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北京教招先行班-0
2025北京教招先行班-0
2025-04-22 09:12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7人。
04月22日
待发布
待发布
待发布
待发布
待发布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现为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基本条件
招聘专任教师2名、学生辅导员5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二)身心健康,身体条件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
(三)社会报考人员须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四)应届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非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相关条件要求。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8日
四、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访问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聘系统(网址:http://hr.bcpl.edu.cn:81/zp.html#/),在线注册按规定模板填写申报岗位及个人简历信息,并提交一份不超过3分钟的本人自我展示短视频(本人正面清晰出镜,介绍自己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学业情况、研究成果及特长爱好等),视频大小不超过50M(压缩为zip格式),作为初审的重要依据,文件名备注“岗位+姓名”。本次招聘一律通过学校招聘系统进行填报,不接受纸质或其他渠道报名。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招聘系统中填报信息不全而影响审查认定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二)初选
学院根据应聘者提交的自我展示短视频,按照1:15的比例(不足1:15时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进入试讲、笔试的应聘者。
(三)试讲、笔试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参加试讲,对其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应聘辅导员岗位参加笔试。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
试讲、笔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试讲、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四)面试和心理测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教师岗位按照试讲、面试两环节各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辅导员岗位按照笔试、面试两环节各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全程录像。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考核
按照总成绩1:3排序,由学院领导、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各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选。
(六)学院审批
拟聘用人选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七)政审、体检和公示
1.政审。人事处组织用人部门对拟聘任人选进行政审及查阅人事档案。主要涉及拟聘人选的“三龄两历”、现实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等内容。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结果按照要求进行备案。
六、需说明事项
(一)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邮箱有效。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邮箱,笔试、面试、综合考核、体检等均以邮件通知为准。
(二)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三)应聘者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点击查看>>>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现为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基本条件
招聘专任教师2名、学生辅导员5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二)身心健康,身体条件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
(三)社会报考人员须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四)应届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非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相关条件要求。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8日
四、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访问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聘系统(网址:http://hr.bcpl.edu.cn:81/zp.html#/),在线注册按规定模板填写申报岗位及个人简历信息,并提交一份不超过3分钟的本人自我展示短视频(本人正面清晰出镜,介绍自己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学业情况、研究成果及特长爱好等),视频大小不超过50M(压缩为zip格式),作为初审的重要依据,文件名备注“岗位+姓名”。本次招聘一律通过学校招聘系统进行填报,不接受纸质或其他渠道报名。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招聘系统中填报信息不全而影响审查认定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二)初选
学院根据应聘者提交的自我展示短视频,按照1:15的比例(不足1:15时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进入试讲、笔试的应聘者。
(三)试讲、笔试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参加试讲,对其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应聘辅导员岗位参加笔试。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
试讲、笔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试讲、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四)面试和心理测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教师岗位按照试讲、面试两环节各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辅导员岗位按照笔试、面试两环节各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全程录像。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考核
按照总成绩1:3排序,由学院领导、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各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选。
(六)学院审批
拟聘用人选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七)政审、体检和公示
1.政审。人事处组织用人部门对拟聘任人选进行政审及查阅人事档案。主要涉及拟聘人选的“三龄两历”、现实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等内容。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结果按照要求进行备案。
六、需说明事项
(一)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邮箱有效。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邮箱,笔试、面试、综合考核、体检等均以邮件通知为准。
(二)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三)应聘者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点击查看>>>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