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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四川德阳市广汉市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25人公告

2025-06-30 14:53来源:四川省人事考试基地

共11个职位,招125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30日

  • 2

    报名时间

    06月30日-07月04日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07月12日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职位列表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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雒城街道(金谷社区,三北社区,金山社区,金佛社区) 社区专职工作者(一) 四川 -德阳市 12 职位详情
雒城街道(和平社区,金领社区,书院社区,桂花社区) 社区专职工作者(二) 四川 -德阳市 15 职位详情
雒城街道(光华社区,常德社区,狮堰社区,房湖社区) 社区专职工作者(三) 四川 -德阳市 17 职位详情
雒城街道(西湖社区,学府社区,金华社区,西城社区) 社区专职工作者(四) 四川 -德阳市 13 职位详情
汉州街道(龙居社区、大塘社区、顺河社区、奎楼社区、滨湖社区、翰翔社区) 社区专职工作者(五) 四川 -德阳市 12 职位详情
汉州街道(京皇社区、马牧社区、新丰社区、齐和社区、万福社区、连江社区) 社区专职工作者(六) 四川 -德阳市 13 职位详情
金雁街道(金雁湖社区、檀林社区) 社区专职工作者(七) 四川 -德阳市 12 职位详情
金雁街道(君平社区、大同社区、沱水社区) 社区专职工作者(八) 四川 -德阳市 13 职位详情
金轮镇(兴隆社区) 社区专职工作者(九) 四川 -德阳市 1 职位详情
小汉镇(康营社区、小南社区、上林社区、新华社区) 社区专职工作者(十) 四川 -德阳市 6 职位详情
向阳镇(张化社区、荣升社区、同花社区、向兴社区) 社区专职工作者(十一) 四川 -德阳市 11 职位详情

根据《四川省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打造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共125名,具体职位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40周岁,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的专职网格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止2025年6月30日。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7.有吸食毒品、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职位的职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征得报考人员本人同意后,由招考单位组织进行职位调剂。调剂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相应职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广汉社会工作”“广汉组工”及“微新广汉”微信公众号上公告。

四、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9:00至2025年7月4日18:00。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查阅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岗位要求,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或登录,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广汉市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2.上传照片与加分证明材料。应聘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符合加分政策的人员须在报名时一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请在2025年6月30日9:00至2025年7月5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修改个人信息并重新填报。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

考生无需缴纳报考费用。

(四)岗位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中共广汉市委社会工作部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7月10日9:00至7月11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5年7月12日(星期六),实行闭卷理论考试,笔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型,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从事社区专业工作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笔试所需的2B铅笔及黑色签字笔等文具请考生自行准备,考试组织方不提供考试所需的文具。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由考试组织部门在“广汉社会工作”“广汉组工”等相关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请参加笔试人员及时关注公告查询成绩。

六、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前)中加分,不同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12分。

(一)专业性加分(不超过6分)

1.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分别加2、4、6分。

(二)政策性加分(不超过6分)

符合下列形式之一的,满1年加2分,最多不超过6分。符合多个条件的,可累计加分。不满1年,不加分。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对象符合《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的条件。

2.“三支一扶”人员。对象符合《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的条件。

3.“西部志愿者”人员。对象符合《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的条件。

4.“特岗教师”人员。对象符合《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的条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对象符合《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的条件。

6.“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对象符合《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22〕7号)的条件。

7.“疫情防控社工岗”。对象符合《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人教函〔2022〕84号)的条件。

8.烈士配偶及子女加6分。

9.专职网格员。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上传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用人单位或主管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任职文件或考核文件等能证明服务年限和岗位类型的材料均可)。未在报名结束前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七、面试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按照1:3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结合岗位特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形象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通过“广汉社会工作”“广汉组工”微信公众号告知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广汉社会工作”“广汉组工”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广汉社会工作”“广汉组工”微信公众号公布。体检由中共广汉市委社会工作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第二日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察:考察由中共广汉市委社会工作部牵头组织,招考社区所在镇(街道)参与。

九、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考试组织部门在“广汉社会工作”“广汉组工”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方式

根据公示结果,经中共广汉市委社会工作部、中共广汉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由相关镇(街道)党(工)委研究作出聘用决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中共广汉市委社会工作部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该职位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十一、待遇及管理

