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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甘肃甘南州夏河县在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安保人员20人公告

2025-06-13 15:44来源:夏河发布

共招20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13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经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在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中公开招聘一批责任心强、素质过硬的学校安保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计划招聘专职安保人员20名,具体岗位见《2025年夏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安保人员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夏河县户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符合《甘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经办服务等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04号)文件中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须为登记失业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零就业家庭”成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户籍家庭成员在2人及以上的城镇区域家庭或者脱贫户(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均进行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状态;

(2)城镇低保人员。指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包括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含)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中:判断毕业6个月后是否仍未实现首次就业,以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中毕业生登记的就业去向为依据;

(4)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土地的农民。

3.热爱教育和安保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4.身体健康,能适应安保岗位工作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均为男性。

(二)年龄要求:年龄在18-40周岁之间,即1985年1月1日至2007年1月1日之间出生。

(三)学历及其他要求:具有大专(高职)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退役军人或持有安保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近3年内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

4.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的;

5.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职务的;

6.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

7.其他不予认定的情形。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前期报名

1.报名地点:夏河县教育局三楼303室 人秘股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20日(共计5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役军人证(若持有)、安保职业资格证书(若持有)

请应聘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资料由县教育局、人社局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应聘资格进行现场审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和面试结果进行择优聘用,聘用结果由县教育局统一上报县人社局备案。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夏河县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要求统一管理,聘期为三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分年度签订夏河县公益性岗位临时聘用合同书。

(二)待遇:本次公开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安保人均不占编制,不纳入编制管理,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合同期内每人每月工资4000元(其中含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1910元,其余2090元由县财政发放,聘用人员期满后,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

附件:2025年夏河县在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中公开招聘 中小学幼儿园安保人员岗位设置表

监督电话:

县纪委 :0941-7128852

政策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0941-7121602

县人社局:0941-7123151

2025年夏河县在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中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安保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经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在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中公开招聘一批责任心强、素质过硬的学校安保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计划招聘专职安保人员20名,具体岗位见《2025年夏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安保人员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夏河县户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符合《甘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经办服务等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04号)文件中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须为登记失业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零就业家庭”成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户籍家庭成员在2人及以上的城镇区域家庭或者脱贫户(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均进行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状态;

(2)城镇低保人员。指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包括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含)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中:判断毕业6个月后是否仍未实现首次就业,以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中毕业生登记的就业去向为依据;

(4)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土地的农民。

3.热爱教育和安保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4.身体健康,能适应安保岗位工作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均为男性。

(二)年龄要求:年龄在18-40周岁之间,即1985年1月1日至2007年1月1日之间出生。

(三)学历及其他要求:具有大专(高职)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退役军人或持有安保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近3年内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

4.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的;

5.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职务的;

6.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

7.其他不予认定的情形。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前期报名

1.报名地点:夏河县教育局三楼303室 人秘股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20日(共计5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役军人证(若持有)、安保职业资格证书(若持有)

请应聘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资料由县教育局、人社局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应聘资格进行现场审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和面试结果进行择优聘用,聘用结果由县教育局统一上报县人社局备案。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夏河县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要求统一管理,聘期为三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分年度签订夏河县公益性岗位临时聘用合同书。

(二)待遇:本次公开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安保人均不占编制,不纳入编制管理,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合同期内每人每月工资4000元(其中含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1910元,其余2090元由县财政发放,聘用人员期满后,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

附件:2025年夏河县在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中公开招聘 中小学幼儿园安保人员岗位设置表

监督电话:

县纪委 :0941-7128852

政策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0941-7121602

县人社局:0941-7123151

2025年夏河县在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中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安保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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