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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宁波市宁海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卫生高学历紧缺人才25人公告

2023-10-20 18:23来源:宁海县人民政府

共招25人。

  • 1

    公告发布

    10月20日

  • 2

    报名时间

    见公告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结合有关规定,决定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高学历紧缺人才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核、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生),具体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对已取得卫生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不作规培要求;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要求等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1.牡丹江医学院2024届毕业生秋季供需洽谈会:时间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9:00开始;地点:牡丹江医学院图书馆一楼(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街3号);推介和宣讲;接受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2.哈尔滨医科大学2024届毕业生秋季校园双选会:时间: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上午9:00开始;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体育馆(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推介和宣讲,接受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3.面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1日12:30开始,哈尔滨医科大学,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二)报名随带材料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所需材料: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和成绩单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按计划表)、报名表(附件2,网上下载并填写完整)。

2.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按计划表)、报名表(附件2,网上下载并填写完整)。

3.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三)面试和签约

考生报名后,经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职位相关专业知识、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的直接淘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和指标数确定拟签协议对象,不足招聘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如遇同一岗位最后一个指标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加试面试科目,加试分数高者列为拟签协议对象。

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宁海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学历层次要求研究生的职位,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宁海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考核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核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核还需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核者,需向宁海县卫健局提交书面申请。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规培证书(招聘职位对规培不作要求的除外)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由招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有关招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四)博士研究生实行经考核、体检等程序择优录用。

(五)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从取得执业资格之日起计算,不少于5年(不含规培和进修时间)。

(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海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59976106、59973980、65578723

监督电话:0574-59973956

点击查看>>>

1.2024年宁海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高学历紧缺人才计划表

2.报名表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20日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结合有关规定,决定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高学历紧缺人才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核、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生),具体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对已取得卫生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不作规培要求;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要求等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1.牡丹江医学院2024届毕业生秋季供需洽谈会:时间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9:00开始;地点:牡丹江医学院图书馆一楼(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街3号);推介和宣讲;接受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2.哈尔滨医科大学2024届毕业生秋季校园双选会:时间: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上午9:00开始;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体育馆(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推介和宣讲,接受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3.面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1日12:30开始,哈尔滨医科大学,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二)报名随带材料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所需材料: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和成绩单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按计划表)、报名表(附件2,网上下载并填写完整)。

2.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按计划表)、报名表(附件2,网上下载并填写完整)。

3.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三)面试和签约

考生报名后,经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职位相关专业知识、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的直接淘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和指标数确定拟签协议对象,不足招聘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如遇同一岗位最后一个指标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加试面试科目,加试分数高者列为拟签协议对象。

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宁海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学历层次要求研究生的职位,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宁海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考核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核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核还需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核者,需向宁海县卫健局提交书面申请。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规培证书(招聘职位对规培不作要求的除外)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由招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有关招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四)博士研究生实行经考核、体检等程序择优录用。

(五)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从取得执业资格之日起计算,不少于5年(不含规培和进修时间)。

(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海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59976106、59973980、65578723

监督电话:0574-5997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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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宁海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高学历紧缺人才计划表

2.报名表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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