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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中共南平市委党校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招聘8人公告(福建)

2025-04-22 09:10来源: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8人。

  • 1

    公告发布

    04月22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开展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4年4月23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1979年4月23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南平市委党校2025年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招聘岗位简章》(附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聘任制公务员以及公示结束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考录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9.南平辖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

10.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1.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其他要求

1.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须在2025年4月23日(含)前取得。2025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学历、学位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2.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学信档案”版块“学历信息”和“学位信息”栏目的辅修专业信息中查询。

二、薪酬待遇及工作地点

(一)薪酬待遇: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编制,聘用后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可享受的人才政策以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执行的人才政策为准。

(二)工作地点:南平市建阳区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2025年4月23日8:00—4月28日17:00,登陆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按服务平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报名。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报名费用。

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核方式,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2个工作日内接收服务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服务平台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可及时通过服务平台的申诉通道提出复审申请,申诉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期间,按岗位要求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至南平市委党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职考生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现场资格复审具体要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本次招聘免笔试,采取面试考核。

1.面试人选确定

经资格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考生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若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报经组织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片段教学面试,最终面试成绩按加试成绩进行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南平市委党校进行考察,并作出考察结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前仍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且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平市委党校(http://swdx.np.gov.cn/)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人员应严格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被聘用人员应在下发聘用文件之日起7-10个工作日内到南平市委党校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有违纪违规等行为的,由南平市委党校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决定。对其违纪违规行为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情形的,记入人员诚信档案库,并按对应条款执行。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岗位为中、初级岗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若需报考,请慎重考虑。

3.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进行专业审核,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4.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服务平台、南平市委党校网站上予以发布,请予关注。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招聘,由南平市委党校负责解释。南平市委党校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99-8606609

监督举报电话:0599-8606611

受理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点击查看>>>

南平市委党校2025年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招聘岗位简章

中共南平市委党校

2025年4月21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开展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4年4月23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1979年4月23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南平市委党校2025年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招聘岗位简章》(附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聘任制公务员以及公示结束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考录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9.南平辖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

10.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1.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其他要求

1.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须在2025年4月23日(含)前取得。2025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学历、学位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2.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学信档案”版块“学历信息”和“学位信息”栏目的辅修专业信息中查询。

二、薪酬待遇及工作地点

(一)薪酬待遇: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编制,聘用后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可享受的人才政策以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执行的人才政策为准。

(二)工作地点:南平市建阳区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2025年4月23日8:00—4月28日17:00,登陆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按服务平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报名。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报名费用。

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核方式,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2个工作日内接收服务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服务平台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可及时通过服务平台的申诉通道提出复审申请,申诉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期间,按岗位要求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至南平市委党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职考生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现场资格复审具体要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本次招聘免笔试,采取面试考核。

1.面试人选确定

经资格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考生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若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报经组织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片段教学面试,最终面试成绩按加试成绩进行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南平市委党校进行考察,并作出考察结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前仍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且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平市委党校(http://swdx.np.gov.cn/)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人员应严格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被聘用人员应在下发聘用文件之日起7-10个工作日内到南平市委党校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有违纪违规等行为的,由南平市委党校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决定。对其违纪违规行为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情形的,记入人员诚信档案库,并按对应条款执行。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岗位为中、初级岗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若需报考,请慎重考虑。

3.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进行专业审核,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4.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服务平台、南平市委党校网站上予以发布,请予关注。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招聘,由南平市委党校负责解释。南平市委党校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99-8606609

监督举报电话:0599-8606611

受理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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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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