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300-999

登录 | 注册

登录 / 注册后,可享受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预约订阅公告预约订阅公告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智能一键选岗智能一键选岗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预约考试公告预约考试公告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每日推荐备考每日推荐备考

2025浙江金华磐安县银龄讲学教师招募8人公告

2025-07-10 13:35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共招8人。

  • 1

    公告发布

    07月10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的通知》(磐教〔2021〕47号),磐安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教师到中小学校,特别是到薄弱学校、农村学校任教。结合学校实际需求情况,现将2025年磐安县银龄讲学教师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5年,磐安县面向社会计划招募优秀退休教师不超过8名。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优秀退休教师,以退休的校领导、教研员、骨干教师为主。退休时间截至2026年7月1日。

(二)招募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2.业务精良,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曾获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等荣誉称号,或参加县级及以上各类课堂教学比武获一等奖的教师优先。

3.教学成绩突出,得到学校及社会各界的认可。到小学任教的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到中学任教的应具有高级教师职称。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65(含)周岁以下,退休不足3年的教师优先。

三、招募对象岗位职责

招募到的退休教师以发挥专业特长承担课堂教学为主,同时也要根据选聘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成长、协助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提升选聘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四、招募教师待遇保障

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期间,原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工作经费按人均 8-12 万落实, 主要用于向银龄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以及购买意外保障费等。

外县市讲学教师原则上应生活在磐安。服务期间,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各选聘学校要关心关爱银龄讲学教师,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积极协调解决讲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日常服务。

五、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实施,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按下列程序进行:

1.自愿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7月18日止。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见附件)和应聘材料(含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及符合招募条件的获奖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磐安县安文街道壶厅西路107号,教育局六楼)现场报名。

2.资格审核。教育局组织审核报名材料,择优确定考核对象。

3.遴选考核。遴选一般采用教学业绩考核和面试方式,必要时增加模拟上课、笔试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教师的专业水平、课堂教学能力等基本素质。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及考察。教育局组织开展体检及考察工作。

5.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磐安政府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6.签订协议。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双向选择意向,各选聘学校与拟招募银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

7.上岗任教。选聘学校安排银龄讲学教师上岗任教。

六、考核管理

讲学教师服务期间,需按协议履行讲学义务,服从选聘学校工作安排,遵守法律法规和选聘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不得违规带生、办班,不得到校外辅导机构兼职,不得为校外辅导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

选聘学校需对银龄讲学教师进行学年跟踪评估,和在编教师一同进行学年考核,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可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问责,直至解除协议,对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协议。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磐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4652137。

附件 磐安县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docx

磐安县教育局

2025年7月9日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的通知》(磐教〔2021〕47号),磐安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教师到中小学校,特别是到薄弱学校、农村学校任教。结合学校实际需求情况,现将2025年磐安县银龄讲学教师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5年,磐安县面向社会计划招募优秀退休教师不超过8名。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优秀退休教师,以退休的校领导、教研员、骨干教师为主。退休时间截至2026年7月1日。

(二)招募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2.业务精良,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曾获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等荣誉称号,或参加县级及以上各类课堂教学比武获一等奖的教师优先。

3.教学成绩突出,得到学校及社会各界的认可。到小学任教的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到中学任教的应具有高级教师职称。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65(含)周岁以下,退休不足3年的教师优先。

三、招募对象岗位职责

招募到的退休教师以发挥专业特长承担课堂教学为主,同时也要根据选聘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成长、协助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提升选聘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四、招募教师待遇保障

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期间,原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工作经费按人均 8-12 万落实, 主要用于向银龄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以及购买意外保障费等。

外县市讲学教师原则上应生活在磐安。服务期间,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各选聘学校要关心关爱银龄讲学教师,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积极协调解决讲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日常服务。

五、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实施,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按下列程序进行:

1.自愿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7月18日止。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见附件)和应聘材料(含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及符合招募条件的获奖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磐安县安文街道壶厅西路107号,教育局六楼)现场报名。

2.资格审核。教育局组织审核报名材料,择优确定考核对象。

3.遴选考核。遴选一般采用教学业绩考核和面试方式,必要时增加模拟上课、笔试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教师的专业水平、课堂教学能力等基本素质。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及考察。教育局组织开展体检及考察工作。

5.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磐安政府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6.签订协议。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双向选择意向,各选聘学校与拟招募银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

7.上岗任教。选聘学校安排银龄讲学教师上岗任教。

六、考核管理

讲学教师服务期间,需按协议履行讲学义务,服从选聘学校工作安排,遵守法律法规和选聘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不得违规带生、办班,不得到校外辅导机构兼职,不得为校外辅导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

选聘学校需对银龄讲学教师进行学年跟踪评估,和在编教师一同进行学年考核,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可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问责,直至解除协议,对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协议。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磐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4652137。

附件 磐安县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docx

磐安县教育局

2025年7月9日

优课推荐

公告预约

考试查询系统

  • 请选择年份

    • 2024
    • 2023
    • 2022
    • 2021
  • 请选择省份

    省份 地市 县区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请选择意向考试项目

    • 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教师招聘
    • 国企招聘
    • 医疗卫生
    • 选调生
    • 公选/遴选
    • 公益性岗位
    • 招警
    • 辅警
    • 银行考试
    • 农村信用社
    • 教师资格
    • 特岗教师
    • 社区工作者
    • 大学生村官
    • 三支一扶
    • 会计考试
    • 考研
    • 军转干
    • 社会工作师
    • 医学考试
    • 乡镇公务员

提示:地区和考试项目关联公告推送,请慎重选择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

微信公众号
中公APP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售后服务:010-83433000
商务合作:010-83432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