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法律部分模考讲解答疑巩固
法律部分模考讲解答疑巩固
2025-09-08 14:46来源:余杭发布微信公众号
共54个职位,招65人。
09月08日
09月09日-09月14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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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杭州市余杭区国有企业人员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65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3.具备岗位所需的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4.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二具体岗位条件
年龄、学历、户籍、专业等具体报考条件以《2025年杭州市余杭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详见二维码)为准,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出生年月在1989年9月9日及以后,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相关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2025年9月9日。
(微信扫码)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初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招聘流程及相关规定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0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9月9日9时—2025年9月14日17时。
报名网址:
“杭州市余杭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http://59.110.216.242/,报名系统于2025年9月9日9时正式启用。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杭州市余杭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照片,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名需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手机号码(确保正常使用),用于接收考试时间、结果等信息,请务必如实提供,避免对个人考试造成影响。
0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9月9日9时—2025年9月15日17时。
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其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及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03岗位核减或取消及改报
资格审核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视情况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招聘岗位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另行通知有关人员改报,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计划一览表中招聘范围为“杭州市”的指杭州市户籍或生源地(部分岗位要求浙江省的,以此类推;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均需原件拍照或扫描上传。
3.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须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报考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
5.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专业条件可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等文件进行审核,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国(境)外学历(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为准。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专业范围的认定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6.报考时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须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7.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并查实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三初试
初试统一组织,采取AI测试方式进行,初试时间暂定2025年9月20日,具体时间、形式以短信通知为准。根据初试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范围,不足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参考人员数进入下一环节。
初试成绩仅作为入围笔试依据,不计入考试最后成绩。
四笔试
时间、地点:
暂定2025年10月12日,杭州市内,具体安排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由客观题、主观题组成一科)。
准考证下载由系统短信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招聘单位按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材料要求为原件或原件照片、扫描件,具体以招聘单位要求为准。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户籍不限也须提供)。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
4.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公章)、劳动(聘用)合同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
5.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入围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面试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评等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60%;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若总成绩相等,则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轮面试。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放弃聘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聘用人员将根据工作内容、性质、岗位要求等实际情况与区属国有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以最终双方自愿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首次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由入职单位对招聘人员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核,决定是否续聘,具体按入职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或者对招聘环节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在《2025年杭州市余杭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中查询。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指定教材、不设定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针对此次招聘开设辅导培训班。
本招聘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5年9月8日
为进一步推进杭州市余杭区国有企业人员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65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3.具备岗位所需的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4.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二具体岗位条件
年龄、学历、户籍、专业等具体报考条件以《2025年杭州市余杭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详见二维码)为准,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出生年月在1989年9月9日及以后,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相关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2025年9月9日。
(微信扫码)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初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招聘流程及相关规定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0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9月9日9时—2025年9月14日17时。
报名网址:
“杭州市余杭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http://59.110.216.242/,报名系统于2025年9月9日9时正式启用。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杭州市余杭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照片,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名需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手机号码(确保正常使用),用于接收考试时间、结果等信息,请务必如实提供,避免对个人考试造成影响。
0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9月9日9时—2025年9月15日17时。
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其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及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03岗位核减或取消及改报
资格审核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视情况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招聘岗位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另行通知有关人员改报,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计划一览表中招聘范围为“杭州市”的指杭州市户籍或生源地(部分岗位要求浙江省的,以此类推;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均需原件拍照或扫描上传。
3.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须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报考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
5.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专业条件可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等文件进行审核,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国(境)外学历(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为准。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专业范围的认定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6.报考时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须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7.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并查实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三初试
初试统一组织,采取AI测试方式进行,初试时间暂定2025年9月20日,具体时间、形式以短信通知为准。根据初试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范围,不足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参考人员数进入下一环节。
初试成绩仅作为入围笔试依据,不计入考试最后成绩。
四笔试
时间、地点:
暂定2025年10月12日,杭州市内,具体安排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由客观题、主观题组成一科)。
准考证下载由系统短信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招聘单位按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材料要求为原件或原件照片、扫描件,具体以招聘单位要求为准。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户籍不限也须提供)。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
4.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公章)、劳动(聘用)合同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
5.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入围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面试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评等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60%;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若总成绩相等,则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轮面试。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放弃聘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聘用人员将根据工作内容、性质、岗位要求等实际情况与区属国有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以最终双方自愿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首次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由入职单位对招聘人员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核,决定是否续聘,具体按入职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或者对招聘环节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在《2025年杭州市余杭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中查询。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指定教材、不设定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针对此次招聘开设辅导培训班。
本招聘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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