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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下半年新疆塔城地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243人公告

2025-06-12 15:08来源:塔城地区行政公署

共168个职位,招243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12日

  • 2

    报名时间

    06月12日-07月03日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 5

    笔试时间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职位列表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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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教育局 乌苏职业技术学校 工作人员 新疆 -塔城地区 1 职位详情
塔城地区教育局 乌苏职业技术学校 工作人员 新疆 -塔城地区 1 职位详情
塔城地区教育局 乌苏职业技术学校 工作人员 新疆 -塔城地区 1 职位详情
塔城地区教育局 乌苏职业技术学校 工作人员 新疆 -塔城地区 1 职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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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教育局 塔城职业技术学院 计算机专业教师 新疆 -塔城地区 3 职位详情
塔城地区教育局 塔城职业技术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教师 新疆 -塔城地区 2 职位详情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塔城地区“区强民富”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切实为“五区”建设、“5+2”现代化产业建设和“十大工程”提供人才支撑,结合用人单位需求,决定开展塔城地区2025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及岗位

(一)事业单位

取得国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历)届毕业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须为全日制本科起点;境外高校毕业的研究生,需取得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四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上海“软科”、英国“QS”、英国“THE”、美国“US.News”)之一居前200名的高校(详见附件1)。

(二)企业单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申报(详见附件2)。

二、引才条件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已取得或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

6.具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人才引进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作为塔城地区引进人才被解聘以及塔城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或本地区辞职人员;参加塔城地区历年人才引进进入体检及后续环节放弃的;

3.被辞退、开除党籍、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5.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非公办性质院校、独立学院的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塔城党建”微信公众号、“塔城人社”微信公众号、疆内外部分高校网站等渠道,发布《塔城地区2025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2日—2025年7月3日

2.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9日

3.报名方式

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通过访问网址:https://tc2025rcyj.zhaopin.com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书等;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在附件1、2中,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报名,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

4.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并同步在报名系统内提示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后续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提供涉及报考资格材料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1.采取测试、面试、试讲或试工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结合岗位情况确定,时间、地点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2.调剂。结合岗位情况,对考核表现优秀的考生进行调剂。

(四)体检

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对入围体检环节考生组织集中体检。体检在塔城地区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检查项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由用人单位向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毕业院校学生管理部门或参加应聘前所在单位,征询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因体检、考察、公示放弃或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考核结果依次递补。

(七)岗前培训

拟引进人员上岗前,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人事政策、心理健康、公文写作、礼仪礼节等。

(八)入编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用人单位对试用期内的引进人员进行跟踪了解,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解除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及时办理转正手续。引进人才服务期为6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

(九)企业招聘

应聘企业岗位人员通过系统报名后,及时与用人企业取得联系,企业结合实际自主确定招聘程序。

四、待遇和保障

(一)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待遇保障

1.编制保障。引进人才上岗后,办理入编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

2.职称待遇。引进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专业除外):博士、硕士、本科学历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分别授予(初定)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上各类人才初次取得资格后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聘任到相应的岗位等级。

3.安居保障。引进人才除享受岗位等级相应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待遇外,试用期满后,还可享受以下政策:博士(正高)40万元、硕士(副高)25万元、本科15万元购房补贴(先购后补);博士(正高)1.5万元/年租房补贴或120㎡左右周转住房、硕士(副高)1万元/年租房补贴或90㎡左右周转住房、本科0.8万元/年租房补贴或60㎡左右周转住房。

4.购车补贴。引进人才在塔城地区购买新乘用车辆的,按照“先购后补”原则,试用期满后最高给予10万元的购车补贴。

5.面试补贴。对到塔城参加面试的考生,免费入住本地“人才驿站”3天,按照疆外最高1000元、疆内最高500元的标准补贴来塔交通费,面试结束后统一组织在塔城免费一日游。

6.探亲休假待遇。引进人才家在塔城地区以外的,服务期内可根据单位实际每年按标准报销7次以内往返交通费,本人无法返回的可按标准1次报销1名直系亲属来塔往返交通费,次数计入干部本人探亲规定次数。对表现优秀的,免费参加地区组织的疗养活动。

7.优才待遇。配偶安置方面,引进人才的配偶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按“对口对应、空编空岗”原则上予以办理随调手续;配偶为编制外人员的,根据所学专业和特长推荐就业岗位。人才金融卡方面,持卡人享受人才服务银行VIP专属服务,引进人才最高享受200万元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贷款利率执行LPR利率。其他方面,引进人才还可享受工龄连续计算、子女就学、免费体检、“零门槛”落户等相关政策。

8.项目支持。引进人才围绕本行业、本领域重点项目和难点工作立项研究的,设立专项人才项目进行重点培育、持续支持,其中30%可以用于个人奖金;对取得科研成果的引进人才,经评选最高给予100万元奖补,用于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

