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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福建闽江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7人公告

2025-05-23 17:39来源:闽江学院人事处

共招17人。

  • 1

    公告发布

    05月23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闽江学院位于文化底蕴深厚、风景宜人秀丽的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岗)17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5.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取得境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的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6.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需在1994年5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点击查看》》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福建省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portal)。

1.个人填报:报考者于2025年6月4日8:30至2025年6月10日17:00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个人信息、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及大学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具体参见下述资格复审材料)。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个人信息填报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6月5日8:30至2025年6月11日17:00。报考人员一般可在网上报名成功1个工作日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查询到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根据未通过原因进行补充材料、说明情况、网上申诉。申诉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17:00。

3.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6月13日8:30至2025年6月15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4.笔试加分:按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6月13日9:00-12:00携带加分有效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至闽江学院人事处(行政楼C202)现场办理手续。逾期未到现场办理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5.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关注并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将于考前3天开放打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考试方式

实际报考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辅导员、财务工作人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验员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专任教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若岗位报考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超过10:1(含10:1)且达到开考条件,则无需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考核。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试的岗位。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成绩合格线原则上设置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含政策加分)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弃权面试的空额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和技能,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时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但不计入总成绩。

(3)进入面试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专任教师岗位报考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超过10:1(含10:1)且达到开考条件的,考生的总成绩为面试成绩,其他事项按上述要求执行。

2.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试的岗位。

(1)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成绩合格线原则上设置60分。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及技能,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为60分。

(2)按照笔试(含政策加分)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弃权面试的空额从达到笔试(含政策加分)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和技能,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时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但不计入总成绩。

(3)进入面试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占30%,专业技能测试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二)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笔试时间拟定2025年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闽江学院校本部(福州市上街大学城溪源宫路200号)。

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1.所有确定为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的对象,均要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同放弃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3.资格复审须提交所有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进行资格确认,具体材料及要求如下:

(1)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若为2025届应届毕业生,境内高校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高校考生需提交个人承诺书,并在学校规定的入职时间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见附件2)。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报考辅导员岗位的还需提交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担任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无处分证明(见附件3),以上证明需加盖校级学生工作职能部门或就读学院党委公章。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请将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各1份)按顺序装订,材料提交后将由学校存档,恕不退还。未能如实提交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不得参加面试。

4.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的任何环节,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五、确定聘用人选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须到学校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首次体检不合格的,于7个工作日内根据学校安排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2.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3.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的,经学校同意后可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拟聘人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①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②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③审档不合格的;④未能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报到的;⑤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在截止报到日期前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⑥存在其它依规依纪不宜聘用情形的。

六、监督与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闽江学院具体负责实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室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3761523(闽江学院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91-83761116(闽江学院人事处)

0591-83761158(闽江学院学工部)

人事处联系人:施老师 林老师

学工部(辅导员岗位)联系人:张老师 王老师

附件:1.闽江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3.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无处分证明(模板).docx

4.网络空间安全学院专任教师岗位高水平期刊目录.doc

5.闽江学院公开招聘相近相似专业认定表(境外考生用表).doc

闽江学院人事处

2025年5月23日

闽江学院位于文化底蕴深厚、风景宜人秀丽的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岗)17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5.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取得境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的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6.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需在1994年5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点击查看》》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福建省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portal)。

1.个人填报:报考者于2025年6月4日8:30至2025年6月10日17:00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个人信息、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及大学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具体参见下述资格复审材料)。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个人信息填报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6月5日8:30至2025年6月11日17:00。报考人员一般可在网上报名成功1个工作日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查询到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根据未通过原因进行补充材料、说明情况、网上申诉。申诉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17:00。

3.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6月13日8:30至2025年6月15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4.笔试加分:按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6月13日9:00-12:00携带加分有效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至闽江学院人事处(行政楼C202)现场办理手续。逾期未到现场办理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5.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关注并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将于考前3天开放打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考试方式

实际报考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辅导员、财务工作人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验员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专任教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若岗位报考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超过10:1(含10:1)且达到开考条件,则无需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考核。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试的岗位。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成绩合格线原则上设置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含政策加分)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弃权面试的空额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和技能,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时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但不计入总成绩。

(3)进入面试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专任教师岗位报考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超过10:1(含10:1)且达到开考条件的,考生的总成绩为面试成绩,其他事项按上述要求执行。

2.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试的岗位。

(1)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成绩合格线原则上设置60分。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及技能,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为60分。

(2)按照笔试(含政策加分)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弃权面试的空额从达到笔试(含政策加分)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和技能,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时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但不计入总成绩。

(3)进入面试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占30%,专业技能测试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二)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笔试时间拟定2025年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闽江学院校本部(福州市上街大学城溪源宫路200号)。

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1.所有确定为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的对象,均要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同放弃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3.资格复审须提交所有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进行资格确认,具体材料及要求如下:

(1)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若为2025届应届毕业生,境内高校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高校考生需提交个人承诺书,并在学校规定的入职时间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见附件2)。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报考辅导员岗位的还需提交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担任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无处分证明(见附件3),以上证明需加盖校级学生工作职能部门或就读学院党委公章。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请将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各1份)按顺序装订,材料提交后将由学校存档,恕不退还。未能如实提交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不得参加面试。

4.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的任何环节,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五、确定聘用人选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须到学校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首次体检不合格的,于7个工作日内根据学校安排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2.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3.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的,经学校同意后可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拟聘人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①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②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③审档不合格的;④未能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报到的;⑤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在截止报到日期前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⑥存在其它依规依纪不宜聘用情形的。

六、监督与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闽江学院具体负责实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室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3761523(闽江学院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91-83761116(闽江学院人事处)

0591-83761158(闽江学院学工部)

人事处联系人:施老师 林老师

学工部(辅导员岗位)联系人:张老师 王老师

附件:1.闽江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3.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无处分证明(模板).docx

4.网络空间安全学院专任教师岗位高水平期刊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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