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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沈河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人公告

2025-09-29 09:18来源: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

共15个职位,招29人。

  • 1

    公告发布

    09月29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职位列表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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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 企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六级管理岗位) 辽宁 -沈阳市 1 职位详情
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济发展局局长(六级管理岗位) 辽宁 -沈阳市 1 职位详情
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服务局局长(六级管理岗位) 辽宁 -沈阳市 1 职位详情
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 财政局局长(六级管理岗位) 辽宁 -沈阳市 1 职位详情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管委会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七级管理岗位) 辽宁 -沈阳市 1 职位详情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管委会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七级管理岗位) 辽宁 -沈阳市 1 职位详情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管委会 产业促进局副局长(七级管理岗位) 辽宁 -沈阳市 1 职位详情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服务局副局长(七级管理岗位) 辽宁 -沈阳市 1 职位详情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管委会 财政局副局长(七级管理岗位) 辽宁 -沈阳市 1 职位详情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管委会 工作人员 辽宁 -沈阳市 4 职位详情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管委会 工作人员 辽宁 -沈阳市 3 职位详情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管委会 工作人员 辽宁 -沈阳市 4 职位详情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管委会 工作人员 辽宁 -沈阳市 4 职位详情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管委会 工作人员 辽宁 -沈阳市 4 职位详情

为加快推动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全力实现沈河区经济建设提速升级,全面优化人才结构,拓宽用人视野,打破身份限制,吸引优秀干部参与开发区发展,现面向沈河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9名事业身份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区内机关公务员(需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和事业单位干部。试用期人员(开发区在编人员除外)不予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二)岗位要求。详见《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事业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薪资待遇。薪资由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础薪酬根据所聘岗位和职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管委会内设机构事业身份人员绩效薪酬总量控制在沈河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的5倍以内;个人绩效薪酬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确定。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四、招聘报名

(一)报名

招聘信息在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网址:https://www.shenhe.gov.cn/),应聘人员登录https://exam.ciicsy.com/jrsm/进行线上报名,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9月29日9时—10月11日17时。

(二)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原则上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从报名至考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接收通知的,责任自负。

五、确定进入面试

网上报名结束后,将以电话、短信、邮件的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同时告知面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核未通过者不再进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面试方式。根据参加面试考生人数进行分组,参加人数在10人以内,分为一组;超过10人,抽签分组,每组人数不多于10人。将每组考生集中在一起,就一个与开发区发展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重点考察应聘人员自然展现出的领导力、影响力、协调能力、思维深度和团队合作精神等。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七、确定拟考察人员

面试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对考生进行现场复核并确定拟考察人员。如某一岗位拟考察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可在报考其他岗位且未进入拟考察程序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其意愿,按照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拟考察人数不足的岗位。

八、考察

对拟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复查,重点核查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与聘用

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专班将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没有疑义的,正式履行聘用手续。有疑义的,经查证属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

政策咨询电话:024-22505099

技术咨询电话:024-31270400

咨询电话拨打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附件:1.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专班

2025年9月28日

为加快推动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全力实现沈河区经济建设提速升级,全面优化人才结构,拓宽用人视野,打破身份限制,吸引优秀干部参与开发区发展,现面向沈河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9名事业身份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区内机关公务员(需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和事业单位干部。试用期人员(开发区在编人员除外)不予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二)岗位要求。详见《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事业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薪资待遇。薪资由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础薪酬根据所聘岗位和职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管委会内设机构事业身份人员绩效薪酬总量控制在沈河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的5倍以内;个人绩效薪酬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确定。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四、招聘报名

(一)报名

招聘信息在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网址:https://www.shenhe.gov.cn/),应聘人员登录https://exam.ciicsy.com/jrsm/进行线上报名,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9月29日9时—10月11日17时。

(二)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原则上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从报名至考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接收通知的,责任自负。

五、确定进入面试

网上报名结束后,将以电话、短信、邮件的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同时告知面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核未通过者不再进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面试方式。根据参加面试考生人数进行分组,参加人数在10人以内,分为一组;超过10人,抽签分组,每组人数不多于10人。将每组考生集中在一起,就一个与开发区发展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重点考察应聘人员自然展现出的领导力、影响力、协调能力、思维深度和团队合作精神等。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七、确定拟考察人员

面试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对考生进行现场复核并确定拟考察人员。如某一岗位拟考察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可在报考其他岗位且未进入拟考察程序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其意愿,按照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拟考察人数不足的岗位。

八、考察

对拟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复查,重点核查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与聘用

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专班将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没有疑义的,正式履行聘用手续。有疑义的,经查证属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

政策咨询电话:024-22505099

技术咨询电话:024-31270400

咨询电话拨打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附件:1.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专班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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