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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浙江嘉兴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聘1人公告

2025-06-06 14:09来源:海宁市人才网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06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一、招聘计划

工程技术岗 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

2.海宁市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有工程相关工作经验;

3.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4.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技术、基础工程技术、混凝土构件工程技术、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钢结构建造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技术管理等相关专业;

5.原则上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截至2025年6月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若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定。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局发布的《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设置及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对于未列入参考目录的专业、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研究方向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或在岗人员应聘的,报名时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六)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七)有其他规定情形的;

(八)与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层(含)以上管理人员及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与本次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采取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7日16时。

报名网址: jrrp.jiarrc.com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同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由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

(二)考试方式与内容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考试。

报名结束后,按资格初审结果,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低于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当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3∶1时,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并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招聘计划与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3的,首次招聘的,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入围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中作文分高的排位在前。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笔试、面试由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

招考期间,报名人员请注意短信或电话,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不回复短信或不接电话而错过此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后果自负。

(三)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的证明材料。);

(5)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6)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7)报名时要求的其他证明原件、复印件。

2.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面试工作由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招考期间,报名人员请注意短信或电话,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不回复短信或不接电话而错过此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后果自负。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9265517、0573-87658279

监督电话:0573-87866314

招考平台联系电话:0573-87360199、15968361996

附件1:《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xls

 

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

一、招聘计划

工程技术岗 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

2.海宁市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有工程相关工作经验;

3.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4.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技术、基础工程技术、混凝土构件工程技术、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钢结构建造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技术管理等相关专业;

5.原则上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截至2025年6月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若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定。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局发布的《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设置及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对于未列入参考目录的专业、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研究方向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或在岗人员应聘的,报名时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六)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七)有其他规定情形的;

(八)与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层(含)以上管理人员及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与本次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采取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7日16时。

报名网址: jrrp.jiarrc.com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同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由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

(二)考试方式与内容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考试。

报名结束后,按资格初审结果,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低于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当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3∶1时,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并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招聘计划与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3的,首次招聘的,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入围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中作文分高的排位在前。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笔试、面试由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

招考期间,报名人员请注意短信或电话,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不回复短信或不接电话而错过此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后果自负。

(三)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的证明材料。);

(5)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6)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7)报名时要求的其他证明原件、复印件。

2.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面试工作由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招考期间,报名人员请注意短信或电话,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不回复短信或不接电话而错过此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后果自负。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9265517、0573-87658279

监督电话:0573-87866314

招考平台联系电话:0573-87360199、15968361996

附件1:《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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