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上岗后试用期为半年,相关待遇按广汉市现行社区专职工作者(第四岗)待遇标准执行。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聘用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经用人单位审议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报中共广汉市委社会工作部备案,合格方能继续聘用)

十二、特别提示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广汉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社区专职工作者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务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调剂、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岗位选择、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十三、其他

本公告由中共广汉市委社会工作部、中共广汉市委组织部、广汉市各相关镇(街道)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如下:

中共广汉市委社会工作部,0838-5956087

广汉市雒城街道,0838-5233904

广汉市汉州街道,0838-5195003

广汉市金雁街道,0838-6087128

广汉市金轮镇,0838-5780303

广汉市小汉镇,0838-5700038

广汉市向阳镇,0838-5400877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点击查看>>>

1.广汉市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

2.工作经历证明(参考模板)

中共广汉市委社会工作部

中共广汉市委组织部

2025年6月27日

根据《四川省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打造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共125名,具体职位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40周岁,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的专职网格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止2025年6月30日。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7.有吸食毒品、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职位的职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征得报考人员本人同意后,由招考单位组织进行职位调剂。调剂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相应职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广汉社会工作”“广汉组工”及“微新广汉”微信公众号上公告。

四、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9:00至2025年7月4日18:00。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查阅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岗位要求,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或登录,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广汉市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2.上传照片与加分证明材料。应聘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符合加分政策的人员须在报名时一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请在2025年6月30日9:00至2025年7月5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修改个人信息并重新填报。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

考生无需缴纳报考费用。

(四)岗位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中共广汉市委社会工作部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7月10日9:00至7月11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5年7月12日(星期六),实行闭卷理论考试,笔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型,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从事社区专业工作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笔试所需的2B铅笔及黑色签字笔等文具请考生自行准备,考试组织方不提供考试所需的文具。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由考试组织部门在“广汉社会工作”“广汉组工”等相关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请参加笔试人员及时关注公告查询成绩。

六、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前)中加分,不同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12分。

(一)专业性加分(不超过6分)

1.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分别加2、4、6分。

(二)政策性加分(不超过6分)

符合下列形式之一的,满1年加2分,最多不超过6分。符合多个条件的,可累计加分。不满1年,不加分。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对象符合《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的条件。

2.“三支一扶”人员。对象符合《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的条件。

3.“西部志愿者”人员。对象符合《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的条件。

4.“特岗教师”人员。对象符合《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的条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对象符合《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的条件。

6.“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对象符合《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22〕7号)的条件。

7.“疫情防控社工岗”。对象符合《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人教函〔2022〕84号)的条件。

8.烈士配偶及子女加6分。

9.专职网格员。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上传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用人单位或主管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任职文件或考核文件等能证明服务年限和岗位类型的材料均可)。未在报名结束前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七、面试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按照1:3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结合岗位特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形象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通过“广汉社会工作”“广汉组工”微信公众号告知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广汉社会工作”“广汉组工”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广汉社会工作”“广汉组工”微信公众号公布。体检由中共广汉市委社会工作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第二日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察:考察由中共广汉市委社会工作部牵头组织,招考社区所在镇(街道)参与。

九、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考试组织部门在“广汉社会工作”“广汉组工”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方式

根据公示结果,经中共广汉市委社会工作部、中共广汉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由相关镇(街道)党(工)委研究作出聘用决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中共广汉市委社会工作部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该职位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十一、待遇及管理

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上岗后试用期为半年,相关待遇按广汉市现行社区专职工作者(第四岗)待遇标准执行。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聘用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经用人单位审议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报中共广汉市委社会工作部备案,合格方能继续聘用)

十二、特别提示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广汉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社区专职工作者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务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调剂、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岗位选择、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十三、其他

本公告由中共广汉市委社会工作部、中共广汉市委组织部、广汉市各相关镇(街道)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如下:

中共广汉市委社会工作部,0838-5956087

广汉市雒城街道,0838-5233904

广汉市汉州街道,0838-5195003

广汉市金雁街道,0838-6087128

广汉市金轮镇,0838-5780303

广汉市小汉镇,0838-5700038

广汉市向阳镇,0838-5400877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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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汉市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

2.工作经历证明(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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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汉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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