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测刷题判断2
职测刷题判断2
2025-08-18 17:25来源:平阳人才网
共招1人。
08月18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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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平阳县红十字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经考核后择优录取。
二、招录岗位
综合办公室内勤
三、招录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热心于红十字工作,无不良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18日24时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18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5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4.现户籍或原户籍在平阳县的人员,户口落户确认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18日24时。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如以原户籍地报名的,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现户籍地和原户籍地户口簿(或原户籍地证明)。
5.因岗位需求,有相关工作经验或中共党员优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招录程序
通过报名、审查、考试、政审、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8月24日(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14:30-17:00;线上报名时间截止到8月24日晚24点,以报名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填写的《平阳县红十字会编外人员招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书(需提供学信网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单寸免冠照片1张或电子照片。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平阳县昆阳镇天来巷27号(平阳县红十字会)216办公室报名。
(2)线上报名:如无法到达现场的,将须提交的材料电子稿打包后,发送至邮箱9480940@qq.com。
(二)审查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平阳县红十字会编外人员招录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考试
收到面试电话通知后,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手机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实际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和考察由平阳县红十字会自行组织。体检费用由体检者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考察
考察主要审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情况等,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七)聘用
对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聘用人员与本单位指定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如需继续聘用的,再行续签合同。
四、待遇
最终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红十字会,咨询电话:0577-581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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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红十字会
2025年8月18日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平阳县红十字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经考核后择优录取。
二、招录岗位
综合办公室内勤
三、招录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热心于红十字工作,无不良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18日24时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18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5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4.现户籍或原户籍在平阳县的人员,户口落户确认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18日24时。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如以原户籍地报名的,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现户籍地和原户籍地户口簿(或原户籍地证明)。
5.因岗位需求,有相关工作经验或中共党员优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招录程序
通过报名、审查、考试、政审、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8月24日(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14:30-17:00;线上报名时间截止到8月24日晚24点,以报名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填写的《平阳县红十字会编外人员招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书(需提供学信网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单寸免冠照片1张或电子照片。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平阳县昆阳镇天来巷27号(平阳县红十字会)216办公室报名。
(2)线上报名:如无法到达现场的,将须提交的材料电子稿打包后,发送至邮箱9480940@qq.com。
(二)审查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平阳县红十字会编外人员招录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考试
收到面试电话通知后,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手机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实际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和考察由平阳县红十字会自行组织。体检费用由体检者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考察
考察主要审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情况等,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七)聘用
对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聘用人员与本单位指定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如需继续聘用的,再行续签合同。
四、待遇
最终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红十字会,咨询电话:0577-581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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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红十字会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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