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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财政局公开招聘财政评审政府雇员公告

2025-04-21 15:39来源:当阳市人民政府网

共招2人。

  • 1

    公告发布

    04月21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当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要负责全市政府投资工程造价评审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评审范围涉及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水利、公路、土地开发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电力、通信、网络监控、项目前期费用等方面。

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财政评审政府雇员,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记录;

(三)具备良好的思维、组织、沟通、分析、表达和执行能力;

(四)具有团队合作意识,熟练掌握计算机知识,能承受相应的工作压力;

(五)招聘岗位及人数:

评审人员2名:均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专业。其中:

1.普通岗1名,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二级造价师资格证且具备工程造价5年以上工作经历。

2.复核岗1名,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一级造价师资格证且具备工程造价10年以上工作经历;或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一级造价师资格证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且具备工程造价10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严重违反职业操守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备案—聘用

(一)发布公告。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5月14日18时前。

2.现场报名地点及电话:当阳市财政局(湖北省当阳市子龙路1号)402室;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717-3282026。

3.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按报名要求将《当阳市财政局招聘报名表》相关证件扫描件等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386439745@qq.com

4.报名要求: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登记照片1张;填写《当阳市财政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份。应聘人员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条件和填写信息错误,其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选合格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合格后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员。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邮箱不得变更。因自身变更联系方式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项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开考比例为1:3,若未达标,则降低开考比例。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若招聘岗位应聘人员仅1名,则设置考试合格综合分数线,综合分数线不低于75分。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人际沟通等能力。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在应聘本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主要通过查阅档案、座谈、个别谈话等方式,详细了解被考察对象遵纪守法、道德品质、思想状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了解考察人选的个人素养、兴趣志向、仪表气质及工作能力等,同时,对考察人选的报考资格(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再次进行核查。

(七)公示及备案

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定,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八)聘用

根据考试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安排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予以录用,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六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合格者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结束后,对未招聘到人员的岗位,可继续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并按规定程序继续开展招聘。

(二)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下载

当阳市财政局

2025年4月7日

当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要负责全市政府投资工程造价评审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评审范围涉及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水利、公路、土地开发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电力、通信、网络监控、项目前期费用等方面。

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财政评审政府雇员,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记录;

(三)具备良好的思维、组织、沟通、分析、表达和执行能力;

(四)具有团队合作意识,熟练掌握计算机知识,能承受相应的工作压力;

(五)招聘岗位及人数:

评审人员2名:均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专业。其中:

1.普通岗1名,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二级造价师资格证且具备工程造价5年以上工作经历。

2.复核岗1名,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一级造价师资格证且具备工程造价10年以上工作经历;或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一级造价师资格证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且具备工程造价10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严重违反职业操守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备案—聘用

(一)发布公告。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5月14日18时前。

2.现场报名地点及电话:当阳市财政局(湖北省当阳市子龙路1号)402室;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717-3282026。

3.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按报名要求将《当阳市财政局招聘报名表》相关证件扫描件等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386439745@qq.com

4.报名要求: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登记照片1张;填写《当阳市财政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份。应聘人员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条件和填写信息错误,其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选合格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合格后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员。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邮箱不得变更。因自身变更联系方式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项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开考比例为1:3,若未达标,则降低开考比例。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若招聘岗位应聘人员仅1名,则设置考试合格综合分数线,综合分数线不低于75分。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人际沟通等能力。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在应聘本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主要通过查阅档案、座谈、个别谈话等方式,详细了解被考察对象遵纪守法、道德品质、思想状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了解考察人选的个人素养、兴趣志向、仪表气质及工作能力等,同时,对考察人选的报考资格(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再次进行核查。

(七)公示及备案

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定,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八)聘用

根据考试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安排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予以录用,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六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合格者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结束后,对未招聘到人员的岗位,可继续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并按规定程序继续开展招聘。

(二)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下载

当阳市财政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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