(二)企业根据实际自主确定政策待遇

五、纪律监督

(一)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组织等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按照相关条款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人才引进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病史等影响聘用及正常履职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直至取消引进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者本次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本《公告》确定的相关事宜,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考生自报名至招聘结束或聘用前,务必保持通信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咨询(工作日10:00—14:00,16:00—20:00)

联系电话:0901-6221579

联系邮箱:342891213@qq.com

2.监督举报

联系电话:0901-6223804

联系邮箱:tcrsjjck@sina.com

点击查看>>>

1.塔城地区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

2.塔城地区2025年下半年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2日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塔城地区“区强民富”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切实为“五区”建设、“5+2”现代化产业建设和“十大工程”提供人才支撑,结合用人单位需求,决定开展塔城地区2025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及岗位

(一)事业单位

取得国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历)届毕业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须为全日制本科起点;境外高校毕业的研究生,需取得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四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上海“软科”、英国“QS”、英国“THE”、美国“US.News”)之一居前200名的高校(详见附件1)。

(二)企业单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申报(详见附件2)。

二、引才条件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已取得或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

6.具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人才引进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作为塔城地区引进人才被解聘以及塔城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或本地区辞职人员;参加塔城地区历年人才引进进入体检及后续环节放弃的;

3.被辞退、开除党籍、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5.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非公办性质院校、独立学院的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塔城党建”微信公众号、“塔城人社”微信公众号、疆内外部分高校网站等渠道,发布《塔城地区2025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2日—2025年7月3日

2.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9日

3.报名方式

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通过访问网址:https://tc2025rcyj.zhaopin.com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书等;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在附件1、2中,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报名,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

4.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并同步在报名系统内提示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后续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提供涉及报考资格材料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1.采取测试、面试、试讲或试工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结合岗位情况确定,时间、地点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2.调剂。结合岗位情况,对考核表现优秀的考生进行调剂。

(四)体检

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对入围体检环节考生组织集中体检。体检在塔城地区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检查项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由用人单位向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毕业院校学生管理部门或参加应聘前所在单位,征询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因体检、考察、公示放弃或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考核结果依次递补。

(七)岗前培训

拟引进人员上岗前,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人事政策、心理健康、公文写作、礼仪礼节等。

(八)入编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用人单位对试用期内的引进人员进行跟踪了解,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解除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及时办理转正手续。引进人才服务期为6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

(九)企业招聘

应聘企业岗位人员通过系统报名后,及时与用人企业取得联系,企业结合实际自主确定招聘程序。

四、待遇和保障

(一)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待遇保障

1.编制保障。引进人才上岗后,办理入编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

2.职称待遇。引进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专业除外):博士、硕士、本科学历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分别授予(初定)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上各类人才初次取得资格后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聘任到相应的岗位等级。

3.安居保障。引进人才除享受岗位等级相应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待遇外,试用期满后,还可享受以下政策:博士(正高)40万元、硕士(副高)25万元、本科15万元购房补贴(先购后补);博士(正高)1.5万元/年租房补贴或120㎡左右周转住房、硕士(副高)1万元/年租房补贴或90㎡左右周转住房、本科0.8万元/年租房补贴或60㎡左右周转住房。

4.购车补贴。引进人才在塔城地区购买新乘用车辆的,按照“先购后补”原则,试用期满后最高给予10万元的购车补贴。

5.面试补贴。对到塔城参加面试的考生,免费入住本地“人才驿站”3天,按照疆外最高1000元、疆内最高500元的标准补贴来塔交通费,面试结束后统一组织在塔城免费一日游。

6.探亲休假待遇。引进人才家在塔城地区以外的,服务期内可根据单位实际每年按标准报销7次以内往返交通费,本人无法返回的可按标准1次报销1名直系亲属来塔往返交通费,次数计入干部本人探亲规定次数。对表现优秀的,免费参加地区组织的疗养活动。

7.优才待遇。配偶安置方面,引进人才的配偶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按“对口对应、空编空岗”原则上予以办理随调手续;配偶为编制外人员的,根据所学专业和特长推荐就业岗位。人才金融卡方面,持卡人享受人才服务银行VIP专属服务,引进人才最高享受200万元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贷款利率执行LPR利率。其他方面,引进人才还可享受工龄连续计算、子女就学、免费体检、“零门槛”落户等相关政策。

8.项目支持。引进人才围绕本行业、本领域重点项目和难点工作立项研究的,设立专项人才项目进行重点培育、持续支持,其中30%可以用于个人奖金;对取得科研成果的引进人才,经评选最高给予100万元奖补,用于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

(二)企业根据实际自主确定政策待遇

五、纪律监督

(一)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组织等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按照相关条款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人才引进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病史等影响聘用及正常履职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直至取消引进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者本次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本《公告》确定的相关事宜,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考生自报名至招聘结束或聘用前,务必保持通信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咨询(工作日10:00—14:00,16:00—20:00)

联系电话:0901-6221579

联系邮箱:342891213@qq.com

2.监督举报

联系电话:0901-622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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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塔城地区2025年下半年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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