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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宁波市宁海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水利高学历人才4人公告

2023-10-24 10:50来源:宁海县人民政府

共招4人。

  • 1

    公告发布

    10月24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水利事业发展需要,结合有关规定,现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水利高学历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核、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要求;

(四)2024年(含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

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河海大学2023年秋季公益招聘会暨校友合作单位供需洽谈会。

时间: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14:30-17:30。

地点: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图书馆前广场,推介和宣讲,接受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随带材料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所需材料:报名表(附件,网上下载并填写完整)、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和成绩单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所需材料:报名表(附件,网上下载并填写完整)、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考生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适当核减招聘人数。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的,均视作放弃。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职位相关专业知识、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的直接淘汰。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内最后一名并分的,加试一轮面试,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宁海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宁海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考核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核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核还需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核者,需向宁海县水利局提交书面申请。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七、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有关招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核对象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合格、拟聘用对象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前放弃聘用的,均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若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材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的档案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四)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六)新聘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海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59958015

监督电话:0574-65556707

点击查看>>>

宁海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

宁海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计划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海县水利局

2023年10月23日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水利事业发展需要,结合有关规定,现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水利高学历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核、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要求;

(四)2024年(含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

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河海大学2023年秋季公益招聘会暨校友合作单位供需洽谈会。

时间: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14:30-17:30。

地点: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图书馆前广场,推介和宣讲,接受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随带材料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所需材料:报名表(附件,网上下载并填写完整)、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和成绩单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所需材料:报名表(附件,网上下载并填写完整)、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考生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适当核减招聘人数。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的,均视作放弃。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职位相关专业知识、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的直接淘汰。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内最后一名并分的,加试一轮面试,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宁海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宁海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考核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核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核还需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核者,需向宁海县水利局提交书面申请。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七、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有关招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核对象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合格、拟聘用对象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前放弃聘用的,均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若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材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的档案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四)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六)新聘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海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59958015

监督电话:0574-65556707

点击查看>>>

宁海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

宁海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计划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海县水利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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