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进行选岗并签订就业协议(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总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相同的,以量化考核分数高的排位在前)。考试成绩将于11月10日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公示。

考试入围并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人员须在成绩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兰溪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逾期将视为放弃。

应聘者在应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签约、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体检

按聘用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六)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不宜聘用为教师的不予录用,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酌情延期转正或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兰溪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要求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可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放弃聘用资格,或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而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按本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空余名额,无法递补的空额留在后续招聘中使用。

(三)拟聘人员(2026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2026届毕业生须在202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5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已取得拟聘用资格人员(含放弃签约的)不得报考后续场次的招聘。

(五)联系方式

地址:兰溪市丹溪大道333号兰溪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579-89010087、88821127

网址:http://www.lanxi.gov.cn/col/col1229287621/index.html

本次招聘遵循择优录取原则,如无合适人选,可将招聘剩余名额用于后续招聘。未尽事宜,由兰溪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兰溪市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2026届毕业生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兰溪市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2026届毕业生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兰溪市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2026届毕业生招聘证明材料.docx

兰溪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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