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4四川医疗《卫生公共基础》模考解析课
2024四川医疗《卫生公共基础》模考解析课
2025-05-19 08:23来源:内江市人民政府
共招20人。
05月19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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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规范和改进全市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活动,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进一步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力量,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一批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本次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20名左右(具体人数视报名情况由市司法局研究决定),负责参与监督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
二、选聘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行政、党纪处分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业务知识,依法履行职责,保守国家秘密;
(四)具备与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相应的工作能力,能客观公正地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范围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专家学者、民营企业家、律师、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社会团体以及无党派、社区工作者、群众代表等各界人士中选聘。不得从行政执法人员中选聘。
四、工作职责
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监督。
(一)宣传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相关政策;
(二)监督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三)提出纠正违法、不适当行政行为的建议;
(四)参与对行政机关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实施评估活动,听取公众意见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意见或报告;
(五)及时提出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行为的意见和建议;
(六)向市司法行政机关反映社会公众对本市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七)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五、聘任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和定向邀请等方式确定人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内江市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报名表》2份及相关资料(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蓝底一寸照片2张等),采取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市司法局。
(三)选聘流程。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届满无异议的人员,颁发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聘书,并向社会公告。
(四)聘任期限。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聘期为三年,可以连续聘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六、其他事项
(一)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工作性质为义务监督,无工作报酬,不集中办公。
(二)关于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有其他疑问建议,可在工作时间向市司法局监督审查科进行咨询,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832-2903193。
(三)资料接收地址:内江市市中区新华路20号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2楼A223室。电子资料接收邮箱:njjdsc202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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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规范和改进全市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活动,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进一步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力量,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一批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本次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20名左右(具体人数视报名情况由市司法局研究决定),负责参与监督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
二、选聘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行政、党纪处分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业务知识,依法履行职责,保守国家秘密;
(四)具备与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相应的工作能力,能客观公正地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范围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专家学者、民营企业家、律师、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社会团体以及无党派、社区工作者、群众代表等各界人士中选聘。不得从行政执法人员中选聘。
四、工作职责
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监督。
(一)宣传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相关政策;
(二)监督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三)提出纠正违法、不适当行政行为的建议;
(四)参与对行政机关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实施评估活动,听取公众意见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意见或报告;
(五)及时提出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行为的意见和建议;
(六)向市司法行政机关反映社会公众对本市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七)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五、聘任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和定向邀请等方式确定人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内江市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报名表》2份及相关资料(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蓝底一寸照片2张等),采取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市司法局。
(三)选聘流程。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届满无异议的人员,颁发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聘书,并向社会公告。
(四)聘任期限。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聘期为三年,可以连续聘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六、其他事项
(一)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工作性质为义务监督,无工作报酬,不集中办公。
(二)关于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有其他疑问建议,可在工作时间向市司法局监督审查科进行咨询,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832-2903193。
(三)资料接收地址:内江市市中区新华路20号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2楼A223室。电子资料接收邮箱:njjdsc202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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