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事业单位考试大纲(2025年版)新增考点——政治理理论考点研学
事业单位考试大纲(2025年版)新增考点——政治理理论考点研学
2025-04-18 10:32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16人。
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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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重庆理工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抗战烽火淬炼,兵工血脉浸润。重庆理工大学诞生于1940年,前身是国民政府兵工署第十一技工学校(对外称士继公学),首任校长是被周恩来总理誉为“兵工界国宝”、曾任新中国首任国家计量局局长的李承干先生。学校为抗战而生、因兵工而兴,是享誉国内的“兵工七子”之一,现为重庆市重点建设高校、重庆市高水平新工科建设高校,也是西南地区唯一具有兵工背景的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坐落于重庆市,建有花溪、两江、杨家坪等3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106万平方米,拥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3万余人,其中研究生6000余人。花溪主校区建筑群婉约典雅,景观山水交融,获得教育部优秀规划设计一等奖,获评“重庆市十佳园林式单位”“重庆冬季最美大学校园”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以工为主、以理为基、以文赋能”,构建了工、理、管、经、法、医、文、艺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紧密对接重庆市“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发展。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十四五”重庆市重点学科14个,设有一级学科16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4个,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等学科位列ESI全球排名前1%。设有58个招生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特色专业4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
学校坚持“身心同健、文理兼修、德才并进、知行合一”,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建有教育部首批现代产业学院以及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近年来牵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大思政育人经验做法被《光明日报》、教育部官微报道。累计为国家培养输送了15万余名优秀人才,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单位”等多项办学育人荣誉。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首位战略培育和汇聚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国际著名数学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青年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英才等省部级以上优秀人才 300余人次,建有重庆市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重庆市海智工作站等省部级人才平台,先后获得“重庆市海外留学人员先进工作集体”“全市人才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学校坚持“向最高处攀登、向最深处钻孔、向主战场进军”,建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53个,建有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多个科技服务平台,是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近年来,学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4项、国家技术发明奖1项,中国专利金奖1项、优秀奖1项,省(部)级奖励197项;累计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3200多项,获授权国际发明专利17项、有效国家发明专利940余项,专利转化合同金额连续2年位列全国高校50强,入选2023中国产学研合作十大好案例。主办高水平中英文期刊6种,打造了亚洲人工智能技术大会等多项行业品牌会议。以纳米时栅精密位移测量理论及技术为标志的一批创新成果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其中纳米时栅技术成果被人民日报、新华社等誉为“中国精度”,亮相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成就展、“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
学校坚持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发展,与国内多个市(区)县建立了校地合作关系,与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等多家国内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兵器装备集团、兵器工业集团、中国通用、长安等多家国内知名企业开展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与美国、英国、法国、西班牙、俄罗斯、韩国、日本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9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了多形式、深层次、宽领域的合作交流,是“一带一路”中波大学联盟、中阿高校10+10合作计划等国际联盟组织成员高校,牵头发起成立了西部陆海新通道知识产权高校联盟。
栉风沐雨,春华秋实。2023年以来,国务院以及教育部、科技部等部委,重庆市委、市政府等各级领导密集来校调研,充分肯定学校发展成效。重庆市委书记袁家军勉励学校“朝着更宏大的目标勇攀科技高峰,成为重庆科技创新的一面旗帜”,要求把学校打造成为“重庆理工类高校发展样板”。
当前,学校正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明德笃行,自强日新”的校训和“自强不息,求实创新”的重理工精神,赓续首任校长李承干先生“值得吾人尽力而为者,唯有教育”的办学情怀,阔步创业新征程,持续强化“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和“国防科技”两大办学特色,着力创建国家“一流学科”,加快打造“重庆理工类高校发展样板”,努力建设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重庆理工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本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9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的境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不含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情形)报考的,可放宽到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其中,电子登记照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招聘方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网上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在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报名(访问路径为: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重庆理工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为4月21日9:00至4月25日9:00。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各招聘岗位报名进展情况,将在2025年4月22日、4月24日通过重庆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二)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考生可在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重庆理工大学)。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以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2025年4月26日9: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资格初审信息。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应于2025年4月26日12:00前完成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应达到3:1,未达到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退还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5年5月8日9:00—5月11日9:0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为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方式)。
考生应配合落实考务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重庆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考试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 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时间为2025年5月11日(星期天)8:30—12:00(其中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预计2025年6月上旬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中“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栏查询成绩。
2.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任一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折合计算各科笔试成绩,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于紧缺岗位的,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降低比例开考。
(3)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4)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重庆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因进入面试人选放弃资格复审而出现的递补人选,由重庆理工大学在面试前通知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进行。面试人选应按重庆理工大学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境内高校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因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提供通讯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行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还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未按规定提供附件4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综合面试前开展,采取现场测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
(四)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情况,时间为10-20分钟,分值100分。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因考生于面试当天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由重庆理工大学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导监督。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重庆理工大学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重庆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对面试实际竞争比例未达到2: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一般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由重庆理工大学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确认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阶段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含递补体检人选)的应聘单位及岗位、考试考核成绩由重庆理工大学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体检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综合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招聘方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履职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另行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重庆理工大学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学校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考察组将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重庆理工大学,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招聘方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用人单位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八、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以及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拟聘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申请,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重庆理工大学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并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考核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学校向聘用人员提供依据后,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须在本单位服务最低满3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违反约定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采取其他手段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理工大学负责解释。
