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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民族文化宫招聘2人公告(第二批)

2025-06-25 10:02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共招2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25日

  • 2

    报名时间

    6月25日9:00至7月3日17:00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另行通知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民族文化宫公开招聘(第二批)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应聘人员应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应聘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八)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请将《民族文化宫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项目作品和技能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mzwhgrsc2019@163.com),每人限报1个岗位。2025年6月25日9:00至7月3日17:00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审核。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开招聘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经单位班子集体研究,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考察人选在所报考单位主管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国家民委官方网站和民族文化宫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有反映问题的,核实后研究确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相应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招聘公告由民族文化宫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地址:民族文化宫复兴门内大街49号

联系电话:010-83195558、83195550

电子邮箱:mzwhgrsc2019@163.com

1.民族文化宫公开招聘(第二批)岗位信息表

2.民族文化宫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民族文化宫公开招聘(第二批)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应聘人员应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应聘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八)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请将《民族文化宫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项目作品和技能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mzwhgrsc2019@163.com),每人限报1个岗位。2025年6月25日9:00至7月3日17:00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审核。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开招聘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经单位班子集体研究,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考察人选在所报考单位主管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国家民委官方网站和民族文化宫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有反映问题的,核实后研究确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相应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招聘公告由民族文化宫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地址:民族文化宫复兴门内大街49号

联系电话:010-83195558、83195550

电子邮箱:mzwhgrsc2019@163.com

1.民族文化宫公开招聘(第二批)岗位信息表

2.民族文化宫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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