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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江苏镇江市人社局所属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教师招聘9人公告

2025-07-17 17:21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9人。

  • 1

    公告发布

    07月17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

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 一 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1日至2007年7月25日期间出生);依法退 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5年7月25日(毕业生在校期 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任职资格;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2025年教师招聘岗位 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专业请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 行查核;

8.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 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 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 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 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 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 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 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 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 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 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 的岗位;

③2025年12月31 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 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报名方式

(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 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http://hrss.zhenjiang.gov.cn/ks/ , 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5年7月21日9:00-7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7月21日9:00-7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7月21 日-7月27日每天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7月21日9:00-7月28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7月21日9:00-7月29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在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 核。7月25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报名咨询电 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 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说课环节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人事考试考工 中心联系(0511-84432609)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 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7月29日15:00—18: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 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的打印和使用

1.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须参加初试的考生,请在2025年8月7日10:00起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 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2.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请在2025年8月15日16:30起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综 合答辩通知单。

3. 参加说课的考生,请在2025年8月16日16:30起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说课通 知单。

参加综合答辩、说课的应聘人员分别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 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 证件照 (jpg 格式,大小为20Kb 以下)。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 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 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 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 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7月27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 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 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 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 、资格审查

( 一)资格初审

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初定于2025年8月15日上午8:30-12:00在镇江创业大学1号楼(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进行资 格复审,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 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5 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 2025 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 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承诺书(附件2)。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官网公告,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 应聘人员,取消测试资格。

四 、考试方式及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初试(部分岗位)、综合答辩和说课的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辅 导用书,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一)初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人数大于招聘人数10倍的岗位增加初试环节。初试的形式为笔试。 初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初试采取百分制,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10倍的比例确定 进入综合答辩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初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50分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初试成绩仅作为入围综合答辩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初试时间初定于2025年8月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综合答辩。综合答辩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和岗位素养等。综合答辩采取百分制,按成绩由高分到 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说课环节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综合答辩成绩 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说课环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说课人选。

综合答辩时间初定于2025年8月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答辩成绩现场公布,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入围说课环节考生,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 递补或下一轮说课环节有关事项,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说课。说课主要考核教师专业教学能力。说课成绩采取百分制。说课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 于60分不予录取。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说课成绩当场通知考生,说课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 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综合答辩成绩、说课成绩及总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综合答辩成绩和说课成绩分别占30%、70%比例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 三位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五 、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总成绩相同时, 则以说课成绩高者入围;如果说课成绩仍然相同,则举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考察工作原则 上在总成绩公布结束后一周内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 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 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 、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官网和镇江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对公示期满 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 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 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 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 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国(境) 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仍未 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3.录用考生须在进入本单位3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 有权与录用考生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 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全程接受社会各 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工作日政策咨询电话:0511-80850093(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

工作日考务咨询电话:0511-84425552(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工作日监督电话:0511-80850096(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纪检监察室)、0511-85342878(镇江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

本公告由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 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2025年教师招聘岗位表

2.承诺书

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

2025年7月17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

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 一 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1日至2007年7月25日期间出生);依法退 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5年7月25日(毕业生在校期 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任职资格;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2025年教师招聘岗位 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专业请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 行查核;

8.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 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 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 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 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 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 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 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 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 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 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 的岗位;

③2025年12月31 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 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报名方式

(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 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http://hrss.zhenjiang.gov.cn/ks/ , 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5年7月21日9:00-7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7月21日9:00-7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7月21 日-7月27日每天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7月21日9:00-7月28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7月21日9:00-7月29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在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 核。7月25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报名咨询电 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 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说课环节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人事考试考工 中心联系(0511-84432609)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 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7月29日15:00—18: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 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的打印和使用

1.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须参加初试的考生,请在2025年8月7日10:00起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 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2.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请在2025年8月15日16:30起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综 合答辩通知单。

3. 参加说课的考生,请在2025年8月16日16:30起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说课通 知单。

参加综合答辩、说课的应聘人员分别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 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 证件照 (jpg 格式,大小为20Kb 以下)。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 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 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 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 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7月27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 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 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 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 、资格审查

( 一)资格初审

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初定于2025年8月15日上午8:30-12:00在镇江创业大学1号楼(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进行资 格复审,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 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5 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 2025 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 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承诺书(附件2)。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官网公告,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 应聘人员,取消测试资格。

四 、考试方式及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初试(部分岗位)、综合答辩和说课的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辅 导用书,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一)初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人数大于招聘人数10倍的岗位增加初试环节。初试的形式为笔试。 初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初试采取百分制,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10倍的比例确定 进入综合答辩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初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50分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初试成绩仅作为入围综合答辩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初试时间初定于2025年8月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综合答辩。综合答辩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和岗位素养等。综合答辩采取百分制,按成绩由高分到 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说课环节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综合答辩成绩 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说课环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说课人选。

综合答辩时间初定于2025年8月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答辩成绩现场公布,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入围说课环节考生,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 递补或下一轮说课环节有关事项,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说课。说课主要考核教师专业教学能力。说课成绩采取百分制。说课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 于60分不予录取。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说课成绩当场通知考生,说课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 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综合答辩成绩、说课成绩及总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综合答辩成绩和说课成绩分别占30%、70%比例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 三位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五 、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总成绩相同时, 则以说课成绩高者入围;如果说课成绩仍然相同,则举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考察工作原则 上在总成绩公布结束后一周内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 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 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 、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官网和镇江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对公示期满 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 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 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 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 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国(境) 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仍未 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3.录用考生须在进入本单位3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 有权与录用考生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 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全程接受社会各 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工作日政策咨询电话:0511-80850093(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

工作日考务咨询电话:0511-84425552(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工作日监督电话:0511-80850096(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纪检监察室)、0511-85342878(镇江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

本公告由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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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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