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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招聘博士研究人员2人公告

2025-06-26 10:37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2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26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是全国第一个成立的省级教师教育学院。学院立足上海,辐射长三角,服务全国,全口径支持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30余万教师的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因事业发展需要,学院将按照上海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新格局、新要求、新任务,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及《上海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办法》(沪人社专〔2023〕229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博士研究人员2名。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党的教育工作,德才兼备,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3.具备学院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较扎实的相关基础理论知识、专业对口、具备较强的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个人素养。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6.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有应聘意向人员,须提供下列报名材料:

1.《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公开招聘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

3.普通话等级证书;

4.教师资格证(如有);

5.学历学位证书;

6.国(境)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科研相关材料。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全部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招聘邮箱(学院公共邮箱),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三、资格审核

1.应聘者报名应首先阅读《招聘公告》,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应聘者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3.应聘者必须提交完整报名资料,资料不全不予审核。

4.学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名单。审核标准主要包括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科研成果等。通过审核的对象将收到考核通知。

5.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核

学院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核,将对应聘者的专业理论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估。

五、体检、考察

按应聘者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学院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工作学习、诚信记录等进行全面考察。

六、其他事项

学院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拟聘人员的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考核、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h.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招聘”栏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1-54258032

邮箱:jsjyxy_zhaopin@126.com

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

2025年06月25日

附件1、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2025年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博士研究人员招聘简章.xlsx

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是全国第一个成立的省级教师教育学院。学院立足上海,辐射长三角,服务全国,全口径支持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30余万教师的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因事业发展需要,学院将按照上海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新格局、新要求、新任务,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及《上海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办法》(沪人社专〔2023〕229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博士研究人员2名。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党的教育工作,德才兼备,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3.具备学院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较扎实的相关基础理论知识、专业对口、具备较强的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个人素养。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6.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有应聘意向人员,须提供下列报名材料:

1.《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公开招聘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

3.普通话等级证书;

4.教师资格证(如有);

5.学历学位证书;

6.国(境)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科研相关材料。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全部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招聘邮箱(学院公共邮箱),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三、资格审核

1.应聘者报名应首先阅读《招聘公告》,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应聘者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3.应聘者必须提交完整报名资料,资料不全不予审核。

4.学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名单。审核标准主要包括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科研成果等。通过审核的对象将收到考核通知。

5.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核

学院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核,将对应聘者的专业理论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估。

五、体检、考察

按应聘者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学院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工作学习、诚信记录等进行全面考察。

六、其他事项

学院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拟聘人员的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考核、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h.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招聘”栏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1-54258032

邮箱:jsjyxy_zhaopin@126.com

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

2025年06月25日

附件1、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2025年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博士研究人员招聘简章.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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