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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北京化工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招聘3人公告

2023-10-26 15:50来源:北京化工大学人事处

共招3人。

  • 1

    公告发布

    10月26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北京化工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管理人员3(计划内非事业编制)。具体岗位需求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职责

(1)设备科管理岗

招聘人数:1人

任职条件:

1.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履职岗位的基本条件、任职条件;

2.熟悉资产(设备家具类)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我校相关管理规定;

3.熟练使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和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数据库操作能力;

4.善于沟通,具有与他人合作共事的素养,具有主动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5.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闲置设备家具和低值品的调剂、调转工作;

2.负责学校仪器设备及家具的报废处置、报废设备库的管理、处置数据核查上报等相关工作,做到账实相符,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3.负责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完善和修订仪器设备处置管理办法的意见;

4.负责完成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入库、工程项目配套物资采购需求参数论证、工程项目配套物资采购需求申报表的核对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房产科管理岗

招聘人数:1人

任职条件:

1.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履职岗位的基本条件、任职条件;

2.熟悉国家、北京市对央产房上市、承租公有住房相关政策;

3.熟悉国家、北京市关于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4.熟悉国家、北京市关于供暖补贴、物业补贴及供暖费收费相关政策;

5.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各种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数据库操作能力;

6.善于沟通,具有与他人合作共事的素养,具有主动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7.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教职工公房上市的审核、登记、建档、开证明相关工作;

2.负责全校承租公有住房租金收缴,完善租金收取台账;

3.负责全校事业编制职工住房补贴预、决算和审核、发放工作;

4.负责全校事业编制职工公积金调整、发放、提取、转移及新入职职工公积金卡办理等工作;

5.负责全校教职工供暖补贴、物业补贴发放工作;

6.负责学校对外供暖的供暖费用收取,欠费催缴,完善供暖费收取台账;

7.负责配合后勤相关部门协调推进家属区供暖物业改革相关工作;

8.负责配合完成房产信息化相关工作;

9.负责配合住房解危相关工作;

10.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国资办管理岗

招聘人数:1人

任职条件:

1.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履职岗位的基本条件、任职条件;

2.熟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我校相关管理规定;

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各种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数据库操作能力;

4.善于沟通,具有与他人合作共事的素养,具有主动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5.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拟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总体性规章制度,并指导及监督各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制定有关制度,检查和监督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代表学校对全校各类资产的统筹宏观监督与管理,协调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

4.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并向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汇报督查督办情况和提供资产管理年度报告等;

5.负责组织学校国有资产信息、数据的统计,编制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不限。

(3)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对外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各种办公软件;

(4)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和高校工作环境;

(5)应届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7周岁,应届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其他人员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三、工作条件及相关待遇

工作地点: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北三环东路15号)。

工作待遇:其工资待遇和人事关系等参照北京化工大学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招聘流程

(1)自本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应聘者即可开始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文件命名为:姓名+国资处应聘+岗位名称,具有北京户口的请在简历中标明)发送至2021800015@buct.edu.cn。截止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我处在收到应聘者材料后会及时审核,审查通过后按校内相关程序通知候选人进行面试等程序。原则上只接受电子邮件投递简历,不接受现场咨询,简历未通过人员将不再告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64414504

邮箱:2021800015@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2023年10月23日

北京化工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管理人员3(计划内非事业编制)。具体岗位需求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职责

(1)设备科管理岗

招聘人数:1人

任职条件:

1.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履职岗位的基本条件、任职条件;

2.熟悉资产(设备家具类)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我校相关管理规定;

3.熟练使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和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数据库操作能力;

4.善于沟通,具有与他人合作共事的素养,具有主动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5.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闲置设备家具和低值品的调剂、调转工作;

2.负责学校仪器设备及家具的报废处置、报废设备库的管理、处置数据核查上报等相关工作,做到账实相符,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3.负责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完善和修订仪器设备处置管理办法的意见;

4.负责完成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入库、工程项目配套物资采购需求参数论证、工程项目配套物资采购需求申报表的核对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房产科管理岗

招聘人数:1人

任职条件:

1.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履职岗位的基本条件、任职条件;

2.熟悉国家、北京市对央产房上市、承租公有住房相关政策;

3.熟悉国家、北京市关于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4.熟悉国家、北京市关于供暖补贴、物业补贴及供暖费收费相关政策;

5.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各种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数据库操作能力;

6.善于沟通,具有与他人合作共事的素养,具有主动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7.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教职工公房上市的审核、登记、建档、开证明相关工作;

2.负责全校承租公有住房租金收缴,完善租金收取台账;

3.负责全校事业编制职工住房补贴预、决算和审核、发放工作;

4.负责全校事业编制职工公积金调整、发放、提取、转移及新入职职工公积金卡办理等工作;

5.负责全校教职工供暖补贴、物业补贴发放工作;

6.负责学校对外供暖的供暖费用收取,欠费催缴,完善供暖费收取台账;

7.负责配合后勤相关部门协调推进家属区供暖物业改革相关工作;

8.负责配合完成房产信息化相关工作;

9.负责配合住房解危相关工作;

10.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国资办管理岗

招聘人数:1人

任职条件:

1.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履职岗位的基本条件、任职条件;

2.熟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我校相关管理规定;

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各种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数据库操作能力;

4.善于沟通,具有与他人合作共事的素养,具有主动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5.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拟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总体性规章制度,并指导及监督各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制定有关制度,检查和监督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代表学校对全校各类资产的统筹宏观监督与管理,协调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

4.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并向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汇报督查督办情况和提供资产管理年度报告等;

5.负责组织学校国有资产信息、数据的统计,编制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不限。

(3)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对外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各种办公软件;

(4)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和高校工作环境;

(5)应届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7周岁,应届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其他人员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三、工作条件及相关待遇

工作地点: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北三环东路15号)。

工作待遇:其工资待遇和人事关系等参照北京化工大学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招聘流程

(1)自本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应聘者即可开始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文件命名为:姓名+国资处应聘+岗位名称,具有北京户口的请在简历中标明)发送至2021800015@buct.edu.cn。截止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我处在收到应聘者材料后会及时审核,审查通过后按校内相关程序通知候选人进行面试等程序。原则上只接受电子邮件投递简历,不接受现场咨询,简历未通过人员将不再告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64414504

邮箱:2021800015@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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