(二)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重庆理工大学官网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公共科目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86868837。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重庆理工大学(联系方式023-62563354)。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rsc@scfai.edu.cn(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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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理工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重庆理工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抗战烽火淬炼,兵工血脉浸润。重庆理工大学诞生于1940年,前身是国民政府兵工署第十一技工学校(对外称士继公学),首任校长是被周恩来总理誉为“兵工界国宝”、曾任新中国首任国家计量局局长的李承干先生。学校为抗战而生、因兵工而兴,是享誉国内的“兵工七子”之一,现为重庆市重点建设高校、重庆市高水平新工科建设高校,也是西南地区唯一具有兵工背景的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坐落于重庆市,建有花溪、两江、杨家坪等3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106万平方米,拥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3万余人,其中研究生6000余人。花溪主校区建筑群婉约典雅,景观山水交融,获得教育部优秀规划设计一等奖,获评“重庆市十佳园林式单位”“重庆冬季最美大学校园”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以工为主、以理为基、以文赋能”,构建了工、理、管、经、法、医、文、艺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紧密对接重庆市“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发展。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十四五”重庆市重点学科14个,设有一级学科16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4个,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等学科位列ESI全球排名前1%。设有58个招生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特色专业4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
学校坚持“身心同健、文理兼修、德才并进、知行合一”,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建有教育部首批现代产业学院以及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近年来牵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大思政育人经验做法被《光明日报》、教育部官微报道。累计为国家培养输送了15万余名优秀人才,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单位”等多项办学育人荣誉。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首位战略培育和汇聚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国际著名数学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青年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英才等省部级以上优秀人才 300余人次,建有重庆市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重庆市海智工作站等省部级人才平台,先后获得“重庆市海外留学人员先进工作集体”“全市人才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学校坚持“向最高处攀登、向最深处钻孔、向主战场进军”,建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53个,建有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多个科技服务平台,是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近年来,学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4项、国家技术发明奖1项,中国专利金奖1项、优秀奖1项,省(部)级奖励197项;累计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3200多项,获授权国际发明专利17项、有效国家发明专利940余项,专利转化合同金额连续2年位列全国高校50强,入选2023中国产学研合作十大好案例。主办高水平中英文期刊6种,打造了亚洲人工智能技术大会等多项行业品牌会议。以纳米时栅精密位移测量理论及技术为标志的一批创新成果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其中纳米时栅技术成果被人民日报、新华社等誉为“中国精度”,亮相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成就展、“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
学校坚持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发展,与国内多个市(区)县建立了校地合作关系,与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等多家国内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兵器装备集团、兵器工业集团、中国通用、长安等多家国内知名企业开展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与美国、英国、法国、西班牙、俄罗斯、韩国、日本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9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了多形式、深层次、宽领域的合作交流,是“一带一路”中波大学联盟、中阿高校10+10合作计划等国际联盟组织成员高校,牵头发起成立了西部陆海新通道知识产权高校联盟。
栉风沐雨,春华秋实。2023年以来,国务院以及教育部、科技部等部委,重庆市委、市政府等各级领导密集来校调研,充分肯定学校发展成效。重庆市委书记袁家军勉励学校“朝着更宏大的目标勇攀科技高峰,成为重庆科技创新的一面旗帜”,要求把学校打造成为“重庆理工类高校发展样板”。
当前,学校正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明德笃行,自强日新”的校训和“自强不息,求实创新”的重理工精神,赓续首任校长李承干先生“值得吾人尽力而为者,唯有教育”的办学情怀,阔步创业新征程,持续强化“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和“国防科技”两大办学特色,着力创建国家“一流学科”,加快打造“重庆理工类高校发展样板”,努力建设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重庆理工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本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9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的境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不含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情形)报考的,可放宽到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其中,电子登记照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招聘方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网上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在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报名(访问路径为: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重庆理工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为4月21日9:00至4月25日9:00。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各招聘岗位报名进展情况,将在2025年4月22日、4月24日通过重庆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二)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考生可在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重庆理工大学)。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以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2025年4月26日9: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资格初审信息。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应于2025年4月26日12:00前完成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应达到3:1,未达到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退还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5年5月8日9:00—5月11日9:0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为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方式)。
考生应配合落实考务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重庆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考试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 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时间为2025年5月11日(星期天)8:30—12:00(其中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预计2025年6月上旬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中“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栏查询成绩。
2.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任一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折合计算各科笔试成绩,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于紧缺岗位的,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降低比例开考。
(3)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4)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重庆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因进入面试人选放弃资格复审而出现的递补人选,由重庆理工大学在面试前通知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进行。面试人选应按重庆理工大学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境内高校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因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提供通讯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行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还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未按规定提供附件4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综合面试前开展,采取现场测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
(四)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情况,时间为10-20分钟,分值100分。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因考生于面试当天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由重庆理工大学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导监督。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重庆理工大学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重庆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对面试实际竞争比例未达到2: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一般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由重庆理工大学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确认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阶段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含递补体检人选)的应聘单位及岗位、考试考核成绩由重庆理工大学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体检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综合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招聘方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履职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另行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重庆理工大学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学校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考察组将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重庆理工大学,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招聘方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用人单位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八、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以及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拟聘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申请,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重庆理工大学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并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考核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学校向聘用人员提供依据后,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须在本单位服务最低满3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违反约定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采取其他手段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理工大学负责解释。
(二)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重庆理工大学官网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公共科目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86868837。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重庆理工大学(联系方式023-62563354)。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rsc@scfai.edu.cn(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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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理工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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