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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企招聘-2025年宁波鄞州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5人公告

2025-09-30 10:37来源:宁波鄞州人民政府

共招5人。

  • 1

    公告发布

    09月30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加快推进宁波市鄞州区国有企业人员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区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中层副职)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及咨询电话等信息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区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管理人员岗位及专业等要求》(附件1)。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程序规范,经济效益的原则;

3、坚持人岗匹配,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5年9月30日(含);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民事和治安处罚的;

2、工作(任职)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被联合惩戒对象的;

5、存在应实行任职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及相关规定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初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9月30日9时—2025年10月15日17时。

报名网址:http://ningbo.jobs.o-hr.com

点击报名网址,在招考公告中选择“2025年鄞州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告”,请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于在招岗位中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如未注册,请注册登录并上传本人相关资质证明后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相关资质证明包括(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未要求项目可不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

③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二维码,如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④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须体现单位、岗位);

⑤对应相关工作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须提供历年参保证明,24个月或48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无效);

⑥相关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成功的,请考生记录本人注册信息,以便后续查询审核结果。

报名需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手机号码(确保正常使用),用于接收考试时间、结果等信息,请务必如实提供,避免对个人考试造成影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10月16日9时—2025年10月17日17时。

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考生开放。根据岗位匹配度筛选应聘简历,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入围初试的人员,未进入初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招聘岗位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另行通知有关人员改报,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初试

初试由各集团组织,具体时间、形式以各集团通知为准。根据初试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对象。初试人数不足比例的,人员全部入围。初试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考试最终成绩。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网上报名提交的相关资料,包含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岗位未要求项目可不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

③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二维码,如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④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须体现单位、岗位);

⑤对应相关工作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须提供历年参保证明,24个月或48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无效);

⑥相关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复审材料不齐者,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如报考人员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由初试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环节开始后放弃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胜任副职岗位的基本素质、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注重对应试人员责任心、执行力、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测试。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名单。若出现岗位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可取消岗位招聘。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采用背景调查或者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聘用文件下达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八)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宁波人才网(https://www.nbrc.com.cn/)-网上招考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放弃聘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四、其他事项

1、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宁波人才网、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网上招聘系统相关招聘渠道发布,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结果通过宁波人才网发布,其他渠道发布有关本次招聘考试信息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本次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专业,均参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中的“专业名称”、“专业目录”。国(境)外高校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详见附件2: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

4、请务必保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畅通,以确保及时收到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本次招聘通知短信部分带有【东方众诚】签名,请及时关注,勿拦截,以免错过相关招聘环节。

5、本集团在职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本集团本次招聘岗位。

6、本公告最终由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74)88028370(工作时间开放)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见附件(工作时间开放)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92723(工作时间开放)

附件1:宁波市鄞州区区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管理人员岗位及专业等要求

附件2: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

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5年9月29日

附件1宁波市鄞州区区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管理人员岗位及专业等要求.xlsx

附件2: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xls

为加快推进宁波市鄞州区国有企业人员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区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中层副职)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及咨询电话等信息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区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管理人员岗位及专业等要求》(附件1)。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程序规范,经济效益的原则;

3、坚持人岗匹配,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5年9月30日(含);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民事和治安处罚的;

2、工作(任职)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被联合惩戒对象的;

5、存在应实行任职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及相关规定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初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9月30日9时—2025年10月15日17时。

报名网址:http://ningbo.jobs.o-hr.com

点击报名网址,在招考公告中选择“2025年鄞州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告”,请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于在招岗位中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如未注册,请注册登录并上传本人相关资质证明后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相关资质证明包括(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未要求项目可不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

③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二维码,如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④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须体现单位、岗位);

⑤对应相关工作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须提供历年参保证明,24个月或48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无效);

⑥相关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成功的,请考生记录本人注册信息,以便后续查询审核结果。

报名需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手机号码(确保正常使用),用于接收考试时间、结果等信息,请务必如实提供,避免对个人考试造成影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10月16日9时—2025年10月17日17时。

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考生开放。根据岗位匹配度筛选应聘简历,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入围初试的人员,未进入初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招聘岗位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另行通知有关人员改报,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初试

初试由各集团组织,具体时间、形式以各集团通知为准。根据初试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对象。初试人数不足比例的,人员全部入围。初试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考试最终成绩。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网上报名提交的相关资料,包含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岗位未要求项目可不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

③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二维码,如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④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须体现单位、岗位);

⑤对应相关工作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须提供历年参保证明,24个月或48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无效);

⑥相关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复审材料不齐者,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如报考人员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由初试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环节开始后放弃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胜任副职岗位的基本素质、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注重对应试人员责任心、执行力、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测试。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名单。若出现岗位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可取消岗位招聘。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采用背景调查或者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聘用文件下达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八)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宁波人才网(https://www.nbrc.com.cn/)-网上招考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放弃聘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四、其他事项

1、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宁波人才网、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网上招聘系统相关招聘渠道发布,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结果通过宁波人才网发布,其他渠道发布有关本次招聘考试信息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本次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专业,均参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中的“专业名称”、“专业目录”。国(境)外高校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详见附件2: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

4、请务必保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畅通,以确保及时收到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本次招聘通知短信部分带有【东方众诚】签名,请及时关注,勿拦截,以免错过相关招聘环节。

5、本集团在职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本集团本次招聘岗位。

6、本公告最终由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74)88028370(工作时间开放)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见附件(工作时间开放)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92723(工作时间开放)

附件1:宁波市鄞州区区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管理人员岗位及专业等要求

附件2: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

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5年9月29日

附件1宁波市鄞州区区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管理人员岗位及专业等要求.xlsx

附件2: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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