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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北京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学、理学专业人才45人公告

2025-09-22 17:58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45人。

  • 1

    公告发布

    09月22日

  • 2

    报名时间

    09月23日-09月30日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见公告

  • 5

    笔试时间

    另行通知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发展战略,加强首都水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人。通过公开招聘方式选定人员后,组织到高校进行为期3个月的专业学习,培养合格后到岗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具体见市水务局网站(https://swj.beijing.gov.cn/)政务公开/机构职能/所属机构栏目。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能力等条件;

(五)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即最高学历修学至今,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相应学历、学位以取得的最高最新为准;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处分影响期内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工作步骤

(一)报名及初审

报名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9月30日。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网址(https://smart.swj.beijing.gov.cn/zhaopin/student/),进入北京市水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主页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5:1时,取消该岗位。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入笔试,需提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于规定时间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考查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可登录北京市水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站查询成绩。本次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三)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人员按照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心理测试

进入面试人员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心理测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签约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异议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培养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培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培养期间实行全过程考核评价,培养考核合格者由培养高校颁发学习证书,并按招聘岗位安排到北京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12个月,包含高校培养时间),培养考核不合格者,视同试用期不合格,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一)严格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报考者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报考者本人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将通过北京市水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smart.swj.beijing.gov.cn/zhaopin/student/)和北京市水务局网站/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栏/(https://swj.beijing.gov.cn/zwgk/rsxx/)进行公告,请报考者务必随时关注,并按公告要求参加。

政策咨询电话:56695578;技术咨询电话:55523270

点击查看>>>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北京市水务局

2025年9月2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发展战略,加强首都水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人。通过公开招聘方式选定人员后,组织到高校进行为期3个月的专业学习,培养合格后到岗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具体见市水务局网站(https://swj.beijing.gov.cn/)政务公开/机构职能/所属机构栏目。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能力等条件;

(五)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即最高学历修学至今,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相应学历、学位以取得的最高最新为准;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处分影响期内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工作步骤

(一)报名及初审

报名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9月30日。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网址(https://smart.swj.beijing.gov.cn/zhaopin/student/),进入北京市水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主页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5:1时,取消该岗位。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入笔试,需提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于规定时间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考查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可登录北京市水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站查询成绩。本次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三)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人员按照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心理测试

进入面试人员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心理测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签约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异议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培养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培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培养期间实行全过程考核评价,培养考核合格者由培养高校颁发学习证书,并按招聘岗位安排到北京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12个月,包含高校培养时间),培养考核不合格者,视同试用期不合格,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一)严格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报考者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报考者本人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将通过北京市水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smart.swj.beijing.gov.cn/zhaopin/student/)和北京市水务局网站/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栏/(https://swj.beijing.gov.cn/zwgk/rsxx/)进行公告,请报考者务必随时关注,并按公告要求参加。

政策咨询电话:56695578;技术咨询电话:55523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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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北京市水务局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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