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克山公益性岗位70人备考资料
齐齐哈尔克山公益性岗位70人备考资料
2025-09-29 14:20来源:兴山区人民政府
共招14人。
09月29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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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兜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本辖区用人需求,我区于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14日组织开展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地点在兴山区内基层社区服务窗口,聘期为3年,到期后自动解聘。
(二)招聘条件:鹤岗市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90年10月13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且综合能力强、善于沟通,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职业素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
1.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和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
2.现正享受及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由鹤岗市兴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全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分为通过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地点和方式:鹤岗市兴山区人社部门现场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报名需材料:本人持两寸照片(2张)、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毕业证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鹤岗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审批表》《鹤岗市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小程序查询(电子营业执照、个人社保参保证明、全国住房公积金)复印件。现场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鹤岗市兴山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四)考核方式:根据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招聘方式:
1.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聘计划人数,则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可作为拟聘用人员;
2.如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则采取笔试方式,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成绩并列,则报考者名次按学历(本科统招全日制及以上、本科非全日制、专科统招全日制、专科非全日制)、政治面貌、技术职称等类别依次排列,若仍一致,则进行加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通知。
(五)体检:体检项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如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则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对拟聘用对象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并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按规定由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
每月岗位补贴标准为1850元,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岗位补贴和单位缴费部分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支付,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四、人员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对在岗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无故旷工连续15天的、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合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通过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体检、报到等,均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相关责任及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只对本次招聘有效,相关内容由兴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对本次招聘及相关工作有疑问的,请向兴山区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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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兜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本辖区用人需求,我区于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14日组织开展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地点在兴山区内基层社区服务窗口,聘期为3年,到期后自动解聘。
(二)招聘条件:鹤岗市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90年10月13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且综合能力强、善于沟通,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职业素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
1.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和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
2.现正享受及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由鹤岗市兴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全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分为通过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地点和方式:鹤岗市兴山区人社部门现场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报名需材料:本人持两寸照片(2张)、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毕业证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鹤岗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审批表》《鹤岗市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小程序查询(电子营业执照、个人社保参保证明、全国住房公积金)复印件。现场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鹤岗市兴山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四)考核方式:根据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招聘方式:
1.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聘计划人数,则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可作为拟聘用人员;
2.如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则采取笔试方式,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成绩并列,则报考者名次按学历(本科统招全日制及以上、本科非全日制、专科统招全日制、专科非全日制)、政治面貌、技术职称等类别依次排列,若仍一致,则进行加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通知。
(五)体检:体检项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如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则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对拟聘用对象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并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按规定由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
每月岗位补贴标准为1850元,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岗位补贴和单位缴费部分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支付,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四、人员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对在岗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无故旷工连续15天的、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合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通过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体检、报到等,均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相关责任及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只对本次招聘有效,相关内容由兴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对本次招聘及相关工作有疑问的,请向兴山区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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