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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河北工业大学第一次选聘工作人员10名公告

2025-05-29 17:49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共招10人。

  • 1

    公告发布

    05月29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选聘工作人员10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校,一所坐落于天津市隶属于河北省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并于2016年入选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2年再次入选新一轮“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21个教学机构,现有65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37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20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业评估。拥有1个国家“双一流”学科、2个国家重点学科,7个河北省“双一流”学科,20个河北省重点学科,6个天津市顶尖学科和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7个天津市重点学科。拥有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4000余人、研究生11000余人。

建校120多年来,学校秉承“兴工报国”的办学传统和“勤慎公忠”的校训精神,从严执教、从严治学,形成了“工学并举”的鲜明办学特色与“勤奋、严谨、求实、进取”的优良校风,已培养30余万名毕业生,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以及人员分类情况

1.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河北工业大学拟选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工业大学2025年第一次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2.选聘人员分类及年龄要求如下:

点击查看

四、选聘理由

2017年河北工业大学进入了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2022年学校再次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引进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成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中首要和核心任务。当前河北工业大学各类专业人才较为短缺,特别是“双一流”学科相关专业人才为学校发展亟需人才,为进一步提高本校教学科研水平,满足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的工作需要,拟选聘一批工科类、理科类、人文社会经管类等专业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学术前沿,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具有较强学术潜力的博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工业大学网站(https://www.hebu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到开设相关专业的高校或目标单位参加校园双选会、招聘会,现场发布或者线上宣传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方式(rczp@hebut.edu.cn)接收报名,报名人员需通过电子邮件向学校提交个人简历、申报岗位条件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在投递简历时,请务必使用“姓名+学历学位+毕业学校+专业+应聘学院名称+应聘岗位名称”的邮件名称。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始终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各学院组成评委会,采取面试或试讲的方式,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未来发展潜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面试评委小组根据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意见。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业大学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和用人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学校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22-60436692(河北工业大学人力资源处)

监督举报电话:022-60438192(河北工业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工业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人力资源处人才服务科马老师、公老师

联系电话:022-60436692

电子邮箱: rczp@hebut.edu.cn

附件:河北工业大学2025年第一次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x

河北工业大学

2025年5月29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选聘工作人员10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校,一所坐落于天津市隶属于河北省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并于2016年入选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2年再次入选新一轮“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21个教学机构,现有65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37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20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业评估。拥有1个国家“双一流”学科、2个国家重点学科,7个河北省“双一流”学科,20个河北省重点学科,6个天津市顶尖学科和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7个天津市重点学科。拥有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4000余人、研究生11000余人。

建校120多年来,学校秉承“兴工报国”的办学传统和“勤慎公忠”的校训精神,从严执教、从严治学,形成了“工学并举”的鲜明办学特色与“勤奋、严谨、求实、进取”的优良校风,已培养30余万名毕业生,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以及人员分类情况

1.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河北工业大学拟选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工业大学2025年第一次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2.选聘人员分类及年龄要求如下:

点击查看

四、选聘理由

2017年河北工业大学进入了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2022年学校再次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引进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成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中首要和核心任务。当前河北工业大学各类专业人才较为短缺,特别是“双一流”学科相关专业人才为学校发展亟需人才,为进一步提高本校教学科研水平,满足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的工作需要,拟选聘一批工科类、理科类、人文社会经管类等专业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学术前沿,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具有较强学术潜力的博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工业大学网站(https://www.hebu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到开设相关专业的高校或目标单位参加校园双选会、招聘会,现场发布或者线上宣传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方式(rczp@hebut.edu.cn)接收报名,报名人员需通过电子邮件向学校提交个人简历、申报岗位条件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在投递简历时,请务必使用“姓名+学历学位+毕业学校+专业+应聘学院名称+应聘岗位名称”的邮件名称。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始终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各学院组成评委会,采取面试或试讲的方式,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未来发展潜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面试评委小组根据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意见。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业大学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和用人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学校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22-60436692(河北工业大学人力资源处)

监督举报电话:022-60438192(河北工业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工业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人力资源处人才服务科马老师、公老师

联系电话:022-60436692

电子邮箱: rczp@hebut.edu.cn

附件:河北工业大学2025年第一次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x

河北工业大学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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