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公周年庆】2024年宁夏教师招聘全学科精选500题
【中公周年庆】2024年宁夏教师招聘全学科精选500题
2025-07-08 09:45来源: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共招9人。
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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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教育教学实际,现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政治标准;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计划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定额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招聘聘用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聘聘用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采取公开报名方式,面向全国招聘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7日至2007年7月7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为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7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6.符合《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聘聘用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以及因成绩不合格延长学制毕业的;
8.现役军人;
9.宁夏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招聘的特岗教师,公告发布之日后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0.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11.与学校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zuishan.gov.cn/)、石嘴山人才E家(http://rc.szsdjy.gov.cn/)、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8:30至2025年7月20日(星期日)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7月20日18: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
2.报名程序
访问报名系统。应聘者访问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https://bm.cptae.com/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注册登录。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准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该软件上传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须为2025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填写报名信息。应聘者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接受《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一般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日最后一天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如应聘者在报名日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果经审核正式确认后,不能再调整改报其他岗位。
(四)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经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人才E家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
2.笔试科目类别
笔试试卷为综合试卷,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教师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分,专业基础知识70分;其他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分,专业基础知识50分。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资格初审情况,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人才E家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笔试前五日内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https://bm.cptae.com/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人才E家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公布。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
(五)资格复审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石嘴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监督下对应聘者报名相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
3.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前(对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可先提供具有学校签章且与学历及学位证书一致的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等相关证明)。
4.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人才E家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5.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面试
1.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笔试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参加面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经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取消该岗位,并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人才E家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公告。
2.面试工作在石嘴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监督下和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依规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根据实际和岗位需求,采取试讲、试讲+提问、结构化、半结构化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3.面试前五日,通过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人才E家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内容。对采取试讲、试讲+提问等形式的将在公告中予以明确,同步通过电话、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4.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6.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人才E家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七)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经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通过加试确定排序。
(八)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工作在石嘴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监督下,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按照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应当到所在地级市三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或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事业单位相关行业对身体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4.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由应聘者承担相关费用。
7.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九)考察
1.考察工作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同石嘴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组成联合考察组,赴应聘者学校、工作单位、居住地等进行考察。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方案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和不宜从事教师岗位工作情形的,经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十)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人才E家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定额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报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编制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报石嘴山市委编办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以及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2.石嘴山市委编办、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用相关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石嘴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监督下和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聘工作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人才E家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及时关注。
(三)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工作中需要回避的,工作人员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五)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由应聘者承担责任。
(六)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52-5819002
举报电话:0952-581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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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聘聘用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3.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及相关专业查询网址
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7月7日
为进一步加强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教育教学实际,现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政治标准;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计划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定额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招聘聘用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聘聘用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采取公开报名方式,面向全国招聘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7日至2007年7月7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为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7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6.符合《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聘聘用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以及因成绩不合格延长学制毕业的;
8.现役军人;
9.宁夏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招聘的特岗教师,公告发布之日后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0.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11.与学校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zuishan.gov.cn/)、石嘴山人才E家(http://rc.szsdjy.gov.cn/)、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8:30至2025年7月20日(星期日)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7月20日18: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
2.报名程序
访问报名系统。应聘者访问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https://bm.cptae.com/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注册登录。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准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该软件上传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须为2025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填写报名信息。应聘者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接受《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一般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日最后一天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如应聘者在报名日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果经审核正式确认后,不能再调整改报其他岗位。
(四)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经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人才E家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
2.笔试科目类别
笔试试卷为综合试卷,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教师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分,专业基础知识70分;其他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分,专业基础知识50分。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资格初审情况,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人才E家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笔试前五日内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https://bm.cptae.com/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人才E家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公布。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
(五)资格复审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石嘴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监督下对应聘者报名相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
3.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前(对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可先提供具有学校签章且与学历及学位证书一致的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等相关证明)。
4.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人才E家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5.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面试
1.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笔试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参加面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经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取消该岗位,并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人才E家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公告。
2.面试工作在石嘴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监督下和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依规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根据实际和岗位需求,采取试讲、试讲+提问、结构化、半结构化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3.面试前五日,通过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人才E家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内容。对采取试讲、试讲+提问等形式的将在公告中予以明确,同步通过电话、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4.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6.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人才E家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七)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经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通过加试确定排序。
(八)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工作在石嘴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监督下,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按照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应当到所在地级市三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或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事业单位相关行业对身体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4.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由应聘者承担相关费用。
7.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九)考察
1.考察工作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同石嘴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组成联合考察组,赴应聘者学校、工作单位、居住地等进行考察。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方案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和不宜从事教师岗位工作情形的,经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十)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人才E家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定额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报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编制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报石嘴山市委编办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以及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2.石嘴山市委编办、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用相关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石嘴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监督下和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聘工作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人才E家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及时关注。
(三)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工作中需要回避的,工作人员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五)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由应聘者承担责任。
(六)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52-5819002
举报电话:0952-581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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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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